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观察】环保部10个督察组动态大汇总聚焦各省环境执法监管问题


来自:ppp观点     发表于:2016-11-13 21:06:09     浏览:459次
为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督促各地加快推进执法监管重点工作,环境保护部于10月下旬在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各地环境执法监管情况进行督查。
在地方、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配合下,10个督查组深入43个地市,现场检查425家企业、16处饮用水水源地,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环境执法大练兵、“十小”污染企业取缔等8个方面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认真听取地方执法人员和企业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各地执法监管的特色和亮点,深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取得良好效果。
11月10日,环保部部长陈吉宁主持召开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汇报会,强调要认真梳理问题,不断完善机制,提高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水平。

10月21日
第十督察组进驻 甘肃
深入企业 望闻问切
10月21日,环境保护部第十督查组抵达甘肃省,就甘肃环境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当日下午,第十督查组与甘肃省环保厅座谈,甘肃省环保厅厅长王建中向督查组汇报了全省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会后督查组就8项重点工作与甘肃省环保厅环评处、污防处、总量处、固管处、环监局等业务处室进行具体梳理和讨论。

王建中在汇报中直言,甘肃省受经济欠发达、环保历史欠账多、工作人员数量少、工作经费短缺等因素制约,目前环境执法监管还存在3方面的问题。一是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距年度目标任务尚有差距,二是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工作进展不均衡,三是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下一步甘肃省将从上述3个方面着手重点强化、全力推进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

22日起,第十督查组分两路赴兰州、白银两市开展督查工作,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两种形式,详细了解企业真实情况和地方环保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切实推动地方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

在查阅资料的过程中,督查组对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类案件的案卷进行了抽查,评查其立案、调查、处罚、执行等方面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就案卷办理情况与相关人员交流沟通,并指导地方进一步规范案件的办理。

现场检查期间,督查组充分发扬了吃苦耐劳、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克服了企业分布散、高海拔、低温、大雾等困难,行程遍及永登县、皋兰县、白银区、靖远县、平川区等5个区县,截至23日下午,已累计行程900余公里,深入到20家企业生产一线“望闻问切”。随机抽查的20家企业,涉及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处理企业,水泥、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企业。督查组通过调阅档案资料、查看在线监控设备、抽查治污设施运行情况、询问答疑等方式重点检查了企业落实环境保护制度、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情况。

10月21日
第一督察组进驻 天津
现场检查30家企业
10月21日,环境保护部第一督查组在天津市环保局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全市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推进环境执法大练兵、取缔“十小”污染企业等8个方面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汇报,并认真查阅了相关的文档、资料。

22日~24日,就上述8方面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督查组分两组对滨海新区、津南区、武清区、北辰区、宁河区等5个区30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包括清单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7家,钢铁、水泥、平板玻璃、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企业8家,危废企业5家。

督查组通过听取介绍、调阅资料、询问交流、实地查看等形式,对违法违规项目清理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行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和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在检查过程中,与天津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充分交流沟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天津市环保局进行了反馈。

10月21日
第九督察组进驻 青海
现场检查24家企业
10月21日~25日,环境保护部第九督查组在青海开展督查工作。10月21日,督查组听取有关情况汇报。10月22日~24日,督察组赴西宁、海东现场检查24家企业。10月25日,督查组给出反馈意见。

督查组认为,青海在推进环境执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卓有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整改。

在听取督查组反馈意见后,青海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督查组提出的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力争短时间内取得成效。同时,青海将加快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查处进度,加强《环境保护法》及4个配套办法的执行,消除大气污染监管中的薄弱环节,以大练兵为抓手继续强化环境执法,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据了解,今年1月~9月,青海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279人(次),检查各类企业及项目4794家(次),发现环境违法企业314家,对110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887.3万元;责令停止生产企业21家,按日连续处罚两家,实施查封扣押两家,移送司法机关4件,实施行政拘留3人,刑事拘留2人。在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方面,青海共排查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482个,截至目前,已淘汰关闭项目14个,完善备案项目30个,整顿规范项目140个。

