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开年,已有多个省份公布了2018年的PPP工作计划,其中“规范PPP发展”成为各省区市的共同目标。
另一方面,规范PPP发展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点工作之一。2017年底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
据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第8期季报披露,在管理库的项目总数当中,截至2017年第三季度末,有39.5%属于政府付费项目,如果算上政府市场混合付费的“可行性缺口补助类”项目,占比达到近80%。
PPP的初衷是提高公益项目的运营效率,强调运营环节。有些地方政府将PPP视为单纯的政府融资手段,大量推出政府付费类项目,增加了地方隐性债务风险。如今对存量项目出手进行清理,也是防风险的重要举措。
“两个论证”手续
不完整项目不予入库
自2017年底开始,规范PPP发展的监管政策频出,目前各级地方政府也开始加快清理入库项目。
财政部金融司司长王毅曾公开表示,将组织开展项目库集中清理,对不具备条件、没有规范开展“两个论证”的项目,特别是不具备公共产品属性、资本金不到位或资本金穿透后不是自有资金、没有建立长期按效付费机制,以及过度依赖政府付费的项目,要予以剔除。
随后发布的“92号文”延续了这一思路,未按规定开展“两个论证”是集中清理已入库项目要求的第一条“红线”。
“两个论证”指的是
物有所值论证、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前者包括PPP项目的风险识别与分配、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潜在竞争程度、政府机构能力、可融资性等六项基本评价指标。获得通过的项目,可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的是识别、测算PPP项目的各项财政支出责任,要求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
从各地2018年PPP工作重点中可以看出,对入库项目的论证资料要求更为严格。
以贵州省财政厅发布的工作重点为例,文中表示要做好项目规划和管理,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强化项目入库论证资料,省财政厅会同相关机构认真解读“92号文”并起草了该省的实施方案,严格新入库项目审核标准、加快已入库项目的清理整改工作。
防范地方隐性债务风险
过度依赖政府付费项目落地难
PPP项目的回报机制也是此次的监管重点。按照“92号文”的规定,对于新项目入库,要求进行严格把关,审慎开展政府付费类项目,确保入库项目质量。未建立按效付费机制的项目不得入库。
业内普遍认为,PPP项目规范力度加大,尤其是过度依赖政府付费的项目未来落地难度将加大。
这一类项目备受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等多方青睐,其数量在PPP项目库中占比较高。报告显示,PPP项目入库数量逐年增加,其中政府付费类项目占比最高,接近半数。可行性缺口补助类(即政府市场混合付费)项目次之,接近40%,两者合计占到近九成。
有关人士分析称,当前地方政府仍将PPP视为单纯的政府融资手段,因此大量推出政府付费类项目,增加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隐患。
实际上,多数政府付费类项目缺乏运营,注重短期利益而轻视长期运营也是目前PPP存在的问题之一。“92号文”明确,采用BT方式实施的PPP项目不符合规范运作要求,要进行集中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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