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建水县“一水两污”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来自:道PPP     发表于:2016-06-18 13:28:06     浏览:447次

为推动建水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的创新,同时引进先进管理和技术、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效率,建水县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建水县“一水两污”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建水县住建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的采购工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建水县一水两污”PPP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分布在建水县辖区内的临安镇(县城)、曲江镇、西庄镇、南庄镇、面甸镇、官厅镇、青龙镇、岔科镇、甸尾乡(以下简称“八镇一乡”)。

3.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水县辖区内“八镇一乡”的供水及配套管网、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垃圾收运及处理三大板块的存量、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共计35个子项目,73项子工程。其中,临安镇(县城)有5个存量项目,6个新建项目;其他“七镇一乡”的项目均为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且供水及配套管网、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垃圾收运及处理设施项目各1个,共24个子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4.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社会资本。

二、采购需求

1.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为25年(含建设期1年),其中,垃圾处理项目合作期为15年(含建设期1年),合作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及相关协议约定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2.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107920.08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不低于2.20亿元,其中,政府与中标社会资本出资比例为30%:70%。

3. PPP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取“BOT+TOT”模式。

4.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主体要求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1.2 申请人可以是独立法人,也可以是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2.财务要求

2.1.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投资能力、运营管理能力、财务管理能力,截至201512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五(5)】亿元整(或等值外币,下同);

2.2.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上年末(截至20151231日)资产负债率小于80%(不含);

2.3.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信誉要求

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4.业绩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投资、建设和管理城市供排水类、垃圾处理类采用BOT/TOT/ROT等运作方式运作的项目(其中,供水类项目达到日供水5万吨(含)以上,污水处理项目达到日处理污水2万吨(含)以上,垃圾填埋类项目日处理垃圾达到200吨(含)以上,垃圾收运类项目日转运能力达到100吨(含)以上)经验,并且拥有不少于50公里的供排水管网运营业绩,管理运营正常,未被相关监管部门通报批评,无不良记录,且已经成功运行三(3)年以上,无重大安全事故。

5.其他要求

申请人具有清偿债务能力、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算、经营活动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经营活动未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诉讼或仲裁的对象。

6.对于联合体的要求

6.1 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1~5中的规定(其中4中规定至少同时满足任两项业绩要求),其他各成员应满足第1.12.22.335项规定,所有联合体成员业绩加一起应满足4中规定,除此之外还应满足6.2~6.6中对联合体各成员职责及结构的要求;

6.2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并且各成员应分别在供水、污水处理、垃圾收运及处理方面具有优势,达到优势互补的效果。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

6.3 联合体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6.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5 联合体牵头方在未来项目公司中的项目资本金、项目总融资责任应不低于51%以上;

6.6 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五、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附件四《资格预审办法》)。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应全部参与竞争;申请人须满足资格预审所提出的全部要求;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后续磋商程序。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自2016630日起至20167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崇善大厦604室)。

3.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意向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以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资料)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5.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须严格按照本公告附件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打印编码装订成册(一正四副共五份,同时附U盘一个)当面送至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政府建水会堂西院2楼,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6725日上午930,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公告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财政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上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 购 人: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建水大道647

联 系 人:白 梅

    话: 0873-7626816

2.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代理机构: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 系 人: 刘金龙

    话: 18064846423

 

附件一 建水县“一水两污”PPP项目资产范围及规模

附件二 《建水县“一水两污”PPP项目投资统计分析表(按乡镇)》

附件三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附件四 《资格预审办法》

                    

 

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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