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观点】PPP项目不同付费模式下融资解决方案


来自:中科德银基金     发表于:2017-06-27 23:26:40     浏览:363次

导读:PPP项目所处的准备期、建设期、运营期、项目移交等不同项目阶段融资方法不同;PPP项目的付费方式不同,融资方式也会有所不同。


  “PPP项目所处的准备期、建设期、运营期、项目移交等不同项目阶段对资金的需求不同,因而对应的融资方法不同;PPP模式下对项目的付费方式不同,其融资方式也会有所不同。”


2017年6月17、18日,中国资本策划研究院(CCP)院长、PPP实战融资策划专家朱耿洲博士应邀为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EDP项目中心“投融资与资本运营总裁班”的企业家讲学时,为学员分享了PPP项目实战融资技巧。


36种大的融资渠道解决PPP全周期资金需求


  如何解决PPP全周期融资需求?朱耿洲博士介绍说,PPP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署项目合同后,社会资本可以发起设立SPV公司,由SPV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等活动。SPV公司根据PPP项目所处的准备期、建设期、运营期、项目移交等不同项目阶段的资金需求,选择不同的融资渠道与方法,进行不同层面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融资等,具体有包括项目贷款、银团贷款、信托贷款等36种大的渠道方法。


  “不仅如此,在PPP模式下对项目进行融资,针对项目的不同付费方式,其融资方式或金融产品的选择也会有所不同。”朱耿洲博士强调。


PPP项目付费方式一般有三种:政府付费模式、使用者付费模式、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


  根据财政部PPP中心《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第6期季报》,按照三种回报机制统计:截至2017年3月末,全国入库项目共计12,287个,累计投资额14.6万亿元。其中,政府付费项目4,053个,投资3.7万亿元,分别占入库项目总数和总投资额的33.0%和25.8%;使用者付费项目4,833个,投资4.8万亿元,分别占入库项目总数和总投资额的39.3%和33.1%;可行性缺口补助(即政府市场混合付费)项目3,401个,投资6.0万亿元,分别占入库项目总数和总投资额的27.7%和41.1%。“三种付费模式下入库项目总数和总投资额相差不大,但三种付费模式下的融资渠道选择略有不同。”朱耿洲博士分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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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付费模式的融资解决方案

  朱耿洲博士表示,PPP项目三种付费模式融资方式略有不同。


1.政府付费模式,就是政府作为公共部门,付费给项目公司,而项目公司为最终使用者提供服务。该PPP合作模式下以政府付费作为SPV公司唯一收入方式,政府在符合相应采购管理办法的前提下采购SPV公司服务,政府按照新预算法的相关要求,将资金安排纳入政府预算。


  由于政府是政府付费模式的付费主体,因此政府采购将其纳入了政府预算,对SPV项目公司的回款是强有力的保证。因此,此种模式下,为实现未来现金流的有效利用,可以主要使用应收帐款质押、转让、保险资产支持计划等融资解决方案。


2.使用者付费模式,就是项目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最终使用者付费,以作为SPV项目公司收入方式。


  该模式下是由项目服务的最终消费者来承担费用,其预期现金流稳定性相较政府付费而言更弱。因此,此种模式下,为实现未来现金流的有效利用,可以使用应收账款质押、转让、项目资产证券化(ABS)、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ABN)等特殊融资解决方案。


3.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即是由政府和使用者共同承担费用。该模式下以政府补贴及最终使用者付费作为SPV公司的收入,政府同样也会按照新预算法的相关要求将补贴安排纳入财政预算。因此,此种模式下,也为实现未来现金流的有效利用,同样可以使用应收账款质押、转让、ABS、ABN等融资解决方案。


  “上述三种方式,还可根据不同SPV公司的实际情况,都可以考虑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传统融资模式。”朱耿洲博士点评说。(来源:中国资本策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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