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下一个五年,五大领域或成为PPP投资风口


来自:财政耀州     发表于:2016-06-08 19:38:06     浏览:988次
「国家PPP」——中国财经报PPP周刊官方公号 

  在不久前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十三五”规划纲要获得高票通过,这将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发展给予引导。那么,“十三五”期间我国PPP投资趋势如何,有哪些重点项目和投资机会?

 

  “十三五”国内PPP投资发展趋势

 

  从中央部署以及2014年以来国家就推进PPP出台的一系列举措,并结合社会资本的诉求来看,“十三五”期间我国PPP投资的趋势大致如下:

 

  一是制度更加完善,管理更加规范透明,PPP投资环境更加良好。特许经营立法已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有关部门分别就特许经营、PPP开展立法调研,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最终法律的出台,要看全国人大立法机构、国务院法制部门的协调结果。但可以肯定的是,PPP相关的法律制度在“十三五”期间出台的可能性极大,这将会进一步引导和规范PPP项目的发展。

 

 

  三是金融支持举措更加接地气,PPP投资退出渠道更加丰富。PPP项目与传统政府融资平台项目的投融资方式不同,除了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加大支持力度外,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核方式、贷款条件也需相应改革。

 

  四是政府监管能力将大大提高,PPP投资行为更加理性和规范。推广PPP模式,不仅仅是解决融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促进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十三五”期间将有大量PPP项目建成运营,如果政府对相关设施运营行为、绩效的考核和监管能力不足,社会资本基于其逐利的本性,将可能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忽视服务质量。为此,政府需要加强自身的监管能力建设,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的投资行为,促进理性投资和良性运营管理。

 

  五是政企双方履约能力将受到更多重视,PPP投资的诚信体系更加完善。目前,财政部已经建立完善PPP项目的大数据库,拟对PPP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这在客观上有利于促进政企双方加强履约。同时,国家发改委也在大力推进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并建立了全国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平台,PPP项目如果出现违约,这些信息也将会纳入到此平台中,将会影响相关政府、社会资本的信用评级,进而影响后续发展。

 

 

  截至目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已公布了近万个拟实施的PPP项目,投资总需求达到12万亿元规模。“十三五”中国要上的100个大项目当中(下称“《大项目规划》”),有很多可以通过PPP模式推进,这其中有不少投资机会。

 

  一是铁路领域,投资需求达3万亿元。《大项目规划》提出:未来5年我国高速铁路营业里程达到3万公里(目前高铁总里程1.9万公里),覆盖80%以上的大城市;建设川藏铁路等沿边铁路。投资测算:未来5年需要新建成高铁1.1万公里,再加上在建的高铁、新建的普通铁路(1.2万公里)以及传统铁路改造升级,根据目前平均成本1亿元/公里测算,未来5年铁路的投资需求将高达3万亿元以上,并可带动铁路车辆等相关设备产业3800亿元的产值。铁路的建设运营均可采用PPP模式,但目前社会资本进入的“弹簧门”“玻璃门”不少,相关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还要完善,未来对社会资本开放的力度将一步加大。

 

    二是高速公路领域,投资需求达2.3万亿元。《大项目规划》提出:加快推进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新建改建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约3万公里。2015年交通部的收费公路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我国高速公路的平均造价为7700/公里,据此测算未来5年国内高速公路的投资需求约2.3万亿元。高速公路也可以采用PPP模式投资、建设和运营,此领域的投资机会很多,社会资本可以积极进入。

 

  三是轨道交通领域,投资需求可达2.1万亿元。《大项目规划》提出:新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约3000公里。投资测算:北上广深等城市的地铁建造成本都在每公里10亿元以上,其他城市的建造成本也在5亿元以上,按照平均7亿元/公里的投资强度计算,未来5年我国地铁的投资总需求可达2.1万亿元。在地铁建造成本构成中,土建约占36%(其中材料成本约60%),车辆及其他设备约占30%。由此可以大量消耗钢铁、水泥等建设材料,带动车辆及运营控制设备产值约为6000亿元。地铁的建设运营也可以采用PPP模式投资、建设和运营,有资质的社会资本可以作为财务投资人参与投资。

 

  四是海绵城市、地下管廊等现代市政设施领域,投资需求高达3.5万亿元。《大项目规划》提出:建设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管廊(网)。据业内专家测算,未来5年我国海绵城市建设的投资需求可达到2万亿元,地下管廊建设的投资需求可达1.5万亿元。此领域的建设运营也可以采用PPP模式投资、建设和运营,此领域的投资机会较多,但有严格的资质要求,社会资本可与有资质的建设企业一起联合投资。

 

 

   PPP投资的难点与建议

 

  在目前的PPP项目中,国有企业仍占主导地位,民企获得的PPP项目相对较少。究其原因,除了民企自身的融资能力等因素处于劣势外,还与目前PPP的制度不够完善有关。

 

  因此,一是制定更高标准,加强监管。建议尽快出台PPP(特许经营)的法律法规,修订铁路法、公路法等PPP领域的行业管理法律法规,以适应PPP的发展需要。要对PPP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服务制定更高的标准。

 

  二是不断丰富投资退出渠道。政府可以考虑设立PPP资产交易中心,方便社会资本的投资退出,同时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机制约束社会资本严格履约,提高建设运营质量。

 

  在政府带头履约的前提下,一旦社会资本偷工减料或管理不善,造成服务质量不佳,政府可以通过行政处罚等手段进行监管,如果还是不达标,可要求社会资本通过交易中心转让股权、收益权等方式退出。对企业而言,如果建设和运营质量不好,其转让的价格肯定不高,最终的损失还是由社会投资者承担。一旦这样的规则建立,社会资本对其建设和运营质量会自觉地加强自我管理。

 

  三是加强投资前的调查论证。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投资,要对项目所在地的投资环境、政府财力和信用等做详细的尽职调查,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当然政府也应对社会资本的背景做深入了解,包括其融资能力、专业水平、诚信程度等。“婚前”充分了解对方的特性,“婚姻”持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否则就是“闪婚”,政府和社会资本都会受到伤害,更重要的是还会影响社会公众的利益。

 

国家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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