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专家的公告


来自:延安财政     发表于:2018-08-29 09:11:31     浏览:280次

为落实国务院转发《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精神,充分利用专家资源提供智力支持,大力推广PPP模式,延安市财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PPP领域专家,建立延安市PPP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目的

本次公开征集PPP领域专家,目的是建立PPP专家库,为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等提供PPP领域专家资源信息,便于相关部门借助专家力量,开展PPP政策研究、业务咨询等工作,积极推广PPP模式,推进PPP项目顺利实施。

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01

1.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究机构任职的,应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近5年出版过PPP(含BOT、TOT等)专著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过三篇以上PPP(含BOT、TOT等)论文,在法律、金融、财务、经济、工程技术等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2

在专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社会机构任职的,应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担任该机构中级以上管理人员或中级以上研究人员,近3年至少参与3个以上PPP项目的咨询顾问,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3

在金融机构任职的,应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担任该机构中级以上管理人员或同等职级,熟悉PPP政策,近3年参与过3个以上PPP项目的融资服务。

4

在市内财政、发改、行业管理等政府部门任职的,应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PPP政策,参与过PPP项目的评估论证、方案编审、投资人采购等重要环节。

5

原则上本次专家征集地域范围为陕西省内,外地专家需能保证在延安市进行长期服务等工作需求。

申请方式

本次专家征集采取专家自荐、单位推荐两种方式。其中: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所及其他研究机构任职的专家,可自荐报名;在专业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所、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机构任职的专家,一般通过所在单位推荐报名,原则上每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5人。

征集程序及要求

01

符合条件的PPP领域专家可填报《延安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申请表》(参见附件),采取单位推荐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9月20日前提交至延安市财政局经建科(地址:延安市新区北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1010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0911-2161010。

2

市财政局组织评议后,确定延安市PPP专家库名单,在延安市财政局官网PPP专栏予以公布。

3

市财政局对入库专家参与PPP项目等情况进行动态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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