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新政解读:“各司其职”的投融资体系


来自:PPP资讯     发表于:2019-03-16 21:56:34     浏览:325次

PPP 的本质是将一部分基建投资的决策权,交给市场。从商业合理性的角度出发,通过高效、专业的运营,创造超越政府直接管理的价值。

财政部发布PPP新政:本周财政部发布财金[2019]10 号文,《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本次意见的基调加强存量PPP 项目与新增项目PPP 的入库限制,并鼓励和支持符合国家要求的PPP 项目。政策内容主要涵盖:首次提出对新上项目的“审慎要求”、合规PPP 项目的多方位支持与跟踪管理、再次强调了规范性监管的几项原则。

PPP 政策的目标在于各司其职:PPP 政策的基本思路是各参与方的“各司其职”,社会资本方、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从自身的专业能力、风险承受能力与需求出发,就项目的条件/质地做出判断与协商,享受项目带来的收益,也承担可能出现的风险。权利和义务在项目自身的合同边界内充分博弈,而不是任何希望他人在商业条款之外,进行“兜底”的“偷懒”行为。

PPP 已经成为我国基建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入库PPP 项目中,开工项目投资总额占2018 年基建投资(不含电力)规模的22%。PPP 投资已经成为我国基建投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如何正确的引导PPP 项目的合规开展、规避隐性债务风险、避免项目风险向金融体系恶性传导,是目前阶段政策的重点。

环保行业对PPP 政策敏感性或将降低,回归EPC&BOT 模式:①工程类政府付费项目,一方面财政部并不支持无运营项目以PPP 形式投融资建设,另一方面,环保企业自身负债率普遍处于60-80%,资金压力较大,短期有望回归EPC 模式,通过更快的资金回流修复报表。②运营类的污水/垃圾处置项目,由于超前建设的投资习惯,一般会设置保底水量/垃圾量条款,但违背了本次《意见》中不得“承诺固定回报或保障最低收益的”条款,或将回归BOT 模式。

风险提示:企业在手订单实施过程中,由于融资环境、环境影响评价进度等干扰因素,业绩兑现存在不确定性。

(转自中财网,原标题《财金[2019]10号文解读-PPP新政解读:“各司其职”的投融资体系》PPP资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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