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第53号指导案例的精髓:PPP项目运营中的收益权可成为质押担保物权的标的——关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诉长乐亚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法理解读编者按: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
最高法院第53号指导案例的精髓:PPP项目运营中的收益权可成为质押担保物权的标的——关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诉长乐亚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法理解读编者按: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
时下,在PPP项目协议的性质问题上,大体存在行政合同、民事合同、带有行政法因素的民事合同三种较具代表性的观点.持行政合同说观点的学者将行政合同视作行政机关引进市场主体参与国家行政管理的手段,并基于四方面理由将PPP项目协议视为行政合同:一是PPP项目协议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