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资产证券化——盛宴前的开胃菜


来自:聚贤资本     发表于:2017-04-22 11:27:19     浏览:302次



小聚最近一直听人说,‘在今日中国,如果你不懂PPP+ABS,你已经在飞速发展的金融游戏中掉队了。’

2017年初,“太平洋证券新水源污水处理服务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成功发行,成为市场首单落地的PPP资产证券化项目,为国内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深化发展提供了极强的借鉴意义。


PPP全称为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中文直译为“公私合伙制”,简言之指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也就是基础设施的建设。

我国2017年基础设施总投资计划为45万亿,不论如此庞大的资金量会对货币市场造成怎样的冲击,做为具有敏锐嗅觉投资人,首先闻到的是政策导向所带来的可观利益。PPP项目受到了政府与市场的双方认可,PPP模式本质上是政府向企业进行融资的一种形式,下面,小聚罗列了5种我们身边PPP模式的例子,解释下不同类型的PPP模式是如何运作的。

1.公园 一般打算建公园的政府,手里边一般都很有钱,所以基本上不需要再融资任务就是花钱,所以呢只需要花钱找人过来建设就可以了,这个叫传统的政府采购方式

2.马路 最近几年政府修的路比较多,但是资金比较紧张,就叫企业先垫钱修路,政府验收合格以后再算账。这种建设,移交的方式就叫BT模式

3.高速公路 修高速公路和修路类似,只是花的钱比较多,财政无法负担。这个时候呢政府就给企业一个特许经营权~~企业建个收费站收费,一般20-30年,等企业啥时候赚的盆满钵满的时候,政府再把高速公路运营权收回来,这种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就是BOT模式。也有可能政府觉得收回来运营会增加自己负担的话,他就干脆把这条高速公路卖给企业了,特许经营权是长期,不往回收。这种建设,拥有,运营的方式就是BOO模式

4.自来水厂 大家都知道,自来水厂以前是效益不怎么好的国营单位,政府觉得他是个累赘,就把自来水场先卖给企业,由企业运营并提供有偿服务,合同期满后,企业再把自来水厂移交给政府,这种移交,运营,移交的方式,就是TOT模式

因为TOT模式的合同期限一般为20-30年,政府担心企业把项目拿下来之后不具备运营自来水项目的能力,就先和他合作三年,让他试运营一下,运营效果好就和企业签TOT模式合同,这种考验企业运营能力的管理合同就叫做MC模式

在TOT的模式上,假如政府目前的自来水厂生产规模无法达到城市供应标准,需要改扩建。这种移交,改扩建,运营,移交的方式,就叫ROT模式

5.垃圾处理 以前城管有个环卫部门,他们需要处理城市垃圾,政府也不喜欢干这种事情,就把环卫部门所有的资产承包给公司来做,企业呢负责管理,也不需要太多投资,每年还能赚一笔钱。这种委托企业来运营的模式就叫做O&M模式



说了那么多,那么PPP+ABS(资产证券化)到底是什么呢?

在PPP项目得到政府大力肯定与市场认可的基础上,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ABS)相关工作的通知》。这么长的名字肯定很有深意啊,那么这个PPP资产证券化具体意味着什么呢?小聚简单总结解释一下,就是从政府层面认可了PPP项目与金融产业的联结,让实业与金融进行深层次的联动,增强实业风险控制的能力
在PPP项目的推进过程中,政府的资金流得到了缓和,民生问题也得到了解决,可另一个难题来了,动辄上亿规模的基建项目,企业的钱又从哪里来呢?这个时候,就要靠广大的群众力量来解决了,温总理说过,任何问题除以13亿,都是小问题。


小聚又要举栗子来说明这个问题了,某上市公司A,承接B市政府大型水利工程项目,前期投入5亿元,银行承诺低息贷款供应1亿,A公司考虑到水利工程的风险,决定使用自有资金投入1亿,并且定向增发3亿。有了政府工程的背书与银行资本的介入,A公司在资本市场上募集到了3亿的资金。定向增发公告完毕,信息流入市场,股民们觉得A公司未来业绩要大幅增长,纷纷涌入购买,股价上涨,参与定向增发的投资人高点抛出,散户接盘,这是其中的一种传统的PPP概念炒作模式。

这样一来,政府解决了水利问题,企业得到了业务,银行获得了风险很低的大额放贷,投资人获得了收益,股民找到了新的投资点,整个项目的风险被分散在了利益链的各个角落。


但这种传统的PPP概念投资有一个核心问题,项目本身会被上市公司主体所影响,估值也是做为企业估值的一部分,从而不能真实反映项目应有的真实价值,于是,将PPP概念搭配上正式的ABS模式,对项目本身进行打包证券化的想法开始慢慢发酵,直到去年年底被政府正式认可。


下面,小聚用一张图来详解PPP+ABS的运作模式


相对于传统的PPP项目,ABS的作用其实是将项目的收益权进行证券化以及再融资,解决了政府基建项目资金回流时间过长的问题(一般在10-30年)。
时间期限在投资上往往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人的一生只有百来年,那么一个需要占据4分之1的人生的投资,往往变得不那么吸引人,投资门槛也会变相拔高许多,所以基建项目一般都是政府所主导。现在,PPP的资产证券化给予了民营企业一个动力去自己主导改善民生,将单独的投资期限与收益权打包证券化,哪怕在利益链中有一家退出,也不会对项目本身造成太大影响,大大降低了非系统性风险,提高了资金回流的周期。也许我们以后看到的,除了百年企业之外,也会有百年项目本身在市场上流动。小聚听老人们常说人生苦短,行乐须及时,也是诚不欺我也。




所以,对于PPP+ABS的投资形式,需要投资人注意的有些方面呢?

首先,从政府的规定来看,最主要的要求有:

①项目已建成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

②已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并已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

③原始权益人信用稳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约或虚假信息披露,无不良信用记录等等。

但是小聚想强调的是!

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项目都有较强的公益性质,社会资本的经营性收费受到政府限制,不允许产生暴利,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融资成本和利息与其他金融产品相比并没有比较优势,甚至因为为了吸引投资者和市场的炒作情绪会更高。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高收益与多赢的局面肯定存在相对的风险。在PPP证券化的利益链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容易被人忽视的一点是,项目质地本身的情况。尤其在政府基建设施中,盈利情况是受到限制的,尽管很多PPP项目本身的存在是有益的,但是资本市场过分发热的情绪,导致了偏离实际的估值。简单粗暴的来说,‘人民不会天天花200块钱,就为了去小公园溜一圈’。

最后, 小聚想说,PPP+ABS为我国金融市场注入的,不单单是一种新产品,而是政府积极进行金融开放与改革的信号,在以后的金融市场中,会有越来越多的衍生品孵化出来,这是一场金融界的盛宴与狂欢,而PPP+ABS只是一道开胃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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