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的前期工作费用由谁出?


来自:ppp小白日志     发表于:2017-07-27 19:35:56     浏览:710次
  • 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提交规划内项目清单

  • 财政部门(或PPP合作中心)进行初步筛选

  • 财政部门根据中长期财政预算规划对可能涉及财政承诺的项目进行审查

  • 对候选PPP项目清单中的项目进行调整或者设定限制条件

  • 确定纳入地方PPP项目库的项目清单并报地方政府审批


在政府发起的情况下,如果项目完成采购阶段,在签订合同时,可规定由项目公司或者投资人在审计后向实施机构支付垫付的前期工作费用。具体可见示范项目合同条文:


第18条.前期工作费用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由甲方指定其他单位将所有相关合同和协议移交给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根据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提供的前期工作合同、财务支出凭证等资料对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实际完成的前期工作费用进行审计,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目前已开展的前期工作内容及费用详见附件三。乙方应在第三方审计机构完成审计后的1个月内,按审计金额对甲方或甲方指定其他单位实际垫付的前期工作费用进行支付,其费用由乙方从项目总投资中支出。


2.社会资本发起


社会资本发起程序如下:

  • 有发起意向的社会资本以项目建议书的方式向财政部门(PPP中心)推荐潜在的PPP项目(提交项目建议书)

  • 经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社会资本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提请同级财政部门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该种发起方式又称作民间自提(unsolicited proposal)。社会资本提交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获得地方政府批复且纳入PPP项目库后,即可进入项目采购程序。


但是,作为项目发起人的社会资本最终未能中选怎么办呢?如此费力不讨好,到头来为他人做嫁衣,不是很打击社会资本的积极性?由此就会出现社会资本发起人前期支出如何合理补偿的问题。遗憾的是,我国现有的PPP相关立法亦并未有明确的规定。


但是国外的先进经验很有借鉴意义一般有三种方式,基本上就是给和给钱两个思路

  • 第一种是响应文件的评审中,项目发起人的技术分或商务分获得额外加分,或者当项目发起人的报价与最佳报价的差距在一定比例范围内,项目发起人中选。智利和韩国采用这种方法。


  • 第二种方式是瑞士挑战法(Swiss Challenge)。这种方法主要应用于印度,提建议的企业有机会追平或超过任何竞争标书,提高中标的可能性。如果他所提供的标书不是最有竞争力的,他并不会被淘汰,反而有一次机会重新提交一份更好的标书。


  • 第三种是,由最终中标的额社会资本补偿项目原始发起人的开发费用



以上是今天的内容~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新newPPP平台所有,NewPPP小编欢迎分享本文,您的收藏是对我们的信任,newppp谢谢大家支持!

上一篇:PPP导入环保行业,龙头企业增长态势呈强劲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