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PPP的几大核心难题


来自:用益研究     发表于:2017-08-30 15:47:42     浏览:395次

 

什么是ppp?

PPP是一种理念:“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政府和社会资本既有合作又有分工。在对风险分配的框架上,政府承担政策风险、法律风险和最低需求量的风险,通常还有项目规划、土地征用和招投标方面风险;而社会资本承担建设、运营及质量等方面风险。政府发挥宏观调控和资源调动的作用,企业则高效履行社会责任。


PPP是“三口之家”:Partnership = Private * Public。


政府和社会资本要高度融合,才能形成partnershi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要共建、共享、共担和共治,在全生命周期内相互协作。

PPP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分税制后又一次重大改革。


分税制改革产生于“两个比重过低”导致中央调控失灵的背景,PPP的提出是在政府债务处于几乎失控状态的背景下,是对政府债务和财政预算进行硬约束的重大改革工具。


ppp的核心难题

一、ppp=特许经营? 

答:不等于。


狭义PPP的逻辑起点是公共服务并非政府独占,需要多元化,需要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承担责任。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基于“夫妻关系”平等、共治,分权治理,机制共建,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签订民商事合同和PPP协议。


而政府特许经营的逻辑起点是在市场失灵的假设下,政府需要通过特许经营来提供公共服务。实行正面清单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基于“父子关系”,由政府放权给社会资本,由政府主导机制建设,超额利润不共享,经营主体自行承担风险。合作的前提是获得政府许可,签订行政合同。


二、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政府付费

答:不等于。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政府付费  有待商榷


政府采购的具体内容中包含货物、工程和服务,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询价。政府购买服务,顾名思义,具体内容就是服务,只在于服务的领域不同。PPP政府付费,既包含工程,又包含服务,工程部分(政策要求的规模范围)必须招投标,服务部分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与其他两项的核心差别,在于是否涉及到工程,工程只要达到满足规定范围和规模,必须招投标(其余采用竞争性磋商),不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出台时,中央为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允许地方政府可以酌情设计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因此,就陆续出现了“政府购买工程服务”和“政府购买融资服务”等,但这完全违背了中央政府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的初衷。初衷是为了提高公共服务的使用效率,提升政府的透明度。


也有人认为政府购买服务与其他两项的差别在于“先有预算,后又购买的行为”,但本文并不认为这是构成与其他两项区分的要件。财政工作每一笔支出都是要有收入支持,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也要先进入财政预算(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进入预算后再统一安排支出。


本文将三者之间的逻辑范围关系总结为:

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限于服务)>PPP政府付费


三、PPP+ABS=退出?

答:不等于。 "PPP+ABS"只是盘活存量的一种手段,而不是退出的手段,后者可以通过并购重组/IPO、PPP资产交易中心、PPP股权流转等方式实现。


“PPP+ABS”有自身的特点:

1、PPP资产以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为主,多数是特许经营,收益主要依赖企业运营情况,破产隔离较难实现。


2、资产安全性较高。一方面,如果项目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则收益来源相对有保障;另一方面,财政部和发改委牵头,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和发达地区的优质 PPP 项目证券化,因此项目资质良好,风险较低。


3、资产期限较长,PPP项目周期通常10年至30年,因此对应的ABS产品期限也不会短。


4、项目盈利但不暴利,PPP项目总体收益率为5%至6%,采取绩效付费模式,可以监督公共物品的供给质量和数量,调价也受到管控,民生属性突出。


“PPP+ABS”与传统ABS的主要区别在于以下三点:


1、PPP模式下,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部分,是合格基础资产。《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表明,以地方政府为直接融资或间接债务人的基础资产被列为负面清单,但地方政府按照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下应当支付或承担的财政补贴除外。


2、上文提及的PPP证券化期限较长。


3、PPP模式生命力更加旺盛,目前推进的PPP证券化都强调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如雄安新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未来空间更加广阔。


“PPP+ABS”的特有优势包括:

政策红利。拥有财政部、发改委、证监会、人民银行、交易商协会的支持和交易所的“绿色通道”。


融资优势。可以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产周转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解决资金错配问题,通过结构化含权设计募集长期限资金,提高资金与资产的匹配度;降低融资成本,ABS增信能提高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从而降低发行利率,减少融资成本。


投资优势。PPP的长周期对投资者来说都会造成资金压力,证券化可以提前实现资金回笼。


四、明股实债=项目违规?

