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鹤山市地方公路管理站的委托并经鹤山市财政局批准,就“鹤山市滨江路工程PPP咨询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报价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和完工期:
1、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滨江路工程PPP咨询服务采购(采购编号:HS16355C003)。
2、用途:鹤山市滨江路工程PPP项目实施。
3、简要技术要求:鹤山市滨江路工程PPP咨询服务。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0万元,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4、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PPP项目资本方采购工作(由政府审批、投资人谈判等非成交供应商造成的时间延长除外)。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响应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响应人应当是具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响应人应当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 供应商产生的方式:公开报名。
四、 磋商文件的公示:
1、磋商文件公示期: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五个工作日。
五、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5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政府采购部)。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需邮购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可以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向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鹤山市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账号:65031664000000035)。
六、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有)
3、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采购代理机构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在核对后会收取前三项的复印件和第4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七、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7月8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3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7月8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开启响应文件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3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八、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采购项目联系人:麦先生/孙先生
联系电话:0750-8202662/0750-3503826
传 真:0750-8202661/0750-3503827
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 名: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广东省江门市鹤山永安支行
账 号:44001670739053001154
(注:磋商保证金不能以个人账户汇入)
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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