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信信托违约?别瞎起哄,这根本不是什么政信......


来自:梵石研究     发表于:2019-10-04 10:15:30     浏览:505次

节前关于国通信托的负面信息真可谓甚嚣尘上,先是某公众号爆出江苏首例“政信信托”违约搞得人心惶惶,随后又有爆料称投资人上总部维权被送警,推文底下的评论群情激奋,彻底体会了一把什么叫作市场的不理性。直到看到评论区有人提出:什么时候政信项目需要丰盛这样一个民营企业来做担保增信了?

大家可算是缓过来了!看看城投信仰的力量,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不过这次有可能违约的这个方兴322号句容赤山湖的项目,人家根本就不是个政信项目。

来看看这个项目的全名:《方正东亚·方兴322号句容赤山湖PPP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从名字一开始就已经表明了这个项目的身份:很常见的一PPP项目罢了。结果经过爆料和标题党,节奏被带得飞起。

事实的真相也很简单:信托成立时融资人是PPP项目公司,该项目公司含有20%的政府参股(2018年还因为纠纷退出了项目公司),其余80%的股份持有人为民企丰盛集团。按照正常的PPP项目还款来源:如果项目如期完工政府验收通过后,政府将负有回购义务,且回购款纳入财政预算。可见,回款的前提取决于项目是否顺利完成,能否达到政府要求的标准验收合格——而这些,都是未知数。和真正意义上的政府平台作为融资人的项目的还款逻辑可谓相差甚远。

其实关于PPP项目中,政府承担的角色和职能,财政部早有文件说明。2014年,财政部发文《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其中提到:


2019年,财政部又发文《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从这两份文件的内容里完全可以拎出重点,看出财政部的一个态度:(2014年)项目设计、建设、财务、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原则上由社会资本承担,政策、法律和最低需求风险等由政府承担;(2019年)社会资本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并承担相应风险,政府承担政策、法律等风险。


那么说白了,政府只负责出政策、确保项目本身合法合规性罢了。但是PPP项目的投资、运营事务,则明确由社会资本承担。无论从哪个维度上来讲,PPP项目都不是政信项目。再说得直白一点,只要看到项目中有PPP,就可以判定为非政信项目。


当然说了这么多,也不是在为政信项目、城投项目做背书,18年至今也陆续发生了不少城投的非标瑕疵事件,只不过除了伪政信项目外,其他的大部分是贵州、内蒙这一类一向兜比脸干净的政府项目罢了。这一次涉及江苏这样的投资人认为的“政信自留地”,更是容易挑动脆弱神经,所以写此文希望大家在面对公众号推文标题时,尽量多保持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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