【政策法规】农业PPP项目政策指引


来自:PPP产业大讲堂     发表于:2017-05-16 14:40:34     浏览:7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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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PPP产业大讲堂,连接企业资源的另一种方式

来源:明仁城规设计院

2017年3月23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的通知提到,未来要加大农村各领域投资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该《意见》并非首部农业领域文件,在过去半年,国家已经陆续发布了多个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具有高瞻远瞩性的文件。



2016年12月,发改委联合农业部印发的PPP指导性文件《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提到:


1、重点支持社会资本开展高标准农田、种子工程、现代渔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追溯体系、动植物保护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

2、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规模化大型沼气、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等项目;



同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明确:


1、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乡村旅游合作社,或与社会资本联办乡村旅游企业。

2、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科技推广。


2017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


1、对农村道路等没有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以政府为主,鼓励社会资本和农民参与。

2、对农村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等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以政府和社会资本为主,积极引导农民投入。

3、对农村供电、电信等以经营性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以企业为主,政府对贫困地区和重点区域给予补助。


除此之外,事关8亿人的中央1号文件指出,我国农业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农村内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这让农业PPP再度吸引众多投资目光。



PPP项目多到数不清

1、节水灌溉工程

2、水利工程建设

3、高标准农田建设

4、农村基础设施

5、农村沼气工程

此外,《意见》指出围绕“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重大领域,积极在京津风沙源区、岩溶石漠化区、黄土高原、西藏、青海三江源、祁连山、川西藏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大力实施林草植被保护与恢复、水土流失治理、草食畜牧业发展等工程。

农业PPP大有可为

一、投资改造特点适合PPP项目

规模化农业初期投资大,但使用期长,我国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一直不足,政府财政对农业基本建设的投资力度也有弱化的趋势。

由于投入不足,农业基础设施普遍落后、老化陈旧,很难对农业生产提供持续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农业生产能力很难有大的提高。尤其是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太多,因此会造成初期投资大的特征,可农业基础设施却具有使用周期长的特点,一旦建成,便可长期使用,且规划得宜,便不存在浪费现象。  

二、农业市场容量巨大。

农产品消费具有不可替代性,且潜在需求巨大,如对绿色健康食品的需求日益增长,这一特点可以为投资提供稳定的收益保障,与PPP要求长期收益稳定的特点不谋而合。  

三、投资收益率

农业企业收益率很难与新兴行业相比,如TMT、新材料等行业企业。后者可以小资金投入获取大收益,而农业企业的增长却是以规模整合或自然增长为特点的,投资于农业产业很难有暴利的机会。

但目前农业行业的收益率超出社会平均收益率,且在农业规模化生产的情况下收益稳定有保障,稳定增长可期,这恰恰是社会资本所需要的。  

四、现状适合PPP项目

目前对农业投资呈现出前后两端比重大的情况,即前端投资种子种苗、后端投农产品深加工及品牌化的企业多,而投资于土地规模整合、规模化生产、基础设施改造的资本不多。

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原因在于之前土地使用权不明晰,社会资本不敢大规模进入。目前这一障碍已经逐渐得到清理,政府方面也希望社会资本进入、也有诚意与社会资本合作,打通农业产业化的产业链。

另外土地收益的属性也适合社会资本进入,土地永远是稀缺的,而土地进行整合、可以规模化生产后的收益是稳定的,适合社会资本的进入。

农业PPP的常见模式

一、初级模式

参与方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形如BT、BOT、BOOT、BOO等形式,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或从事休闲旅游项目开发,或进行耕田土壤修复以公私合营等形式达到双赢目的。

二、中级模式

在农田土地确权、土地长期自由流转的基础上,农户以土地入股,社会资本进行一揽子的土地修复、生产经营、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进行补贴,实现规模化经营。参与者及流程如下。

三、高级模式

高级模式类似联合体模式,参与者众多,农户以土地入股或提供劳动力,社会资本以资本入股,政府提供补贴,另外的参与者还有农产品经销商、银行、基金证券等。农产品经销商预先提供定单、银行提供贷款,并将未来土地的收益进行资产证券化,实现社会资本的退出,即社会资本、农产品经销商、基金证券联合参与。模式成功的核心在于土地确权与土地集中经营。

农业PPP还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投资不足

从投资现状看,县级及以上政府通过财政的转移支付投资一部分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但绝大部分投资是由乡镇及以下政府独立承担。据2014年国家审计署报告统计,全国有346.5个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100,负债水平远远超过乡镇政府承受能力,单单依靠财政投资的做法已不现实。

二、多元化融资渠道不畅

一方面,农村和农业项目投资一般具有投入大、生产周期长、抗风险能力弱、回报率低的特点,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不高,另一方面,农业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融资能力极为有限。由于手中缺乏土地产权、技术专利等抵质押品,在申请小额贷款时尚且需要担保等条件,更缺乏直接融资的渠道。

三、经营管理效率低下

具备准公共产品性质或盈利性较差的农业项目,由于项目的受益指向比较广泛,因而容易造成经营管理责任缺失、重建设轻管理的状况,如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等等;而盈利性较强的农业项目也可能因为项目管理或资金管理不到位而导致项目运营效率的降低。

小结

到2020年,农业产业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社会资本将加快“进军”农业,虽然有的规模不大,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PPP模式,但是已经有了运营雏形,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选择以市场为导向、专业化分工、标准化生产、社会化协作的经营策略投入农业,将基地开发、产品加工、市场拓展有机融合。随着政策改革的深入,农业PPP项目将被进一步开发,未来3-5年,农业领域将会一直是“香饽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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