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49万:南京市建邺区部分片区环卫PPP咨询服务


来自:PPP拾穗者     发表于:2019-08-12 10:56:14     浏览:25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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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部分片区环卫PPP咨询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0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建邺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建邺区部分片区环卫PPP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采购编号:HXZC-2019210902

  2、项目内容:为适应城市管理日益增长的发展需要,着力解决南京市建邺区部分核心区域的环卫保洁管理体制存在的深层次矛盾,进一步激发城市管理活力,推进城市环卫保洁事业的跨越化发展,现拟确定一家供应商为南京市建邺区城市管理局提供建邺区部分区域环卫保洁PPP项目咨询服务。其中,该项目预计涉及垃圾中转站5座,总处理规模约为300吨/天,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估报告、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以及提供PPP招标咨询服务等。

    项目预算:49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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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调研我市PPP工作开展情况


文章来源:南京市财政局金融处

发布时间:2019-08-06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认真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要求,严格依规履职,推动PPP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对于确实不具备条件或无法继续按照PPP模式推进的项目,按照省厅建议,将尽早做出决断,主动退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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