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合同》经典十问十答!


来自:建筑经济与管理     发表于:2017-03-05 13:43:16     浏览:44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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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来讲,在PPP项目中,政府需要同时扮演以下两种角色:

       ——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政府负有向公众提供优质且价格合理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义务,承担PPP项目的规划、采购、管理、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并在行使上述行政管理职能时形成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

       ——作为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或者购买者的代理人),政府基于PPP项目合同形成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之间的平等民事主体关系,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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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指的是什么?

       社会资本是指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但本级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级政府辖区内的PPP项目。社会资本是PPP项目的实际投资人。但在 PPP实践中,社会资本通常不会直接作为PPP项目的实施主体,而会专门针对该项目成立项目公司,作为PPP项目合同及项目其他相关合同的签约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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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指的是什么?

       项目公司是依法设立的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项目公司可以由社会资本(可以是一家企业,也可以是多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但政府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应当低于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力及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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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合同通常由哪两方签署?

       PPP项目合同通常由以下两方签署:


       (一) 政府方。 

       政府方是指签署 PPP项目合同的政府一方的签约主体(即合同当事人)。在我国,PPP项目合同通常根据政府职权分工,由项目所在地相应级别的政府或者政府授权机构以该级政府或该授权机构自己的名义签署。例如,某省高速公路项目的PPP项目合同,由该省交通厅签署。 

       (二) 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是社会资本为实施PPP项目而专门成立的公司,通常独立于社会资本而运营。根据项目公司股东国籍的不同,项目公司可能是内资企业,也可能是外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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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PPP项目合同的过程如何?

       在项目初期阶段,项目公司尚未成立时,政府方会先与社会资本(即项目投资人)签订意向书、备忘录或者框架协议,以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详细约定双方有关项目开发的关键权利义务。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政府方重新签署正式PPP项目合同,或者签署关于承继上述协议的补充合同。在PPP项目合同中通常也会对PPP项目合同生效后政府方与项目公司及其母公司之前就本项目所达成的协议是否会继续存续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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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合同中前提条件的含义和作用是什么?

       前提条件也叫先决条件,是指PPP项目合同的某些条款生效所必须满足的特定条件。 

       对项目公司而言,在项目开始实施前赋予其一定的时间以完成项目的融资及其他前期准备工作,并不会影响项目期限的计算及项目收益的获取;而对政府方而言,项目公司只有满足融资交割、审批手续等前提条件才可以正式实施项目,有利于降低项目的实施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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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合同中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1. 完成融资交割——通常由项目公司负责满足。 

       2. 获得项目相关审批—由项目公司或政府方负责满足。 

       3. 保险已经生效——由项目公司负责满足。 

       4. 项目实施相关的其他主要合同已经签订——由项目公司负 责满足。 

       5. 项目公司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等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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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足前提条件的后果是什么?

       如果双方约定的上述任一前提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满足,并且另一合同方也未同意豁免或延长期限,则该合同方有权终止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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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政府方违约事件包括哪些?

       1. 未按合同约定向项目公司付费或提供补助达到一定期限或金额的;

        2. 违反合同约定转让PPP项目合同项下义务;

        3. 发生政府方可控的对项目设施或项目公司股份的征收或征用的(是指因政府方导致的或在政府方控制下的征收或征用,如非因政府方原因且不在政府方控制下的征收征用,则可以视为政治不可抗力);

        4. 发生政府方可控的法律变更导致PPP项目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5. 其他违反PPP项目合同项下义务,并导致项目公司无法履行合同的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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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包括哪些?

        常见的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 项目公司破产或资不抵债的;

        2. 项目公司未在约定时间内实现约定的建设进度或项目完工、或开始运营,且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 

        3. 项目公司未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提供产品或服务,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 项目公司违反合同约定的股权变更限制的;

        5. 未按合同约定为PPP项目或相关资产购买保险的。


内容来源:北京华沛德权律所

编辑整理:建筑经济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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