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鲁能胜地项目占地9.8万亩,拟投资额度100亿元,项目占地范围广,开发时序长,土地类型复杂,一级开发困难重重。为更好的推进项目进展,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可以考虑整体或者部分项目与政府共同开发的方式进行,即采取PPP模式。本文基于胜地项目的发展概况,对PPP模式进行初步研究,整理出一些结论供各位同事参考。
1 PPP模式概念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最初是政府在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过程中为了避免高负债率而进行的一种融资模式。上世纪九十年代已经在欧洲各国普遍实行,近年来在我国也得到较快的发展,成为政府融资的新模式。
Public:政府或者政府部门
Private:社会投资人
Partnership:政府与社会投资人之间形成的合作关系
案例:香港地铁总共修建200公里,总投资2200多亿港元,票价平均每张7港元,只够保障运行成本,投资本金无法平衡,香港政府把80个地铁站的土地配置给地产开发商,允许其开发楼盘,每个楼盘20万平方米,总共1600万平方米,按照楼面地价2万计算,就有3200亿,平衡地铁投资。
2 PPP模式中的各方主体
(假设重庆鲁能胜地与合川政府采取PPP合作模式)
发起人:政府或者政府部门
(合川区人民政府)
招标人: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
(可以为合川城投集团)
PPP项目实施机构:一般为招标人
(合川城投集团)
社会投资人:与政府合作的社会财团
(重庆鲁能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运营公司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社会投资人与PPP项目实施机构共同组建的股份制公司(合川城投集团可以以直接入股重庆鲁能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方式实现项目建设运营公司的组建,各方所占的股份决定其权利大小与利益分配的高低)
特许经营权:政府授予社会投资人的对PPP项目的特殊权利
3 PPP模式常用类型
3.1 已经建成的项目
TOO模式:移交——拥有——经营
(Transfer——Own——Operate)
TOT模式:移交——经营——移交
(Transfer——Operate——Transfer)
案例: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修建2000多公里的高速路,总投资1500亿元,最初重庆修路成本高、车流量小,收益非常低,没有企业愿意投资,只能重高司自己建设。后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车流量大增,效益逐步显现,通过市场化收费即可实现盈利,社会资本愿意加入,重庆政府便把收费项目转给社会投资人,通过TOO和TOT模式,获得近900亿的投资,极大的减轻了政府债务。
3.2 待建项目
BT模式:建设——移交
(Building——Transfer)
BOT模式:建设——经营——移交
(Building——Operate——Transfer)
BOO模式:建设——拥有——经营
(Building——Own——Operate)
案例:2002年重庆市水务局下设的重庆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法国苏伊士环境集团采用BOT合作方式,成立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获得50年供水特许经营权,即解决了政府的建设成本问题,又可以为主城市民提供优质饮用水。
4 PPP项目操作流程
PPP项目的发起人即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社会投资人,两中方式殊途同归。
5 PPP项目的原则
①利益共享
②风险共担
③公共利益最大化
④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⑤激励与约束并存
6 乌镇与古北水镇PPP模式分析
乌镇
乌镇的PPP开发模式是典型的政府主导的项目开发,乌镇前期开发过程中一方面由于项目吸引力不够,另一方面资金较为充足,当地政府并未引入社会资本,直到2007年开发乌镇二期的时候资金链达到极限,同时一期项目效益好,知名度大增,中青旅才注资加入,收购乌镇60%股份。
1997年 桐乡市成立“加快发展旅游业领导小组”
同年乌镇成立“乌镇古镇保护与旅游开发领导小组”
1999年,市政府牵头,市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等13各部门(发起人)共同出资1300万元,组建“乌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PPP项目实施机构,也是后来的SPV)
2007年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入股(社会资本)
2009年国际战略投资公司IDG入股(社会资本)
2010年公司股份制改造,“乌镇旅游上市”
古北水镇
古北水镇可以说是乌镇模式的复制,都是以政府主导的PPP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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