答:不一定。主要取决于债务人的身份。

以武汉市轨道交通 8 号线一期工程项目为例。


投资规模共计135.84亿元,采用BOT模式,项目期限25年,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资本金47.84亿元由项目公司股东投入,剩余88亿元通过项目公司融资解决。


当时,该项目争议较大,今年2月财政部下发了一个自查文件《关于请核查武汉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PPP项目不规范操作问题的函》。在SPV公司内,股权占比最高的是占66%的武汉地铁股权投资基金,而这66%的构成又是由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和汉口银行这三家社会资本方出资90%,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劣后级出资人出资10%。


这个结构的问题在于“小股大债”:杠杆比例太高。“明股实债”是否违规根本取决于债务人的身份,如果是政府,意味着需要政府兜底,那是违规的;如果是地方国企,或者是市场化的平台公司,且不存在政府承担无限兜底责任行为,在合理杠杆比例范围内,不一定就是违规行为。


五、纳入预算=资金安全?

答:不一定。


从预算周期来看,一般来说,纳入预算是指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但是目前来看,对于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还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和完善。传统是以1年为预算周期,中期财政规划是以3年为预算周期,其理念是在3年预算周期内支付规定额度即可。


从项目库级别来看,地方财政预算每年通常会有1-2次预算调整,在财政收支压力较大,政府债务过高的区域,入库层次较低的项目存在被调整出预算安排的可能性。但对于示范项目或省级重点项目,资金保障相对充分。


此外,从项目大小来看,重大项目被调整出预算安排的概率相对较小,小项目的概率相对较大。


六、政府负担=政府负债?

答:不等于。


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等支出责任,是政府负担,不是政府负债在可承受范围内的支出,是负担,是或有债务;而负债是直接承担偿还责任的,需要刚性兑付的。


两者的核心是比例和承受能力问题,规定PPP项目支出占当年财政支出比例不超过10%的红线,就是防止或有债务的负担变成负债,同时采取的措施包括“开明渠、堵暗道”,开放发行专项债,禁止违规担保,以规范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行为,防止大量或有债务转为直接债务形成债务风险。


PPP推进解决方案

一是分权让利。

政府需要开放好的领域供社会资本进入,需要提供制度上的让利和资产上的让利。先前金融机构政信业务和资产配置的逻辑只基于政府的信用背书,但是目前这个逻辑已经失灵,未来会从“信用为王”转为“资产为王”,政府可以不提供资金,但是可以给政策、出资产,把项目收益低和项目收益高的进行捆绑,让渡给社会资本来承做,从而实现PPP项目的推进。


二是共享共担。

在PPP全生命周期中,政府和社会资本需要各自发挥比较优势,合力为公共物品的产出提供各自的服务。


三是机制保障。

PPP项目的推进不受政府换届的影响。


有以上三方面的保障,PPP项目才能有效推进和落地,将社会资本引进来。


PPP经典结构设计案例

以呼和浩特市1号线为例,总投资规模155.84 亿,项目期限30年,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呼和浩特市1号线的政府出资,包括征地拆迁等非 PPP 部分投入和PPP 项目的政府资本金投入。


PPP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50%,太平保险所属的太平投资公司需要投入本金约1.5亿元,占比2%。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占股49%,这其中,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中国PPP基金)认购了6%的股权,以股权投资的形式对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项目分别投资11亿元和13亿元。


最后的股权结构是,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占比43%、中国PPP基金占比6%、联合体占比51%。


创新点在于国家发改委(国开行)专项建设基金拟以资本金投入呼市1、2号线117亿元,其中1号线大约获资54亿元,要求分三年按项目实际投入逐步到位,投资的是资本金。



PPP发展展望

一、PPP1.0时期——质疑中快速发展

全国项目1.36万个,投资额16.3万亿元。其中,已签约落地2021个、投资额3.3万亿元,落地率34.2%。示范项目700个,投资额1.7万亿元。落地495个,投资额1.2万亿元,落地率71.0%。


第一批22个和第二批162个100%落地,第三批516个示范项目,落地率60.6%。总体来看,落地率较高。


二、PPP2.0时期——证券化盘活存量(以今年为元年)

发改委体系,相继发行污水、供热、高速公路等ABS产品;财政部体系,发行了首单PPP模式停车场ABS。

同时,各部委也大力推进“PPP+REITs”。比起房地产信托基金,把REITs理解成不动产信托基金更为合适,包含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先推进准REITs,再推进公募REITs,现阶段契约型公募基金较为现实。

REITs的优势在于,能让基础设施间接上市,提高基础设施流动性并获得低成本长期资金;降低项目公司杠杆率水平和优化债务结构;税收优惠使投资人获得具有竞争力的税后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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