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国家储备林项目PPP模式初步探讨


来自:内蒙古PPP咨询在线     发表于:2019-11-07 10:31:13     浏览:341次
国家储备林建设从2012年开始陆续在广西、福建等七省区进行试点。2018年4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规划的出台,既是对前期试点的经验总结,又对未来的大规模建设、运营提出了规划和要求。国家储备林的相关文件中,多次提出运用PPP模式推动项目建设,如《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的通知》(林规发〔2015〕192号)中明确“探索PPP模式。按照国家推广公共财政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要求,加强对运用PPP模式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的指导,开展建设模式示范试点。”《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6]2455号)中提出“鼓励社会资本根据国家储备林建设的布局重点和目标要求,通过新造林、森林抚育、更新改造、立体复合经营等措施,着力培育大径级材和珍贵树种,营造生态稳定、结构优良、长短结合、高效集约经营的国家木材储备基地,增强高品质木材等林产品和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国家林业局 财政部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利用的指导意见》(林规发〔2016〕168号)提到“加快产权模式创新和金融创新,大力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进入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利用领域,积极扩大增量,努力盘活存量,有利于优化资金结构,建立健全林业投入多渠道筹措机制,大规模推进国土绿化。”在国家储备林运用PPP模式推进的过程中,我们在多个项目中也探索和实践了多种模式。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和前期项目实施经验,我们整理了国家储备林PPP模式的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出台后,没有实质性经营的PPP项目进一步受到抑制,反而为储备林等实质性经营腾出了财承空间。但同时,对社会资本参与条件、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限制,也为国储林PPP项目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篇幅有限,相关要点难点将在后续继续探讨,不足之处也请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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