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辑】PPP典型案例——池州模式报道(8)


来自:大岳咨询     发表于:2016-08-02 11:50:00     浏览:495次
国家首个PPP试点元旦“开张”
中国经济导报 赵超霖 2014-12-31

日前,安徽省池州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及市政排水设施购买服务项目正式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这一项目是财政部在2014年12月4日公布的30个国家PPP(公私合作伙伴关系)试点中第一个签约的项目,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运营。
作为住建部推荐的项目顾问,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和他的团队,从2014年5月份开始介入,对于池州项目有着充分的了解。他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说,“池州项目在解决社会资本进入门槛以及融资难等问题上,都有很好的先行经验,被称为‘池州模式’,这或将成为其他29个项目可参考的一个模板。”
而具体来看,“池州模式”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金永祥指出,与其他大多数试点项目不同,池州项目是由财政部与住建部共同主导。因此,在出售招标文件前,住建部副部长陈大卫就曾亲自率队到池州进行调研,并听取了项目前期的工作汇报。开标后,池州市主管副市长还专门向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做了项目汇报。此外,安徽省作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试点省,因此项目也得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重视。
安徽省和池州市对项目的推动同样基于高度重视。截至目前,安徽省已经为该项目提供了2950万元的财政资金支持,而在今后,政府将每年提供700万元的资金支持。
2.“厂网一体”市场化运营

池州项目是按照“以市带县”方式,将市区及各县区项目整体打捆,包括污水处理厂、市政排水管网、泵站等,通过“厂网一体”实现排水管理行政权力归集和运营主体合一。该项目总投资7.12亿元,将池州市目前两座污水处理厂污水、雨水750公里排水管网、7座污水泵站打包作为一个整体,授予项目投资公司特许经营权。
金永祥指出,由于投资规模巨大、公益性强,以往在水务领域一般只把水厂单独拿出来做PPP,厂网打包PPP项目非常少。而安徽池州污水厂项目的成功运作可谓探索了一条新路。
3.政府购买服务

池州污水处理厂的具体经营模式是TOT(移交-经营-移交),管网模式是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期为26年。在此期间,投资公司负责运营维护污水处理及排水设施和建设新建项目,期满终止时,将设施无偿交还给市政府。而池州市政府每年以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和排水设施服务费的方式,购买市政公用设施运营维护管理服务。
金永祥表示,这样的运作方式意味着池州管网以后将全归企业负责,在特许经营期内如果需要扩建都是企业的事,但政府需要审查,企业则按合同协议办事。
4.项目公司(SPV)实行混合所有制

根据协议,池州项目由池州市水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的池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全程运作。
金永祥分析指出,“不同于其他的PPP项目,池州项目中采取中标单位持股80%,池州自来水公司持股20%的形式,组成混合所有制公司,来实现社会资本和政府补贴的有效结合。这样的做法,既充分体现了社会资本与政府的合作,也调动了社会资本与政府的积极性,堪称该项目的一大亮点。”
据了解,在池州项目出台之后,社会资本对其格外青睐,不少金融机构争相对其贷款。而这些贷款主要用于政府20%的出资项目以及后续项目上。
5.公开招标,实现市场化竞争

金永祥指出,有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有8000多个PPP项目,而其中公开招标的项目占比仅为10%左右。在此背景下,池州项目采取公开招标加速了其项目的市场化程度。
他介绍说,在此次池州项目的招标过程中,参加竞标的公司主要有4家,分别是北京排水集团、深圳水务集团、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经过多轮举牌后,最终深圳水务集团成功中标。
“PPP模式”启动后,池州市盘活了多年存量资产,减轻了政府的债务负担,并通过专业公司做专业服务、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方式,把过去政府相关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状况,转变为“不当运动员、只当裁判员”,从而使政府部门腾出时间和精力,专注于做好监管和督查,进一步提升建设、运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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