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特别在哪?


来自:斤砝Xiao课堂     发表于:2016-10-18 14:21:50     浏览:390次

字义上看,PPP(即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是一种合作模式,通常指公共和私人部门在基础设施建设或公共服务领域方面达成的一种合作关系。所以,传统的BOT及其变体BT、TOT等各种公私合作模式本质都是PPP的一种形式(广义PPP);而当下讨论较多的PPP则是不同于以往的一种新型公私合作模式(狭义PPP)。通过比较BOT与PPP(狭义)来深入理解其特点:


一、相同点

1、形式方面

PPP与BOT都是通过签订特许权协议,由私人部门来建设和运营有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并获得相应投资回报;另外,在融资结构方面,两者都是依靠项目本身的预期收益而非项目发起人来融资,即债务不会出现在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只出现在项目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2、背景方面

近来地方政府债务高企、地方政府发债尚不成熟、平台融资模式受到法规限制(43号文),与此同时,目前宏观经济下行、消费需求不足、固定资产投资趋弱导致利用基建投资来拉动经济增长的需求较大。也就是地方需要政府投资基建和公服来带动经济,政府又已经负债累累且融资受限,两相矛盾的情况下BOT、PPP等多种模式便成为解决政府资金缺口的方式。


二、不同点

1、背景差异

PPP真正呼声高涨是在近几年,虽然传统的BOT也能解决上述的政府资金缺口问题,但BOT中项目的全部风险由私营企业承担造成融资困难,而且私人资本承担的风险也会加大,这样社会资本的参与意愿也就不足了。

2、结构设计不同

既然PPP的使命是解决政府的资金需求,同时又要避免BOT下的社会资本参与意愿不足,那在结构上肯定等会有所不同。

PPP的基本框架如下:


BOT的基本框架如下: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在融资方面,PPP中政府与金融机构达成了一个直接协议,该协议并非是政府对项目进行担保,而是向借款机构承诺将按与项目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该协议将使PPP模式下的融资更加容易,是PPP的一大优势。

(2)PPP中的项目发起人通常由国资和私人资本组成,政府和发起人处于同一层级,以“双赢”的理念相互合作,项目推进过程没有明显的利益博弈点;BOT则更像一种委托与监督关系,政府与中标企业签订BOT协议后便失去对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控制,同时私人部门也承担了较多的风险。

(3)不像BOT是政府事先作出大量工作后再委托给中标企业,PPP是从项目的论证阶段私人部门即可参与。这对节省政府资源具有重要作用,同时私人部门参与前期调研也提高了被选项目的质量。


三、PPP案例——北京地铁4号线

1、项目概要

4 号线工程投资建设分为A、B 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A 部分为洞体、车站等土建工程,投资额约为107 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70%,由北京市政府国有独资企业京投公司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四号线公司负责;B 部分为车辆、信号等设备部分,投资额约为46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30%,由 PPP 项目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简称“京港地铁”)负责。京港地铁由京投公司、香港地铁和首创集团按 2:49:49 的出资比例组建。

2、PPP模式

该项目涉及的PPP结构主要集中在B部分工程,项目合同结构如下图所示:

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由以往的领导者转变成了全程参与者和全力保障者,并为项目配套出台了《关于本市深化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为推动项目有效实施,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牵头的招商领导小组;发改委主导完成了四号线PPP项目实施方案;交通委主导谈判;京投公司在这一过程中负责具体操作和研究。


四、总结

总之,PPP模式的诞生是顺应经济大环境与政策革新而来的,其本身也是政府和私人部门合作框架下的一种新的利益格局,相比于BOT而言,可以说是政府承担了更多的风险,让出了更大的利益,这也反应了当前地方政府发展当地基建与公服的力不从心以及社会资本对于地方发展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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