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邦观点第三批PPP示范项目靴子落地


来自:济邦咨询     发表于:2016-06-10 13:28:06     浏览:543次

作为第三批很可能也是最后一批PPP示范项目的指导性文件,业内静候47号文这只靴子落地久矣。

文 | 张燎(济邦咨询公司 董事长)

6月12日下午,财金函47号文《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一发布,即在互联网上、微信朋友圈内、自媒体中掀起刷屏热潮。作为第三批很可能也是最后一批PPP示范项目的指导性文件,业内静候47号文这只靴子落地久矣,大家都希望了解在推行了两批示范之后,财政部PPP政策工具包中的重要一环——示范项目将以什么样的方式收关。我试着帮读者做一个简要分析,便于理解和操作。

一、突出财政部与横向行业部委的更紧密合作

第三批示范项目无论从通知文件起草、项目申报推荐、评选参与、发布及后续指导管理,都可谓“招招想着兄弟部门、事事念及携手共进”。包括财政部门在内的总共20个部委局,史无前例地手牵手站到了PPP政策推进的第一线。这个合作机制将财政部独挑大梁的方式,在示范项目管理这项重要任务上,改为分工协作,减少阻力,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是顺应形势的明智之举。其实,之前的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推进工作采用了类似跨部门密切合作机制,取得不错的成效。

二、突出示范项目的行业、类型及模式创新

《通知》特别指出申报项目应“注重与我国‘十三五’期间重大问题、重点项目有机衔接,鼓励行业破冰、区域集群和模式创新,推动实现行业引领、区域带动和创新示范效应”,当然同时筛选项目还要守住项目“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属性的规范性底线。由此可见,第三批项目在扩大行业应用覆盖面,尤其增加在医疗、养老,甚至殡葬等社会事业的尝试,鼓励园区开发、智慧城市等综合性、创新性PPP应用方面提出了具有指向性的意见,与近期中央深改组会议、全国科技大会鼓励创新的精神相呼应。

三、突出公开透明、准备充分

本次示范申报通知提出“公开评审标准”,这是首次。《通知》在附件1中给出了项目评审标准,让项目单位有明确预期,让社会公众据以监督。更进一步还提出,评审结果出来后将择机公布入选的示范项目申报文件,如此高透明度的做法体现了底气,也倒逼项目申报单位、评审专家和管理部门的工作质量提升。这次通知发出距离提交申报文件,有6周左右时间,可以让申报准备单位将项目资料准备得更精心和细致。当然,如果能提前发布通知,给予2-3个月准备时间就更好了。

本次申报强调项目前期工作要达到一定深度,必须完成项目立项和必要的工可研工作。这个新要求是对过去两年PPP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类问题的纠偏,说明财政部已经注意到了,在示范项目申报中及时做出了改进完善。可惜PPP项目的工程可研等前期工作与识别论证工作如何衔接的问题,仍来不及按照32号文精神进行部际协调和明确。

四、突出地方政府责任、突出行业部委局责任

示范申报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必须组织初选,每个省级汇总申报给财政部的项目数量不超过50个。这个规定无疑加大了地方政府初步审查的管理责任,避免第二批项目示范申报时某些省份一个省就报了100多个,项目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如此增加了中央部委的工作负荷,对其他省份也不公平。评审专家选取时,邀请行业部门提出行业专家推荐人选,既是权利,也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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