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资讯动态】PPP政策汇总(01.21-01.28)


来自:湖北PPP研究院     发表于:2019-01-31 11:28:14     浏览:308次

上周,金融领域迎来了重大突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核算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创设央行票据互换工具,为银行发行永续债提供流动性支持;银保监会决定放开限制,允许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发行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同时银保监会还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强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在交通基础设施科技化升级方面,交通部发布了《交通运输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指导意见》。此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区域开放的重要政策也于上周发布。


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1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8年工作总结报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落实情况总结评估报告》。

同时会议指出,推进政法领域改革,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优化政法机关职权配置,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机制,构建普惠均等、便民利民的政法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同政法工作深度融合,抓紧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

会议强调,改革工作重点要更多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发现问题要准,解决问题要实。要抓好任务统筹,精准推进落实,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画好工笔画,提出的改革举措要直击问题要害,实现精确改革。改革方案落地过程中要因地制宜,逐层细化,精准有效,改什么、怎么改都要根据实际来,不能一刀切。特别是直接面向基层群众的改革,要把抓改革落实同做群众工作结合起来,讲究方式方法,确保群众得实惠。要防止空喊改革口号,防止简单转发照搬中央文件,防止机械式督察检查考核。要处理好政策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政策统一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加强政策解读和指导把关。要强化责任担当,对推出的各项改革方案要进行实效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发布


1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指出,设立河北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继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是重大的历史性战略选择,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

《意见》强调,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始终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牢牢把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这个初心,紧紧围绕创造“雄安质量”、建设“廉洁雄安”和打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赋予雄安新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着力在创新发展、城市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率先突破,构建有利于增强对优质北京非首都功能吸引力、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和未来发展方向的制度体系,推动雄安新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创新发展示范区,为全国改革开放大局作出贡献。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

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城镇小区没有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未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应限期完成移交,对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小区配套幼儿园应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通知》针对上述各项问题的整改任务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

《通知》明确,成立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小组,组长由协助分管教育工作的国务院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各地要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晰各项工作的主责部门及配合部门,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切实把摸底排查、全面整改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1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完善政策,拓展功能,创新监管,培育综合保税区产业配套、营商环境等综合竞争新优势。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

《意见》围绕“五大中心”发展目标提出21项任务举措:

一是统筹两个市场,打造加工制造中心。包括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允许新设综合保税区提前适用政策,允许综合保税区内加工制造企业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将在综合保税区内生产制造的手机、汽车零部件等重点产品从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中剔除,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等5项举措。

二是推动创新创业,打造研发设计中心。包括企业进口的消耗性材料根据实际研发耗用核销,支持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等研发创新机构在综合保税区发展,赋予符合有关标准的研发设计、加工制造企业最高信用等级,支持医疗设备研发等4项举措。

三是推进贸易便利化,打造物流分拨中心。包括允许对符合条件的境内入区货物、物品实施便捷进出区管理模式,便利货物流转,允许在汽车整车进口口岸的综合保税区内开展进口汽车保税存储、展示,促进文物回流等4项举措。

四是延伸产业链条,打造检测维修中心。包括允许区内企业开展保税检测和全球维修业务,支持再制造业,创新监管模式等3项举措。

五是培育新动能新优势,打造销售服务中心。包括发展租赁业态,逐步实现综合保税区全面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支持服务外包,支持期货保税交割,支持综合保税区率先全面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中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的改革试点经验等5项举措。


五、《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发布

为进一步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于1月23日联合发布《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创投企业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通知》明确,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后,3年内不能变更。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1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提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七、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创设央行票据互换工具 为银行发行永续债提供流动性支持

为提高银行永续债(含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流动性,支持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创设央行票据互换工具(Central Bank Bills Swap,CBS),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可以使用持有的合格银行发行的永续债从中国人民银行换入央行票据。同时,将主体评级不低于AA级的银行永续债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中期借贷便利(MLF)、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常备借贷便利(SLF)和再贷款的合格担保品范围。


八、银保监会决定放开限制 允许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发行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为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充实资本,优化资本结构,扩大信贷投放空间,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风险抵御能力,丰富保险资金配置,银保监会将允许保险机构投资符合条件的银行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此前,中国银行获批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2019年1月17日,银保监会批准中国银行发行不超过4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这是我国商业银行获批发行的首单此类新的资本工具。


