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文推PPP模式


来自:中国环境新闻     发表于:2016-06-09 22:58:06     浏览:575次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共同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金32号文”)。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两部委联合发文是对PPP模式的肯定,其将成为未来多年的重要模式之一。
两部委首次联合发文,对正在进行的PPP立法工作意义重大,给市场一个良好的预期

2014年年底,《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发布;2015年年中,《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发布。“这两份文件成为PPP模式在中央层面的政策依据和来源,是PPP模式现有的顶层设计。”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世坚表示。
他强调,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就PPP工作联合发文,而且没有其他部委行会共同参与尚属首次;其中第二条“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被突出强调,说明在实际操作中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亟待解决。
此前有媒体报道,在具体PPP推行过程中,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两部门在PPP的立法、指导意见、项目、推介等方面各自为战,甚至能看到两个实权部门一天内发布同一领域的文件。“部委之间职能界限划分不清晰,难免会出现部门设置重复、立法资源浪费甚至冲突的情形,导致地方政府无所适从。”
大岳咨询总经理金永祥认为,财金32号文的联合发布是在两部委协调立场、统一政策的基础上,意在形成政策合力,打消之前坊间的种种猜测。
有PPP业内人士分析称,由于32号文是由财政和发改联合发文申明,明确了未来联合发文、征求意见、政令统一。对正在进行的PPP立法工作意义重大,给市场一个良好的预期,不会再出现两法并存的情况。
“财金32号文将推进PPP回归理性和科学,下一步泛PPP等情况会减少。”金永祥表示,这一文件从节奏上讲会稳妥有序;从合作条件上讲会注重公平合理。
然而,文件中未提到既有PPP项目经验教训的总结和推广。“这点对PPP推进工作少走弯路十分重要,应该借助优秀中介进行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整合推广PPP的经验、知识和理念。”金永祥说。
切合实际的目标和预期对于给PPP“去火降温”,保持其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意义
据了解,财金32号文提出稳妥有序推进PPP工作,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PPP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完善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着力提高PPP项目融资效率,强化监督管理,加强PPP项目信息公开等7个方面,提出了比较详细、相对具体的工作要求。
因此,落实好文中“扎实做好PPP项目前期工作”尤为重要。但前期工作只明确提及“项目可行性研究”,而未痛快点出目前已被各方广泛应用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物有所值论证,其中似有深意。
而财金32号文提出“建立完善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其中点在于强调价费及年限合理,政府补贴必须适度,不可“过度让利”,以防范中长期财政风险。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两部委对社会资本重在鼓励,但也对系统性风险有所斟酌和考量。较为遗憾的是,如何增强地方政府履约意愿及能力一事未被提及。
“财金32号文从融资渠道上看,将重视PPP基金的建设。”金永祥表示,文件明确,着力提高PPP项目融资效率,各地要与中国PPP融资支持基金积极做好项目对接。
据了解,这一基金由财政部联合国内十大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总规模1800亿元。基金将作为社会资本方重点支持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发展,提高项目融资的可获得性。
“但从实操层面来看,如果是作为社会资本方,基金如何合法合规地通过现有的社会资本遴选程序,以及如何确定其投资回报的机制,仍需明确。”刘世坚说。
此外,财金32号文强调“强化监督管理,加强PPP项目信息公开”。“此前国务院促进民间投资专项督查组曾以PPP模式为抓手,发现了一些问题。新文件中的一些规定,可能将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金永祥说。

刘世坚认为,专业服务外包才是对项目合同审核与成本监审的有效手段,以合理的价格聘请合格的第三方机构更可靠。同时,信息公开对杜绝暗箱操作和私相授受也是有效途径,但这还需要配套措施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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