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云南省广南县新寨水库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来自:PPP聚焦     发表于:2019-11-11 16:30:30     浏览:311次
项目信息
类型资格预审
项目所在地云南省
行业水利建设
截止日期2019-11-15
预算金额
联系方式******查看下文******

广南县新寨水库工程项目已由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南县新寨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发改农经〔2018〕748号)批准建设,广南县人民政府以《广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寨水库建设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的批复》(广政复〔2018〕684号)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建设,项目通过广南县财政局开展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广南县人民政府授权广南县水务局为广南县新寨水库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并以广政复〔2019〕116 号批复通过《广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寨水库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云南晟兴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南县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州规范性文件规定,就广南县新寨水库工程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文山州广南县五珠乡

1.2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广南县新寨水库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位于广南县五珠乡老厂村委会平寨村附近的大西吉河上。水库主要建筑物由大坝枢纽及供水建筑物组成。水库主要向莲城坝区供水1060.0万m?及解决下游30752人的人畜生活供水和2090亩农田灌溉用水。总库容987.4万m?,水库规模为小(一)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Ⅳ等,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

1.3运营内容:新寨水库及附属设施运营、维护。

1.4项目投资:根据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总投资为46412.30万元,其中:枢纽工程部分投资为17353.34万元,供水工程部分投资为24492.59万元;水土保持、环境保护部分投资为418.97万元;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4147.40万元。考虑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投资,按项目PPP方案安排的融资计划计算建设期贷款利息为2739.62万元,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49151.92万元。项目最终投资以政府或政府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1.5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拟为15.5年,其中建设期2.5年,运营期13年。

1.6投融资结构:项目静态总投资为46412.30万元,建设期融资利息2739.62万元,动态总投资为49151.92万元,其中:

(1)本项目资本金暂按测算总投资的20.35%考虑,为10,000.00万元,即政府出资1,000.0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200.00万元、资本公积800.00万元,来源于上级补助资金),社会资本出资9,000.0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1,800.00万元、资本公积7,200.00万元)。注册资本在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双方股权比例一次性实缴到位。

(2)融资:除项目资本金外,预计缺口资金39,151.92万元,由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筹集。社会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者差额补齐承诺,政府不承担项目公司融资担保和偿债责任。

1.7 运作方式:根据项目特点,参考目前行业内对类似项目的通行操作办法,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

政府方出资代表与选定的社会资本方签订《合资合作协议》,共同组建项目公司(SPV)。县水务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本项目,为用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取得政府补助的权利。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按法定程序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对于项目经营收入不足以覆盖社会资本投资及合理回报的缺口部分,由政府通过财政预算,根据PPP协议并按照绩效考核结果给予项目公司可行性缺口补助。

1.8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并采用绩效考核付费。

1.9运营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1.10采购需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选社会资本,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的运作方式;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职责,为用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取得政府补助的权利。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按法定程序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1.11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只设一个标段。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双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具有项目融资能力、水库运营维护管理能力。

2.2资质要求:

独立申请人应同时具备项目融资能力、水库运营维护管理能力和施工资质,具体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技术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运营的能力。

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项目融资能力、水库运营维护管理能力,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技术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共同组成联合体,提交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成员方的权利义务。

2.2.1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需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利相关专业)和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需与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其中一方)名称一致,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2.2.2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2.3企业业绩要求:提供2014年至今完成过至少1件具投资、建设或运营的水库工程业绩(业绩指:单项金额不少于2.5亿元的水库项目工程),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交业绩材料)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2.4财务状况(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所有成员须满足):

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受到行政调查,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注:申请人若为2019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则提供该单位经审计的2019年半年报或最近一个季度的财务报告及附表)

2.5投资融资能力:

申请人应具有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银行存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金额可累加)。

2.6联合体要求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自行确定,联合体牵头人作为本项目的投资主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成员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不允许社会资本的股份由第三方代持,也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方只承揽项目施工或设计、运营等任务而不实际出资入股。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3)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项目公司尚未成立时,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PPP框架协议,待成立项目公司后,由项目公司与政府方重新签署正式PPP项目合同,或者签署关于承继上述协议的补充合同,为履行PPP项目合同向采购人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

(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社会资本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7)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

(8)联合体资格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2.7其他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4)云南省外企业须提供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如为联合体的由施工企业提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申请)均无效。

(7)信用要求:必须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必须在BBB级及以上(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项)。

3.资格审查及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和未参加资格预审申请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定合格数量为5家,具体审查方式和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网上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网络报名(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每日上午8:30-下午17:00时:(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sggzy.cn/)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周月0876-2152881),未通过网络报名方式的申请人不能参与投标。

4.2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网络报名成功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登录文山州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wsggzy.cn/zfcg-tb),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供申请人下载使用。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2投标人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交入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申请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户名: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南莲城支行

银行帐号:240762010400028030000000199

联系人:李花

联系电话:0876-5622115

5.3投标人应把交纳保证金凭证编制在投标文件中供查验。

注: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08时30分,请于资格预审当日08时00分至08时30分递交相关证件资料至开标地点;

6.2资格预审时间:2019年12月5日08时30分;

6.3资格预审地点: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6.4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在网址http://wsggzy.cn/zfcg-tb,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回执”,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6.5该项目为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6.6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规定递交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7.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及提交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 QQ:4009618998

地址:云南省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2室

联系人:李洪书、王金衔

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电话:0876-2152881、0871-65315589。

办理证书地址:云南省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大厅

联系人:周月,电话:0876-2152881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广南县人民政府网”,请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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