10月21日
第四督察组进驻 山西
兵分多路 随机抽查
10月21日,环境保护部第四督查组进驻山西省,对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听取了山西省环保厅及太原市、晋中市关于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了解了全省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推进环境执法大练兵、“双随机”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取缔“十小”污染企业等8个方面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10月22日~25日,就相关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督查组兵分多路,对太原、晋中两市的23家企业进行了随机抽查。其中包括钢铁、水泥、机加工、污水处理厂、医疗垃圾处理厂等重点行业企业。

通过听取重点行业企业介绍、调阅资料、询问交流、实地查看在线监控设备、抽查治污设施运行情况记录等形式,督查组详细了解了违法违规项目清理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行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和达标排放等情况。

10月21日
第三督察组进驻 辽宁
指出监察执法保障和人员编制不足
深秋时节的辽宁,最低温度已降至冰点。10月21日~24日,环境保护部第三环境执法监管督查组来到辽宁,对辽宁省环境监管执法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研座谈、现场抽查等方式开展督查。在听取辽宁省环保厅汇报后,组成两个小组分赴本溪和辽阳,重点抽查部分企业。

根据督查,辽宁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的完成进度良好。全省目前已排查出11568个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已完成10610个违规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其中,本溪和辽阳两市的完成进度分别为92.12%和91.46%。在现场检查的12家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中,属完善备案类4家、整顿规范类6家、淘汰关闭类2家。经查,其中6家已基本完成备案,4家正在整改,两家已拆除或停用。此外,检查的3家清单外企业,未发现环保违规项目,“三个一批”措施有序推进。

据了解,辽宁在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中,已将14家存在未批先建、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立案处罚,还对存在严重环境问题的营口钢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实施省级挂牌督办。截至9月20日,辽宁共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506家、其他行业1174家,其中被责令整改的49家,立案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35起(含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并移送公安机关的12起)。在《环境保护法》4个配套办法执行方面,全省共实施行政处罚1805起,罚款总额2.02亿元,行政拘留案件50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9起。

督查组在充分肯定辽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业绩的同时,也指出,辽宁仍有958个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未完成清理,在时限内完成任务难度较大;各地政府尚未出台本行政区域“十小”企业取缔标准,造成对“十小”企业的认定工作迟缓;监察执法保障不足,车改后,省级环境监察机构无专用执法车辆;基层环保部门反映人员编制不足、待遇偏低等问题。

在省市县区的督查中,除听取汇报及座谈外,督查组均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的形式。为充分利用有限的时间深入基层并最大限度地查看更多企业。辽阳分组抵达辽阳市后又先后深入灯塔市(隶属辽阳市的县级市)和辽阳县,实地检查了辽宁银盛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本溪板材辽阳球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耳岭氧化球团项目、灯塔县红阳水务有限公司、辽阳新达钢铁有限公司、辽阳县华艺印染厂、辽阳县污水处理厂、辽阳县宏达化工厂。督查组认为,以上企业属违规建设的正在备案并整改,属违法排污的已停产治理,属淘汰关闭的已处于停产关闭状态,两座污水处理厂均正常运行,属地环境监察部门均对上述企业进行了从严监管。

10月22日
第七督察组进驻 广东
要求加快清理违建  
10月22日~27日,环境保护部第七督查组对广东省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分别听取了广东省环保厅、广州市环保局、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调阅相关资料档案600余份,先后深入广州市、中山市、惠州市3个城市对25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10月27日下午,督查组召开督查情况报告会,向广东省环保厅反馈督查意见。

督查组指出,广东高度重视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以环境质量的改善为核心,以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的落实为抓手,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整治影响环境质量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督查组也对广东下一步执法监管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包括对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展缓慢的地市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按时完成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任务;进一步加大取缔“十小”企业工作力度,将“十小”企业的取缔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督查中发现的个别企业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依法查处,并将有关情况上报。

反馈会上,广东省环保厅厅长鲁修禄表示,广东将认真组织整改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督查组提出的相关工作建议,不断创新环境监管执法,加强污染风险源分析,精准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加快推进相关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

10月24日
第九督察组进驻 陕西
要求落实党政同责
10月24日,环境保护部第九督查组进驻陕西,对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在为期五天的督查中,督查组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开展座谈,兵分三路,克服低温阴雨天气,行程近千公里,现场检查宝鸡、咸阳、铜川、汉中四市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共29家。

