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中的假合作问题


来自:老时讲ppp     发表于:2019-06-23 18:19:17     浏览:289次

PPP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但现实中的PPP存在着大量的假合作问题,严重阻碍着PPP的健康发展。

一、政府内部的假合作问题。

1、下级对上级的假合作。表现形式:下级对上级的政策不认同、不执行、乱执行、阳奉阴违、拖延、搞形式等等。

2、部门之间的假合作。表现形式:政府部门之间互不沟通协调,各行其事,各自出台自己的政策文件,不执行或只是形式上执行其他部门的政策文件,工作无法形成合力。

3、人员之间的假合作。同部门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因为职位、经历、格局、价值观、立场、利益、能力等不同而无法形成对同一政策的共识,形式上合作执行,实质根本无法形成合力。

    

二、社会资本内的假合作问题。

1、下级对上级的假合作。

2、部门之间的假合作。

3、人员之间的假合作。

4、临时粗浅的联合协议。PPP项目政府招标社会资本时,一般要求的条件很高,单一社会资本无法满足条件,匆忙根据招标文件的格式拉郎配签订一个临时粗浅的联合体协议,缺乏充分的信任和沟通,临时粗浅的联合体协议本质也是假合作。

三、 PPP的假合作问题。

1、地位不平等的合作是假合作。

政府的“甲方”思维惯性,社会资本的“乙方”思维惯性,决定了PPP之初地位合作双方就不是平等的。地位不平等的合作,不过是个名义。

2、互相惦记对方钱的合作是假合作。

政府想吸引社会投资,拉动地方经济。

社会资本要赚钱才能生存,惦记政府的钱。

3、各担风险的PPP是假合作。

真正的合作是遇到困难和风险时,合作各方同心协力,共渡难关,风险共担,所以各担风险的合作是假合作。

4、已经被宣判的假合作。

商业开发的、无绩效考核或者绩效考核结果和政府付费不挂钩的、无运营内容的、明股实债的、固定回报的、政府承诺回购的、融资平台作为政府实施机构的、地方政府PPP支出超过10%红线的、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的、资本金没有到位的.....

合作必须真心真意真合作,不能造假,不能搞形式,否则都是假合作。

无论政府和社会资本,不防范和预防这些假合作,必然会掉入假合作的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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