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绩效篇】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下的PPP项目绩效考核(二)


来自:浙江袥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表于:2018-12-14 19:51:20     浏览:284次

目前业内普遍的认知仅是将考核评分结果作为政府付费的依据,而南京卓远认为,这种付费依据仅仅是”PPP项目绩效考核“的核心作用,并不代表PPP绩效考核的全部。南京卓远认为,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视角下看“PPP绩效考核”,从考核对象来看,涉及到对“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公司”三大不同的考核对象,而这些对象的考核工作安排又将对应不同的考核主体与考核内容。而我们通常说的PPP项目绩效考核,即是以“项目公司”为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


三、目前PPP项目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


截止到2018年三季度,财政部管理库累计已开工项目1,860个,在已落地项目中开工率占45.5%。根据相关数据来看,预计2019年将迎来绩效考核的高峰期。而现有的绩效考核标准以实施方案和合同为主,但是由于前期对绩效考核的忽视、相关政策不明朗等原因,不管是考核流程、考核指标,还是考核节点,实施方案和合同中的内容都过于简单粗糙。在实际操作中,是无法达到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的,也就失去了绩效考核的意义。


(一)缺乏系统性考核体系

在92号文出台之前,由于PPP项目普遍存在对绩效考核不重视的问题,方案中的相关内容过于简单或直接忽略,部分项目通过所谓“工程可用性付费”方式,以“项目竣工即应支付”的名义,提前锁定政府对建设成本的无条件支付义务,使PPP异化为拉长版BT,弱化项目运营绩效考核的约束力。92号文的规范,遏制住了这种势头的发展,对PPP绩效考核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规范后,也只是对建设成本有了30%的量化要求,系统性的考核体系仍然处于空缺状态。


(二)考核办法可操作性不足

由于目前PPP的发展还处于探索阶段,绩效考核如何实施也缺乏实践经验,在编制绩效考核内容时,往往对实际可操作性欠缺考虑。有的只是照本宣科地采用工程项目的考核办法,指标过于专业化和细化,例如道路的裂缝长度、桥梁桥面平整度,而这些内容实施机构能否真正实施,实施过程中是否需要专业服务机构介入,一些纯技术指标测定发生费用的承担等问题,是在实施方案和合同中不易考虑到的。


(三)考核内容流于形式

考核内容过于片面或者简单,考核方式流于形式,这样的绩效考核很可能造成政府支出责任的“固化”,与保底收益无异,从而失去了考核的真正意义。

此外,还存在绩效考核仅仅停留在运营维护本身的问题,忽略了PPP的特殊性。发展PPP的目的是为了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不仅要讲求经济效益,还得强调社会效益。而在有些考核中,就忽视了PPP实施带来的社会效应、生态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这些方面,仅局限于工程化的维护,从而脱离了PPP绩效考核的特点。


(四)考核程序缺失

目前,还没有政策明确绩效考核的标准程序,大部分PPP项目实施方案和合同中只是提到绩效考核由哪个部门实施,但是实施主体是实施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还是财政部门,由哪个部门牵头,后续如何操作,所有的程序细节都没有提及,这同样会导致绩效考核在具体实施时无从下手。


四、总结

随着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以及PPP项目绩效考核高峰期的到来,PPP绩效考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日渐凸显,那么,PPP项目绩效考核该如何实施?相关政策是如何进行规范的?实践中暴露出来的这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都将在后续研究中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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