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法务专栏|PPP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转让股权法律操作实务


来自:泰和泰太原办公室     发表于:2019-05-24 12:14:15     浏览:580次

在时下我国的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项目中,社会资本方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是ppp项目的直接操作实施主体和及PPP项目合同的签订主体,但项目的实施仍主要依赖于社会资本方自身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那么,在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的这场“联姻”中,社会资本方是否可以提出“解除婚姻关系请求”,以及如何进行解除呢?


一、PPP项目社会资本方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的特殊性
    (一)PPP作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的项目运作模式,合作周期长达数十年,股权转让涉及长期的债权债务承接问题。
    (二)PPP项目对投资人的投资、建设、运营能力等综合要求高,项目公司自身或其大股东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可能会导致不合适的主体成为PPP项目的投资人或实际控制人,进而影响周期漫长的PPP项目的实施进程。

     二、政策风向上锁定期由未禁止转让到鼓励转让 
   (一)锁定期未禁止
    锁定期即指ppp项目合同生效日起,至项目开始运营日后的一定期限,期限需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设定。财政部2014年12月30日出台的《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规定,锁定期即在一定期间内,未经政府批准,项目公司及其母公司不得发生任何股权变更情形。
   《指南》此条的规定体现了锁定期禁止社会资本方转让PPP项目公司股权的监管导向,此条明确的是锁定期内社会资本方转让PPP项目的公司股权,需要经政府批准,经政府批准后即可以进行转让,而非绝对禁止转让。
   (二)PPP项目鼓励股权转让
    2019年3月出台的《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第四条规定:“鼓励通过股权转让、资产交易、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项目存量资产,丰富社会资本进入和退出渠道。”也表明了,PPP项目股权转让由未被禁止,转向鼓励。

     三、PPP项目股权转让事项中对转让方的实体要求
   (一)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
    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实施机构向本级政府报告并取得同意。
    社会资本方向实施机构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后,实施机构向本级政府报告转让意愿及受让方的情况后,本级政府批复同意启动股权转让事项后,才可能进行股权转让。
   (三)社会资本方同意进行股权转让的批准文件
    社会资本方属于项目公司的大股东,将其对外投资的项目公司股权进行转让,涉及股权转让价款,波及股东权益。其内部股权转让的同意有效避免纠纷。

四、PPP项目股权转让事项中对受让方的实体要求
     确定股权受让方,需依照《PPP项目合同》或社会投资人招标文件设定股权受让方的条件(投资、建设、运营)。
    (一)作为投资人的社会资本方主体要求
      1.基本信息
包括社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照;公司章程等。
      2.资产信息要求
     包括企业土地、厂房、设备、负债、担保等资产简况;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表》及《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较强的融资能力;良好财务状况等。
     3.涉法涉诉要求
     包括社会资本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且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如作为投资人及设计、施工、运营等四项合一的社会资本方的主体资格材料
      1.满足四(一)项要求。
     2.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从事相关项目专业技术力量及管理能力。

      五、PPP项目股权转让的操作流程
   (一)各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如政府方同意股权转让,项目公司同意公司股权转让、履约情况说明等。
   (二)审计与资产评估。
   (三)对股权受让方要求条件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四)依据《尽职调查报告》草拟《股权转让协议》、《投资协议》或《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协议或合同主体变更协议。 
   (五)政府对《投资协议》或《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进行审核。
   (六)相关方签署《投资协议》或《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协议、《出资协议》。
   (七)进行工商登记变更。
    综上,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社会资本方转让PPP项目公司的股权并绝对禁止,可按照《ppp项目实施方案》、采购及招标文件,以及签署的PPP项目合同等要求进行,但应当注意在处理股权转让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背《PPP项目实施方案》、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文件、《PPP项目合同》的履行情况,政府方是否未履行必要程序擅自豁免了社会资本方的主要责任和义务等问题。


王文艳律师,泰和泰(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业务领域:PPP法务、劳动人事法务、政府法务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新NewPPP平台所有,新NEWPPP平台小编欢迎大家分享本文,您的收藏是对我们的信任,newPPP谢谢大家支持!

上一篇:【PPP知识大百科】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点总结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