督查期间,陕西一直处于低温降雨的天气状况,督查组一行不畏辛苦,对10家列入清单的清理整顿项目,5家危废产生企业,5家危废经营单位及9家钢铁、水泥、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企业逐一进行了检查。通过调阅档案资料、查看在线监控设备、抽查治污设施运行情况,以及详细了解企业落实环保制度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等方式,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督查组同时对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等案件的卷宗进行了抽查,就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卷宗书写格式等情况与相关执法人员交流沟通,指导地方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

督查组指出,检查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包括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任务依然很重、《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执行力度亟待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等。

督查组建议,陕西省要严格落实《陕西省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属地管理,对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要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全面排查,统筹工作安排,倒排工期,责任到人,确保年底前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要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契机,通过依法、严格、规范的执法,持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0月25日
第六督察组进驻 湖北
抽查18个重点项目
10月25日~29日,环境保护部第六督查组赴湖北省,对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10月25日下午,督查组与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举行座谈,听取了湖北省着力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贯彻国家决策部署开展长江大保护行动、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工作汇报。随后,督查组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推进环境执法大练兵、清理“十小”污染企业等8个方面工作进行了详细了解。会后,督查组认真查阅了相关工作的档案和资料。

10月26日~29日,督查组兵分多路,分赴武汉、宜昌和黄石进行现场检查。每到一地,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开展座谈、调阅档案、现场检查等方式,共抽查相关企业17家,包含18个重点项目,查阅档案材料50余套,涉及饮用水源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处理企业、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企业。

在整个检查过程中,督查组与湖北省环保部门及相关地方负责同志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对环保工作给予了详细的反馈和指导。

10月25日
第八督察组进驻 云南
指导解决难点问题
10月25日~29日,环境保护部第八督查组深入云南省,就云南省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期间,第八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地指出基层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指导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督查期间,第八督查组听取了云南省环保厅副厅长高正文作的关于云南省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查阅了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有关工作文件、资料,对昆明市、玉溪市和大理白族自治州开展现场督查。

在玉溪市督查期间,当玉溪市环保局反映在落实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和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中遇到困惑时,督查组从吃透国家环保政策措施、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对玉溪市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玉溪市峨山县随机进行现场检查时,督查组要求环保部门对关停企业做到管理到位、服务到位,提前做好环境风险评估,预防留下环境隐患。

几天时间里,督查组累计行程约1500公里,现场检查企业20余家、饮用水水源地6个。

在10月29日下午举行的督查工作反馈会议上,督查组对云南省开展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逐一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云南省进一步抓好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10月25日
第五督察组进驻 江西
要求加强执法基础工作
10月25日~29日,环境保护部第五督查组在江西督查环境监管执法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期间,针对江西省2016年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环境执法大练兵等9项重点工作,督查组调阅江西省环保厅,南昌市、九江市环保局及相关环保部门近400份资料,深入南昌、九江两市13家企业和两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对重点企业落实环保制度要求、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等进行了现场检查。

根据督查,截至11月10日,江西省共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7383个,已完成清理整顿4979个,占67.44%。其中,列入淘汰关闭类1122个,已完成1085个,占96.7%;列入整顿规范类4412个,已完成2680个,占60.1%;列入完善备案类1849个,已完成1214个,占65.7%。

此外,大练兵活动期间,江西省环保厅加大案件查处和教育培训力度,分三批对全省各级环境监察机构中层以上干部和业务骨干约600人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

督查组认为,江西省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在以往工作基础上有所进步,能主动查找问题,发现并分析了当前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对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得比较透彻。

同时,督查组也指出仍存在以下问题:九江市两处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内有11个泊位、二级保护区内有23个泊位;信息公开工作不完善,部分地市取缔“十小”信息公开不全面,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未按要求全面公开;对于检查未发现问题的企业,执法留痕工作有待加强等。

在反馈意见时,督查组指出,江西省环保厅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独具特色,饮用水水源专项行动和《环境保护法》4个配套办法执行很有成效。但是,还应进一步加强对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的督导工作,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信息公开,全面接受群众、媒体和社会监督;加强执法留痕工作的全面性和档案管理工作的系统性。

江西省环保厅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主要领导到场与督查组进行交流,分管领导向督查组汇报了全省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省环保厅分别致函相关市政府逐一通报,并专题向省政府报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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