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第一批省级PPP项目引导资金下达


来自:平凉发布     发表于:2019-07-14 06:11:06     浏览:222次

从市发改委获悉,日前,省发改委下达我市庄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PPP项目引导资金400万元。这是该项目继3月下达PPP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50万元,4月下达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500万元后,争取到的第三批国家和省上支持资金,也是我市2019年争取到的第一批省级PPP项目引导资金。

  庄浪县城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庄浪县城南北洛河交汇下游的陈杨柳村区域,北洛河西侧,长144米,宽100米。厂区占地面积21.6亩。设计日处理规模每天9000立方米,出水水质为一级B标准。污水处理采用CAST工艺,经生物处理后的尾水消毒,达标后重力直接排放,处理后出水排放至北洛河,最终汇入葫芦河。

  该项目提标扩建工程占地约18.13亩,估算总投资5980万元,采取PPP模式建设,设计日处理能力到2025年1.5万立方米/天,需扩容提标6000立方米/天。污水二级处理工艺采用A2O活性污泥法底部曝气工艺,深度处理工艺采用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滤池工艺,尾水消毒工艺采用电解法次氯酸钠消毒工艺,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处理工艺。提标改造后的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目前,该项目已办理立项手续,完成社会资本政府采购工作,签署采购结果确认和备忘录,完成项目入库和项目公司注册,已完成土建工程,预计近期全面建成运行。

  据悉,该项目采取“建设—运营—移交”(ROT)的PPP运作模式,采取政府注资入股的形式和新成立的PPP项目公司合作经营。总投资5980.06万元中,政府和中选社会资本需筹集项目资本金1231.58万元,其中:政府方以现金出资492.63万元,持有项目公司40%股权,社会资本方以现金出资738.95万元,持有项目公司60%股权;剩余资金4880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方式取得。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1年),自2018年10月1日至2048年9月30日,在合作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合作期限宣告结束。

  项目建立了“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政府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额,由污水处理服务费补贴单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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