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定了!三河大项目落地!斥资14个亿!正式招标!燕郊...


来自:燕郊无忧     发表于:2019-10-04 21:35:08     浏览:305次
近日,三河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总承包工程开始进行招标,该项目日处理垃圾2000吨,预计工期18个月!
01三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将开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开始招标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廊审批投资[2019]10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河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将解决三河市、燕郊生活垃圾处理问题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三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2项目地址:本项目建设用地位于三河市泃阳镇小定福庄西南侧原三河市第三砖瓦厂,东侧距离三香线县级公路1.3公里,南与南移102国道接壤,交通便利。本项目总面积约115.13亩。场地现状西邻养猪厂,北侧以污水坑边为界,选址南边有个大坑,北侧道西有一污水坑。项目东北方向离小定福庄村300米,南侧距离大曹村415米、范港村530米,西北测距离丁桥庄村430米。

2.3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2000吨/日,配2×30MW汽轮发电机组,主要建设内容为红线范围内各生产装置以及办公设施。

主要建设内容:垃圾计量接收、储存、供料系统,焚烧及烟气净化系统,灰渣输送系统;余热发电、电气、通信及全厂各系统的自动控制;采暖、通风、空调、消防、供排水、渗滤液处理、环保、节能等系统;除盐水、压空和燃油等辅助生产装置;厂区总平面布置及道路、交通运输系统;全厂各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项目主要由以下建、构筑物组成:包括卸料平台、垃圾池、渣坑、运渣通道、烟气净化间、汽机间、集控楼、烟囱、上料坡道、渗滤液处理站、综合水泵房、工业消防水池、冷却塔、油库油泵房、地磅、地磅房、门卫、综合楼等。

2.4工艺技术方案概述

1)焚烧炉型:拟采用往复式机械炉排炉。

(2)余热锅炉:拟采用13.5MPa(g)、450℃次高温次高压蒸汽锅炉。

(3)汽轮发电机:拟采用2×30MW高转速汽轮机+2×30MW发电机。

(4)烟气净化系统:SNCR(炉内喷氨水)+半干法(Ca(OH)2)+干法(Ca(OH)2消石灰)+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

(5)飞灰处理系统:厂内收集后采用螯合剂添加法进行无害化处理,经检验达标后送至指定填埋区填埋。

(6)炉渣处理系统:外运综合利用。

(7)垃圾渗滤液处理方式:本项目产生的渗滤液直接送往自建的800t/d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排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达标后回用,整体实现污水近零排放。

2.5 本次招标范围:

本项目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承担本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操作人员培训和维修手册编制等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本工程移交给招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和第六章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设计范围: 根据本项目要求,完成编制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的费用,设计年限内无偿提供技术服务。

采购范围:包括垃圾接收、存储与投料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汽轮发电机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电气系统、仪表与自控系统、除盐水处理系统、污水收集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厂区给水排水系统、配套设施等全厂所有系统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的购置。

工程施工范围:

(1)所有采购范围内各系统的安装工程,

(2)用地红线外1米为分界线,分界线以内为本项目的施工范围,包括主工房、烟囱、道路、高架引桥、车间、辅助用房、各类池、站、库房、室外总图内容(不含与厂址条件有关的工程、地基处理工程)、通用设备的建筑及安装工程。

工程建设其他内容:临时设施、工程保险、生产职工培训、调试、试运行、施工图审查、设备成套技术服务、设备监造、工程建设中如锅炉设备检测、电力监检、特种设备检测认证等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所需的工作内容和服务。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的范围还包括:协助招标方取得项目所必要的审批手续;协助发包人与当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与土地、设施和建构筑物等的所有权人、与检测检验机构和电力公司(含电力监理)等的协调工作。

2.6计划工期:18个日历月。

02三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的批复三河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所报《三河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三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结合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三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总投资14亿,环保投资2亿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三河市泃阳镇小定福庄村西南,占地为原三河市第三砖瓦厂,用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新建2台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机械炉排式垃圾焚烧炉,2台3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2台额定蒸汽100.04吨/小时余热锅炉。配套建设中水、污水管网、生活垃圾贮存池、焚烧系统、汽轮发电及热力系统,新建垃圾卸料大厅、锅炉间、烟气净化间等。本项目主要处理三河市生活垃圾,由三河市环卫部门负责收集并运输至生活垃圾焚烧厂内。项目总投资1416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155万元,占总投资的14.22%。

该项目建设符合《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河北省主体功能区划》、《三河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三河市城乡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8-2030)》等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取得了三河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省环境厅同意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选址、建设、运行须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的要求。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300m,确保项目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做好周边29个村庄及3个小学的公参工作,加强环保宣传保证公众知情权,有效化解社会风险。本项目生产用水严禁取用地下水,建设单位应加快生活污水管网、中水管网等配套管网的建设工作,配套管网工程未建成前,本项目不得试生产运行。加强车间、厂区周围的防护绿地建设,控制恶臭、扬尘、噪声等污染。

(二)加强生活垃圾收运污染防治及进场管理。点火助燃原料为柴油,不得使用其它燃料,严禁掺烧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建筑垃圾等。合理确定垃圾运输路线,三河市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就近收集至垃圾转运站,经压缩后采用专用垃圾运输车通过专用进厂道路运输入厂,运输过程中应尽量远离村庄等居民区,避免扰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要密闭化,并对垃圾贮存等采取可靠杀菌、灭活措施,控制恶臭、粉尘等二次污染。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焚烧炉烟气净化采用“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处理工艺,净化处理后的烟气通过一座双筒80米烟囱排放。排放烟气须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并且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同时需满足《三河市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2018.8)》中的排放限值。

