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动态】地方PPP项目动态


来自:城建投融资服务平台     发表于:2016-08-02 07:10:00     浏览:439次

安徽PPP项目库建设积极推进估算投资3750亿元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投融资机制的重要创新,对推动各类资本相互融合、优势互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以来,省发改委按照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体制改革,大力推广PPP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省PPP项目库建设积极推进,入库项目581个,估算投资3750亿元。其中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PPP项目库的265个,总投资2743亿元,项目个数和总投资均居全国前列。目前,上述项目已有57个项目初步落实了社会投资主体。

协同推进PPP模式,按照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的要求,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部门分工合作,共同推进全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在具体工作中强调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形成政策合力。

加强PPP模式制度建设,先后转发和制定了《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等,加强PPP模式制度建设,规范PPP模式,加快PPP项目实施。

注重分类指导,对不同领域项目所推行的PPP模式,采取政策指导和案例指引方式提高项目签约率。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铁路建设的若干意见》,分别在环境公用设施、企业污染治理和铁路等领域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合肥至新桥机场至六安铁路、江巷水库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列为社会资本投资示范项目。针对不同类型项目,分类施策。先后总结并编印了《池州市污水处理设施厂网一体模式实施方案》《安庆市城市外环北路PPP项目实施方案》,在全省初步形成了池州市污水处理传统经营项目收费权质押和安庆外环北路纯公益性市政路网政府购买服务等PPP模式。同时,为保障地方政府履约,增强社会资本信心,我省率先在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PPP项目上实行财政扣款机制。

 

江苏清退7PPP试点项目前期财政补贴收回

从江苏省财政厅获悉,根据能进能出等规则,到201683日,省财政厅核准退出了7PPP试点项目,涉及4个地级市、总计约97亿元投资。

江苏是PPP试点项目的率先省份,在2014年、2015年期间,共有82个项目列入省级PPP项目库。

省财政厅PPP中心表示,7个项目不再具备PPP试点的实施条件,按照能进能出的试点项目管理要求,经各地申请,同意退出省级PPP项目试点。

根据之前的议事规则,7个项目的前期费用补贴将由省财政厅收回,且相关试点项目的奖补政策也将停止享受。

7个退出PPP试点的项目:

1、(南京)南京市垃圾处理设施项目,涉及投资5.26亿元;

2、(常州)常宜高速项目,涉及投资  11.6亿元;

3、(常州)常溧高速项目,涉及投资28.14亿元;

4、(常州金坛)常州市金坛区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项目,涉及投资10.1亿元;

5、(常州金坛)常州市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与城东医院资产收购项目,涉及投资 2.97亿元;

6、(南通)南通市通州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涉及投资2.62亿元;

7、(淮安)淮安市现代有轨电车一期工程项目,涉及投资36.49亿元。上述7个项目涉及总投资97.18亿元。

 

贵州明确PPP项目政府持股低于50%

为加强PPP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做好贵州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谋划储备、示范推广、监测调度等工作,贵州省加快步伐建成全省PPP项目库体系,并制定PPP项目联合审批制度。省政府发文明确,PPP项目公司可由社会资本出资设立,也可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特别目的公司,政府在特别目的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应当低于50%且不控股。

规范项目管理 完善定价机制

贵州省PPP项目主要包括: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基础设施,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物流仓储等交通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教育、旅游、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

建成后的PPP项目库体系,将通过规范管理的PPP项目库,为政府、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提供准确的PPP项目信息。同时,为加强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和项目审批,进一步推动PPP项目组织和实施,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还将建立PPP项目联审制度,进一步规范PPP项目的评估论证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推介成熟项目。

贵州省通过规范PPP项目价格管理,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的定价机制,引导资源配置结构优化和效率提高。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PPP项目,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资源以及社会可承受的原则制定、调整价格,既保证公共利益不受损害,又让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PPP项目,由经营者根据服务质量、经营成本,按照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自主定价。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政府不控股

在建立全省PPP项目库体系的同时,贵州省发文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政府持股比例应低于50%

贵州省明确,PPP项目公司可由社会资本出资设立,也可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特别目的公司,政府在特别目的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应当低于50%且不控股。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如遇不可抗力或违约事件,导致项目提前终止退出时,由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接管,保障项目设施持续运行,保证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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