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经观点】从江苏清退7个PPP试点项目看PPP进退机制


来自:建经大数据     发表于:2016-08-04 11:30:00     浏览:504次
 据悉,截止2016年8月3日,江苏省省财政厅核准退出了7个PPP试点项目,涉及4个地级市,总计约97亿元投资,前期费用补贴将收回。
7个退出PPP试点的项目:

1、(南京)南京市垃圾处理设施项目,涉及投资5.26亿元;

2、(常州)常宜高速项目,涉及投资 11.6亿元;

3、(常州)常溧高速项目,涉及投资28.14亿元 ;

4、(常州金坛)常州市金坛区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项目,涉及投资10.1亿元;

5、(常州金坛 )常州市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与城东医院资产收购项目,涉及投资 2.97亿元;

6、(南通)南通市通州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涉及投资2.62亿元;

7、(淮安)淮安市现代有轨电车一期工程项目,涉及投资36.49亿元。

上述7个项目涉及总投资97.18亿元。

背景
 建经观点
   示范项目实行“能进能出”,切实推动PPP模式健康发展,我们认为建立PPP进退机制意味着财政部此次的示范项目不是固定的,做得不合适的示范项目要退出,而只有保留在示范项目名单里的PPP项目,未来财政部才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并且获得PPP基金的股权投资。

“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财政部将建立健全示范项目的跟踪指导、对口联系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示范项目顺利实施。”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示范项目建设完成后,财政部将组织专家对前期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重点审查示范项目是否符合PPP模式的必备特征。验收不合格的,将不再作为示范项目推广。

我们知道,之前20部委发布的通知也明确规定,对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的项目,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项目,将不予受理。所以,即使一些项目纳进来了,如果后来发现是BT项目,或者是明股实债、有固定回报的情况,包括不公开透明的采购社会资本,不按照PPP项目程序等,也将按照规定调出PPP示范项目名单。

实际上,PPP示范项目一直实行“能进能出”管理,首批示范项目中,青岛体育中心项目和胶州湾海底隧道一期项目、江苏省昆山市现代有轨电车项目,就因项目不具备继续采取PPP模式的实施条件,调出了第一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名单。

针对当前一些PPP存在的融资难和资金错配等问题,财政部要求,各地要与中国PPP融资支持基金积极做好项目对接,推动中央和地方联动,优化PPP项目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要坚决杜绝各种非理性担保或承诺、过高补贴或定价,避免通过固定回报承诺、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


PPP作为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环,改革的牵引性非常大。 PPP属于公共治理的范畴,但在这里公共治理采取了一种非行政运作方式,引进了市场和社会的因素。PPP可以使政府公共服务公共产品多样化,来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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