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等四大方式助城投公司业务转型


来自:森联PPP     发表于:2017-08-23 12:59:14     浏览:318次

城投公司的起源、发展和转型,都与地方投融资体制改革息息相关。未来“地方政府债券+项目收益专项债券+PPP+城投公司”,将逐步取代以“城投公司”为主的融资体制,历史赋予城投公司的职能逐步被削弱。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城投公司还是坚持原有的业务模式而不做变革,那么它的生存空间是会被日益压缩的。谋求业务转型,才有可能获得一席之地。

城投公司可以通过“盘活存量+转型增量”的方式,来提高业务竞争力。

ABS、TOT助盘活存量资产效率

城投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国企,所持有的资产,可以分为经营性资产、准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三种。经营性资产和准经营性资产能创造现金流,可以通过业务模式的创新,来增厚利润。

但这些存量资产,普遍面临着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这些可以创造现金流的资产,对经营它的城投企业运营能力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在实际中,由于市场化机制的缺失,运营效率通常不高,甚至还有资产沉淀的现象。第二,这些项目的投资额大,回报期限长,支出和收入存在严重的期限错配问题。城投公司名义上资产多,但实际上负债也很高,再融资能力受限。第三,这些项目通常跟国计民生有关,出于稳定的需要,不能完全交给私营企业,政府需要出资入股。

所以,城投公司谋求盘活存量资产,需要着手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提高存量资产的经营效率,二是解决这些资产支出和收益期限错配的问题。基于这两个因素,盘活存量资产的效率,可以操作的方式有ABS(资产证券化)和TOT(移交-管理-移交)。

资产证券化,指的是把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打包出售,通过结构化的设计后,在金融市场上发行具有固定收益流的可流通有价证券。

对城投公司而言,ABS可以大大提高它的资产经营效率。未来可能需要20~30年才能完全回本的资产,通过资产证券化,当期就实现了。城投资产ABS的典型案例有滁宁快速通道公路南京段,南京浦口交通建设集团是这个项目的投资人,为了筹集资金用于项目的建设,它将项目的收费权,以信托收益权的模式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筹集到了资金3亿元。

移交-转让-移交(TOT),除了将所拥有的资产进行证券化外,城投公司还可以把它转让给经营效率更高的企业,约定一个期限后,又返还给这个城投公司。由于其他企业在约定的期限内,经营这个资产能够获得收益,它需要支付一笔钱给城投公司。

对城投公司来说,这个过程有点类似于资产证券化,将未来很多期的收入,折现为当期的收入了。只是不同的是,TOT不涉及资产所有权的转让。例如,兰州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将兰州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以TOT的方式公开招标,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4.96亿元人民币资产中标。项目资产的持有人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将运营权移交给成都市排水有限公司,得到这4.96亿元。

PPP、政府购买服务助增量业务转型

除了盘活存量资产的效率外,城投公司还需要在增量业务上谋求转型。结合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未来的趋势,城投公司可以在PPP和政府购买服务领域进行更多探索。

经过这20多年的发展,城投公司的业务范围,早已经从最初的投资和融资走向了多元化。如通辽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土地整理开发业务、城市供热业务和城市供水业务等。

对于大多数城投公司而言,它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板块,业务模式通常是代建-回购。城投公司按照地方政府的计划,负责筹集项目的资金并建设,项目建设完工后由财政部门负责回购。

随着PPP模式的兴起,城投公司也应该谋求在这个领域分得一杯羹。实际上,一些综合性的城投公司,确实是PPP项目很合适的社会资本方。

综合性城投公司,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施工、建设技术领先;融资渠道相对比较通畅;负责具体项目的运营,比如收费公路、城市供电、供热供水等,具有运营经验;对当地的情况也很熟悉。

上面的几个优势,是合意的社会资本方所必备的。对于城投公司参与PPP项目,政策也正在逐步放开,独立核算的城投公司,已经可以在属地以社会资本的身份参与PPP项目中去了。目前,已经有城投公司寻求到PPP市场中分羹了。比如长春市城市发展集团,成立项目子公司,并撬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组建“幸福长春”基金,以社会资本的身份与民政局合作,参与长春市的养老产业PPP项目。据了解,项目共有1个大型养老机构建设、9个托老服务中心建设和379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投资金额共计9亿元。

87号文(即《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从全流程的角度,对政府购买服务进行了规范。但这个规范,主要是为了打击地方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变相举债,政策本身不是为了限制政府购买服务。

“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这一宗旨看,未来政府购买服务,仍是公共服务提供的重要方式之一

现在各地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时,通常都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为基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服务范围。96号文规定了,应当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领域,包括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技术性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等。

从每个分项看,都有适合城投公司参与提供的政府购买服务。城投公司应该利用它自身的经验,以市场化方式去竞争项目,拓展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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