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部委精筛严选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升级为“全国版”


来自:新型城镇建设与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发表于:2016-06-12 10:38:06     浏览:544次


由 新型城镇建设与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整理编辑


  那么,在其第三批示范项目的筛选上,财政部这次到底做了哪些突破性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联合20部委 力推PPP落地

  之所以要会同20个部委联合启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财政部的考虑不仅是扎实推进PPP项目示范工作,助推更多PPP项目落地实施,更重要的是要充分发挥PPP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而这些作用的发挥需要部委之间的协调配合。

  财政部明确,将会同相关行业部委对示范项目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认真落实以奖代补措施,推动示范项目顺利实施。对入选的示范项目,将适时对外公布申报材料。


 
项目从财政部示范升级为全国示范

  财政部明确指出,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注重与我国“十三五”期间重大问题、重点项目有机衔接,鼓励行业破冰、区域集群和模式创新,推动实现行业引领、区域带动和创新示范效应。

  通过优化申报筛选方式,公开评审标准,进一步提升示范项目申报筛选的全面性、科学性和时效性,实现从财政部示范到全国示范的升级。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严格筛选申报项目,每个省市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0个。对未按要求提交完整申报材料的,不列入备选项目清单。


 
通过BT变相融资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从此次公布的示范项目申报条件来看,要求也较以往更加明确而严格。

  财政部规定了申报示范项目应具备的四项基本条件:

  一是项目属于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公用、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适宜采用PPP模式的公共服务领域。二是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新建项目应已按规定程序做好立项、可行性论证等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四是对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的项目,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将分领域进行专家集中封闭评审

  在项目评审方面,财政部指出,为兼顾评审的专业性和时效性,将组织专家通过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进行线上集中封闭评审。

  按照行业领域分为五组:一是交通运输,包括公路、桥梁隧道、铁路、民航、水运、公交系统、物流系统等。二是市政公用事业,包括轨道交通、停车场、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市政路桥、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供气、供热、供电、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农村污水垃圾治理等。三是综合开发,包括城镇综合开发、环境综合治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智慧城市等。四是农林水利与环境保护,包括农业、林业、水利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防治;湿地、森林、海洋等生态保护等。五是社会事业与其他,包括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医疗卫生、养老、体育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评审专家采取各部门推荐与PPP专家库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选定:每个专家组由7名专家组成,其中行业部委商财政部相关支出司局推荐3名行业专家、财政部金融司(或PPP中心)推荐1名业务专家,财政部条法司推荐1名法律专家;通过PPP专家库随机抽取选定1名财务专家和1名咨询专家。


 
示范项目名单预计在8月出炉

  从时间安排上来看,文件安排2016年7月25日前,提交示范项目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7月底前,形成备选项目清单和项目评审工作方案。8月初,组织开展项目评审。8月上旬,完成项目评审,按照项目最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行业、类型、地区分布形成示范项目名单,由财政部联合相关行业部委统一发布。

  从申报程序来看,地方项目由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本级行业部门联合组织初选,通过初选的项目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汇总,经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线上填报并书面上报财政部,同时抄报相关行业部委。中央部委项目由相关行业部委提交财政部汇总,财政部PPP中心代为线上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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