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的探讨】推动养老模式的发展和创新


来自:新型城镇建设发展平台     发表于:2016-07-20 17:50:00     浏览:397次
PPP 模式(公私合营关系)是一种以合同方式确立的,基于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原则的合作机制。在这个机制下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相互合作来提供某种公共项目或服务。PPP模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下对公共服务领域投融资体制和管理方式上进行的一种创新,它的出现使得项目参与各方可以取长补短,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优势,从而达到比各方单独行动更有优势的结果。
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变迁,养老产业供给与需求失衡日趋严重,养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社会资本逐渐参与到养老服务中,PPP养老模式推行正当时,民间资本的注入能让养老业更好发展,从而让大家拥有更多适合自己的选择。当然了,养老业的良性发展也会为更多民营企业带来更多利润。
养老机构也走ppp模式 国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
为了促进我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近日,民政部、发改委、教育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可通过PPP等模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养老产业发展的具体举措,并就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完善投融资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强人才保障、保障用地需求等作出了相关规定和政策优惠。
在一家养老机构,根据100位60岁以上的老人咨询了他们对养老机构的期待。最终结果显示,老人们有五大期待:机构提质降价;机构离家更近、交通更方便;机构中的活动空间更大、组织更多的文体活动;护工人员更多一点、更专业一些;养老机构中就可以看小病。

口老龄化日趋严重、为PPP养老模式推广奠定基础
目前我国人口结构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老年人口总数及占比逐渐增多,二是14岁以下的少儿人口总数及占比逐渐减少。10年间14岁以下少儿人口在我国总人口中的占比从20.27%降至16.49%,且少儿人口的总数也在减少;而65岁以上老人的人口总数及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均是增加的。显而易见,照此下去,中国人口总数会快速下滑,越来越少的年轻人需要赡养越来越多的老年人。
PPP模式在养老机构建设中的主要功能
1.吸引私人资本投资,弥补政府财力不足的问题
PPP 模式中最重要功能之一就是融资,其本质在于,在公共产品生产过程中引入私人资本,以解决政府财力不足的问题。我们可以从全球范围内的实践数据来验证该项功能。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在PPP模式中最常见的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仅2004年一年,流入发展中国家的私营企业参与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就达到 640亿美元,在发展中国家的新建项目中,私人资本的投资贡献率达44%,在特许权项目的投资贡献率达54%,由此可见PPP模式的融资能力之强。
2.提高养老机构的运行效率
由于公共部门缺少提高组织内部运作和项目流程效率的动力,因此,政府在很多公共产品的提供中,建设和运营效率较低,这其中就包括养老机构的建设。而私营部门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其利润则主要通过提高投资和运营效率获得。在PPP模式下,政府将养老机构运营职能转给高效的私人部门,同时保留和完善监管等公共部门的核心职能。这不但可以减少政府的现金支出,也可向消费者提供廉价的服务。即使是在某些项目上,政府承担部分投资或运营成本,也能实现控制成本支出、提升服务质量的目标,因为政府的成本目标、总量和结构是在一个合理的整体融资战略下确定的。
3.通过PPP模式,推动养老机构乃至养老产业的发展
诚然,无论是前文的分析,还是从直观上去了解,我国的养老机构的供给量远远不足,养老产业的发展严重滞后。而要促进养老机构的发展,在现有的制度与机制下不改革创新,很难有长足的发展。PPP可以作为改革创新的突破口,推动养老业取得实质性的发展。改革的关键往往是行业重组和明确职能,具体来说,在政府投入是养老机构建设经费主渠道的前提下,通过PPP的导向,开拓非政府渠道,以此为契机,重新审视和分配政策制定者、监管者和服务供应者的职能,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成立独立的监管机构,消除公私合作的潜在矛盾,合理分担风险,才能真正有效地推动养老机构的发展。因此,PPP模式是促进我国养老机构健康发展的理想途径,可望有效的解决养老机构建设中的几个核心问题。
4.政策支持
2014 年11月16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在《国务院指导意见》的第八项、第九项分别强调“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以及“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其中第二十六条内容如下:“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采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设施建设。尽快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各地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时,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各级政府逐步扩大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等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将符合条件的各类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国务院指导意见》明确提及在养老方面对于社会资本的鼓励。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有关要求,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国家发改委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其中第三项针对“合理确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范围及模式”提出指导意见,在项目范围方面,《发改委指导意见》指出“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燃气、供电、供水、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水利、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项目均可推行PPP模式”。

为了保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质量,规范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各环节操作流程,财政部于2014年11月29日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对于PPP模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科学规范。尽管养老项目并未列入最新发布的PPP模式示范清单,但是,基于养老服务设施的公共性、未来人口老龄化对于中国养老体系形成的公共支出压力等原因, 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养老产业在逻辑和创新方向上已经没有障碍,采用PPP模式发展养老产业只是时间问题。
从国际经验看PPP养老
结合我国目前的状况,国际经验借鉴主要有英国的社区养老、日本的介护险制度以及瑞典的“高福利+私人参与”模式。
英国模式
社区养老
从上世纪90 年代起,英国家庭养老的模式不再流行,而是以社区养老模式为主。英国政府将养老问题纳入社区,采用社区养老模式。这种模式以社区为依托,通过为老人提供居家服务、家庭照顾、托老所等形式保障老人的生活,同时为提高服务质量与降低成本,又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合作对老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够使老年人生活在自己熟悉的社区,而不会有被抛弃感,深受老人的欢迎。
日本模式
介护险制度
介护是指以照顾日常生活起居为基础、为独立生活有困难者提供帮助。其基本内涵为自立生活的支援、正常生活的实现、尊严及基本的人权的尊重和自己实现的援助。日本的介护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当时的日本已经进入老龄社会,独居老年不断增加,护理从业人员的年龄普遍偏大,出现老年人照顾老年人的现象,而日本老年人又喜欢居家养老,不愿离开家庭,很难找到合适的照顾者。基于这种情况,日本在1997年12月通过“介护保险法”,2000年4月正式实施。保险对象为居住在日本的40岁以上者(包括外国人),其中65岁以上为第一被保险者,40至65岁为第二被保险者。国家负担保险费的50%,使用者自付10%另外40%由地方承担,且允许社会资本或私人资本参与盈利,这种模式平衡了市场的供给、需求和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既培育了老年人护理市场,又增加了透明性与公平性。
瑞典模式
高福利+私人参与
瑞典以高福利著称,其养老也体现出这一点,就养老费用而言,政府承担大部分养老费用,甚至高达费用的96%,但又引入私人经营参与的机制。其主要管理模式为政府设置养老机构,如老人活动中心、老人公寓等,由私人经营,或者是政府资助养老机构,由非政府组织承办。
由以上三个国家养老模式的经验可以看出,养老并不是政府或个人单方面的事,需要社会各方参与为老人创造老有所养所依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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