消石灰、活性炭、干粉和飞灰等粉状物料全部采用密闭储仓储存,各粉仓仓顶自带袋式除尘器,净化后烟气各自经一根26米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落实报告书有关恶臭气体有组织排放管控措施。卸料大厅、垃圾贮池、渗滤液收集处置设施应密闭且呈负压状态,其散逸的恶臭气体引入焚烧炉内焚烧。焚烧炉停炉检修时的臭气经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甲硫醇、无量纲臭气浓度排放须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标准要求。项目投入运营后,要根据恶臭气体管控措施的有效性,对恶臭气体入炉前采取深度治理措施,确保满足达标排放和环境管理要求。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三河市南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三河市南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限值要求。

本项目生产废水严禁排入三河市南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垃圾渗滤液、卸料大厅冲洗水、厂区工业污水处理站浓液,排入新建的渗滤液处理站,采用“预处理系统(格栅+调节池)+UASB厌氧系统+MBR系统(A/O+外置式超滤)+NF系统+RO系统”、“化学软化+DTRO”浓水处理工艺,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后,回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浓液进入焚烧炉进行回喷处理,剩余用于飞灰稳定化和反应塔及石灰浆制备,不外排。除盐水系统浓水、循环冷却水排水、主工房地面清洗水,排入厂区新建工业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机械过滤+超滤+反渗透”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后回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浓液进入渗滤液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锅炉排污水、除盐水系统反冲洗水排入排污降温池,用于熄渣及炉渣冷却,不外排。

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垃圾贮坑、渣坑、飞灰暂存间、渗滤液处理站、初期雨水收集池、废水事故池、消防废水收集池、地上油库、飞灰稳定化车间等区域应设为重点防渗区。规范建设突发环境应急污水导流、收集设施,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等的容积由设计单位按规范最终确定,雨水排口、排污口设应急切断设施确保事故情况下废水不外排。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消音、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操作时间,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加强车辆运输过程噪声控制,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六)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各污水处理站污泥、除臭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布袋除尘器废滤袋等送入焚烧炉内焚烧;烟气净化、飞灰仓布袋除尘器更换的废滤袋密闭封存、废机油用专用容器盛装存于飞灰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焚烧烟气飞灰在采用“螯合剂”进行稳定化处理后,送飞灰暂存间暂存,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鉴定确认无害后,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定期送三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配套飞灰处置项目单独分区填埋(该填埋厂应及时在河北省固废信息管理平台注册,满足《关于明确列入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日常管理要求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7〕496号文件要求),出厂前应当实施计量并计入台账。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焚烧炉、垃圾贮池、焚烧烟气净化等系统装置的运行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八)强化污染源管理。落实报告书中关于本项目环境保护的日常监测计划并严格落实,及时跟踪本项目特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严格实施重金属和二噁英监测,并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备。废水总排口设置在线监测系统,焚烧炉设置运行工况在线监测装置和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在厂区周边显著位置设置显示屏,实时公示在线监测数据。加强恶臭、二噁英等特征污染物监测分析,对与本底值变化明显的要及时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

(九)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扬尘需满足河北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工艺,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开展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工作,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并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报告。

四、严格落实各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要求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方能正式投入运营。同时,应在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该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应当按照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三)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须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生态环境执法局、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报告项目环保“三同时”进展情况。该项目的“三同时”制度落实日常监管由廊坊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9月6日

03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地块详细规划三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两块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图具体规划范围规划三河市区域公用设施用地位于泃阳镇和杨庄镇交界处,小定福庄村以西,大曹庄村以北,总用地面积16.43公顷。用地布局规划本次规划范围分为两个地块,地块用地性质如图。1 给水工程1用水量预测:按照区域公用设施用水量指标取300m3/(h㎡·d)计算。本地块用水量约为4926立方米/日。2水源:规划地块生活用水需求量由三河市给水厂供给,生产用水由三河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中水进行供应。2 排水工程1排水体制: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2污水工程规划:地块内布置污水收集管网,集中收集至三河市污水处理厂。地块内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约3940m3/d。3雨水工程规划:规划地块内雨水沿雨水管道排至厂外沟渠。实施雨水利用工程,采取多种措施利用雨水资源、提高环境自净能力,营造水景观,改善区内生态环境3 电力工程1电力负荷预测:根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参照本地用电情况,采用单位建设用地负荷计算规划地块用电负荷,约为4926kw。2电源:规划近期采用三河市李旗庄变电所进行供电,远期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余热发电,供应地块内用电需求,多余电量并入国家电网。3供电设施:规划地块内设置一座10KV开闭所。4电信工程:规划地块电信管线接自杨庄镇的通信交换端局。本地块配设电信模块机房一处,建筑面积60-100㎡。用地开发控制控制指标包括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规定性指标在建设开发时必须遵照执行,主要包括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本规划范围内用地开发控制按表执行。公共安全设施规划1 防洪规划2 抗震规划3 消防规划地块的消防工作由三河市消防站负责。建筑建造控制城市设计控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色彩宜采用冷灰色系,体现现代化的生产氛围。建筑高度错落有致,形成有韵律感的景观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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