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出台进一步加强PPP项目财政监督意见


来自:潍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     发表于:2019-06-25 17:29:55     浏览:225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财政部门对PPP项目监督职责,推动江苏省PPP高质量发展,近日江苏省财政厅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财政监督的意见》(苏财金〔2019〕53号,以下简称《意见》),将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纳入财政监督范畴。

  《意见》呈现三大特色:一是将财政监督作为保障PPP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作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重要供给机制,PPP项目必须坚持全生命周期规范运作、严格管理、重在推进。根据《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文件规定,PPP属于财政管理和运行中的重大事项,《意见》要求各市县财政部门应对本地PPP项目开展专项监督。专项监督可以采取财政检查、财政核查等方式实施。各市县每年应对本级已入库PPP项目至少全年监督一次,并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专题监督。

  二是实现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财政管理。PPP项目合规性是项目按约推进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资本内部审批和金融机构风控审贷的必审内容。《意见》全面综合各级财政部门PPP管理最新政策要求,将财政部门审核监督的“关口”从PPP入库环节延伸至项目采购、执行、移交等全生命周期,将监督的主要内容明确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政府采购、合作主体、项目推进、财政支出责任管理、绩效评价与付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信息公开等8个方面44条,并对具体监督内容进行深化细化。

  三是强化财政部门对PPP项目的监督处理力度。《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对监督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被监督单位整改结果及时进行督办催办、跟踪落实,并将整改结果和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对涉法涉诉或财政部门认定的重大事项按照《关于建立全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要求,由财政部门PPP法律顾问对项目整改情况和整改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认定结论。每年监督结束后,财政部门要形成专项监督报告报送本级党委、政府。

  《意见》出台后,我省已全面形成了“法律顾问、信息披露、财政监督”等多维度的财政监管格局。一揽子政策的陆续出台,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正确把控项目发展方向、规范纠正违规苗头、有效保障项目运作打下了强有力的监管基础,必将对推动全省高质量运用PPP模式,助力“六个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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