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集PPP专家的公告


来自:黄河口新时代新生活     发表于:2018-09-18 00:54:12     浏览:235次

为贯彻落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15〕24号),充分发挥专家在PPP理论研究、政策制定、实践指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东营市财政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PPP专家建立东营市财政局PPP专家库,并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专家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地履行职责,积极、独立地开展相关工作;

(二)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PPP相关行业(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执业律师等相关资质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三)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和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能胜任入库专家有关的各项工作;

(四)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从业记录;

(五)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应工作,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专家在具备上述5项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研究机构任职的,应具有良好的理论素质,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近三年出版过PPP专著,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过PPP方面论文,或具备其他能够体现PPP专业能力的资质条件;

(二)在专业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任职的,应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担任该机构中级及以上管理职务或同等职级,近三年至少参与过一个PPP项目的咨询服务;

(三)在金融部门及其分支机构任职的,应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担任该机构中级及以上管理职务或同等职级,熟悉PPP项目融资政策、工具和实务操作,熟悉PPP项目的财务测算和风险管控,了解PPP项目的全流程管理,近三年至少参与过一个PPP项目的融资服务;

(四)在从事PPP项目投资的企业任职的,应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担任该企业中级及以上管理职务或同等职级,近三年至少参与过一个PPP项目的投资运作,熟悉PPP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五)在行政事业、行业管理等部门、单位任职的,熟悉财政预算管理、项目建设、运营管理、资产评估、政府采购、绩效评价、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熟悉PPP的相关政策,熟悉PPP项目的评估论证,了解PPP项目全流程管理。

(六)市内专家对达不到以上PPP业绩条件要求的,但在相关领域有突出贡献、享有一定声誉,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也可由专家所在单位推荐申报。

二、征集范围

征集入库的PPP专家主要包括以下六大类:

(一)财务类专家:包括财政、会计、资产评估等相关领域的专家;

(二)法律类专家:包括经济法、民商法、行政法等相关领域的专家;

(三)工程技术类专家:包括工程咨询、工程造价、规划设计、工程管理、建筑工程、交通工程、市政工程等相关行业的专家;

(四)金融类专家: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相关行业的专家;

(五)行业类专家:包括片区综合开发、流域治理、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工程、农业、林业、水利、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等行业的专家;

(六)综合类专家:包括项目咨询、项目投资、项目建设、项目运营维护等方面的专家。

三、专家主要职责及权利、义务

 (一)入库专家工作职责

1.受市财政局委托参与PPP相关政策制定、课题研究、项目筛选评估、实施方案评审、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案例编撰、业务培训等工作;

2.市财政局委派的其他相关任务。

(二)入库专家的权利:

1.接受市财政局的委托,担任专家委员会成员;

2.获取开展相关工作所需的有关信息和材料;

3.依法对课题或项目进行独立研究与评审,独立提出专家意见;

4.对PPP工作及PPP专家库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按规定获得劳务报酬;

6.参加PPP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培训;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入库专家需要履行的义务:

1.接受市财政局的管理;

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各项活动,提出专业意见;

3.遵守专家回避制度,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主动回避,接受具体工作中相关方提出的正当回避要求;

4.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禁泄露在开展相关工作时获取的任何信息;

5.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或索取利害关系方的馈赠、宴请,不得以PPP专家库专家名义为自身或者其他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6.及时向市财政局报送更新个人信息;

7.解答有关方面对PPP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疑问;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征集方式及原则

本次征集遵循自愿原则,实行单位推荐方式。单位需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

推荐时提交下列资料:

(一)《东营市财政局PPP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请签名并标注“身份证复印件仅供申请东营市财政局PPP专家库专家使用”)

(三)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证明符合入库条件的证明材料。

复印资料和申请表统一使用A4纸张,要求信息准确、字面清晰,所送资料不退回。

六、征集报送办法

(一)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122号东营市财政局812室,邮编:257091。

2、电话:0546-8336097; 联系人:赵震。

3、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二)截止时间

本次专家征集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三)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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