九、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中资商业银行积极服务中资企业“走出去”,加快打造“一带一路”金融服务网络,跨境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不断提升。随着国际化的深入推进,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经营地域逐渐扩大,产品、服务和合作模式方面不断创新,对机构合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推动在境外设有经营性机构的中资商业银行进一步优化集团合规管理体系,健全跨境合规管理机制,提高跨境合规管理有效性,实现境外机构安全稳健运行,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加强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合规管理的工作目标,是要牢固树立合规创造价值、合规保障发展的理念,引入同业最佳实践,推动内部合规管理制度、流程、执行的全方位、深层次优化变革,打造集团统一、全面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指导意见》要求,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合规管理应当坚持制度约束与文化培育相结合,适当性与实操性相结合,内生驱动与外部监督相统一,总部引领和境外机构践行相统一的基本原则。

《指导意见》共7个部分、25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总体要求,明确了境外机构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目标和基本原则。二是健全合规责任机制。要求从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着手,明确各层级机构、各条线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合规管理责任,落实问题整改责任,严格违规问责。三是优化合规管控机制。要求动态重检和优化境外发展战略,前瞻审慎地评估和应对各类风险,健全重点领域制度流程,实施差异化的机构管理模式,强化业务及产品合规审查和风险监测。四是改进合规履职机制。强调压实一道防线直接责任,提升二、三道防线独立性、权威性,优化合规报告路线,建立监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确认、验证的管理闭环。五是强化合规保障机制。要求实施主动、前瞻的合规资源配置计划,改进境外机构负责人、合规官及重要岗位人员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合规文化培育、人才培养和全员合规能力建设,强化信息科技系统支持,严格外部服务机构管理。六是加强监管沟通机制。要求加强日常监管沟通,及时有效回应监管关切,认真履行整改承诺。七是完善跨境监管机制。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将完善监管信息报送机制,加强对重点机构和业务领域跨境监管,深化跨境监管合作,增进监管互信,提高跨境监管有效性。《指导意见》要求境外设有经营性机构的政策性银行和境外设有保险类分支机构的中资保险机构参照执行。


十、《交通运输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交通运输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以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研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为依托,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管理机制、提高使用效率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其中,在“开放共享”部分。明确了推动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的主要措施。一是开放共享的载体为部建设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平台。二是对科研设施和仪器集约化管理、信息报送等提出要求。三是规定了管理单位开放共享服务方式、合同约定、收费等事项。四是明确开放共享中的网络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等要求。 


十一、《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

日前,《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旨在推动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协同发展,为交通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支撑。

在重点任务方面,根据《科学素质纲要》和交通运输科普发展情况,从科普供给能力、科普基地建设、传播协作能力、精准惠民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五方面提出了重点任务。一是通过发挥行业专家在科普传播中的作用,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基地开放,挖掘交通基础设施及运输装备的科普潜力,提升交通科普供给能力;二是加强交通运输科普基地建设和现有科普基地服务能力提升,推动科普教育基地创新发展;三是促进交通科普与宣传工作深度融合,推动跨媒体跨终端传播,推动“互联网+交通科普”建设,增强交通科普传播协作能力;四是开展交通科普精准惠民服务,结合推动交通运输脱贫攻坚和“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的科普力度,同时促进交通运输科普和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深度融合;五是加强交通运输科普国际交流合作,面向世界学习先进经验并展示我国交通发展成就,支撑交通运输推动“一带一路”建设。


十二、水利部公布2018年度绿色小水电站名单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的通知》(水电〔2017〕220号)精神,各地积极开展了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经申报、初验、审核和公示,水利部确定河北省石家庄市土贤庄水电站等121座水电站为2018年度绿色小水电站。


十三、《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发布

农业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按照中央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以强化基层农经体系建设为重点,以确保农经职能有效履行为关键,以加强农经队伍能力建设为支撑,加快建设系统健全、责权统一、运转顺畅、充满活力的农经体系,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农经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指出,要全面落实乡镇农经职能,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乡镇要按照确保履行好职能的要求,切实把农经职责落到实处,确保有机构管事,有专人理事,有经费办事。支持鼓励乡镇办好经管站(中心),明确岗位职责,改善工作条件,强化职能履行。已经部署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地方,农业部门要根据农经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实际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授权,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正确划分农经事业单位的类别,争取转为行政机构。尚未部署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地方,继续争取农经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为分类改革打下良好基础。要把加强农经体系建设与开拓创新农经工作紧密结合,在加快发展农经事业中壮大农经体系。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工作力量,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力量,加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力量,巩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力量,夯实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力量,强化指导扶持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工作力量。当前,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建学习型农经体系,加强农经干部培训。要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营造积极向上的农经工作氛围。

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农经体系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要积极争取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的支持,将农经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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