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建[2016]4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关于市政公用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29号)相关要求,加快推进市政公用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财建[2016]4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关于市政公用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29号)相关要求,加快推进市政公用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