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创业投资环保行业月报(2016年10月)


来自: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表于:2016-11-18 16:12:53     浏览:419次

10 月 20 日, 财政部正式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6]92 号),目的是为了加强 PPP 项目的财政管理,明确财政部门在 PPP 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工作要求,规范财政部门履职行为,保障合作各方合法权益;该办法适用于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公用、农业、林业、水利、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旅游等公共服务领域开展的15 大类 PPP 项目;并从项目识别论证、政府采购、预算收支与绩效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到信息披露与监督检查等各方面做出了进一步详细要求。


项目识别论证方面: 1)方案主要在第四条里增加了社会资本发起的 PPP 项目,由社会资本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然后提请政府进行相关论证,这表明某些项目更适合由社会资本来编制实施方案; 2) 在第五条提出新建、改扩建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应当依据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论证文件编制, 将之前财金【2014】 113 号文操作指南提到的“初步实施方案”变为了“项目实施方案”, 强调了要在项目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做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3) 提出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本地区 PPP 项目开发目录, 将经审核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纳入 PPP 项目开发目录管理。  


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1)提出项目实施机构应当优先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竞争性方式采购社会资本方,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充分竞争;2)参加采购评审的社会资本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内容最终被全部或部分采纳,但经采购未中选的,财政部门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其前期投入成本予以合理补偿。


项目财政预算管理方面: 1)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将 PPP 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保障政府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履约能力。 2) 将合同中符合预算管理要求的下一年度财政资金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报请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预算草案,经本级政府同意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3)编报 PPP 项目收支预算, 每年 7月底之前,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当年 PPP 项目合同约定,结合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等,测算下一年度应纳入预算的 PPP 项目收支数额; 4)办法列举了 PPP 项目中的政府收入及支出; 5) 做好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及绩效运行的监测监控工作,项目成本信息要通过 PPP 综合信息平台对外公示,确保阶段性目标与资金支付相匹配,开展中期绩效评估,最终促进实现项目绩效目标,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绩效评价不达标的项目,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扣减相应费用或补贴支出。


项目资产负债管理方面: 1)加强 PPP 项目涉及的国有资产管理,依法进行资产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 PPP 项目债务的监控。 PPP 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的负债,属于项目公司的债务,由项目公司独立承担偿付义务。项目期满移交时,项目公司的债务不得移交给政府等。


监督管理方面: 1) 严禁以 PPP 项目名义举借政府债务。 2) 项目实施不得采用建设-移交方式。 3)不得在股东协议中约定由政府股东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对社会资本方股东的股权进行回购安排。 4) 不得将当期政府购买服务支出代替 PPP 项目中长期的支付责任,规避 PPP 项目相关评价论证程序。 5)依托 PPP 综合信息平台,建立 PPP 项目库,做好 PPP 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6)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实施 PPP 项目的,依据《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PPP项目中的政府收入


PPP项目中的政府支出


财政部门信息公开内容

环保行业资讯

 

新修订《上海市环保条例》实施 构建环保最严追责制

1日起,新修订的《上海市环保条例》正式实施。该《环保条例》将最严格的法律责任从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扩大至所有环境保护领域,新增了可实施按日计罚和双罚制的规定;同时规定,上海环保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等9大类行为之一、并造成严重环境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


这一条例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条例。《环保条例》规定,涉及建设项目、大气、水、固废以及辐射领域的违法行为均可适用按日计罚追责,罚款上限大幅提高至一百万元人民币。其在提高违法成本,构建最严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还倡导建立长三角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定期协商区域内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的重大事项。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此前透露,此次区域立法协作在全国地方人大立法实践中尚属首次。


据悉,新修订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增加了“绿色发展”、“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两章,条文数增加逾三分之一,由原来的60条增加到91条,大部分条文经过修改。《环保条例》重视运用多种手段推动环境治理,包括将探索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把环境风险责任社会化等。《环保条例》加大了经济制裁力度,对列入淘汰类、限制类产业目录的企业以及严重违法排污企业,适用差别化电价,加大违法企业运营成本,从经济效率上倒逼企业主动治理污染。此外,《环保条例》还明确推进企业环境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建立奖惩机制。


新增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一章规定,上海市环保部门应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市和区环保部门以及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等信息。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发布有关信息。上海市环保部门还应当建立环境保护信息平台。


上海市副市长陈寅曾透露,上海以贯彻实施《环保条例》为契机,推进环保重点工作,包括: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全力控制PM2.5和臭氧污染、大力开展河道整治等。未来上海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据透露,上海将加强环境违法信息公开和部门联惩联治,把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征信体系,通过推进绿色信贷、绿色供应链管理等加快形成社会合力。

  (时间2016-1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京津冀重污染 环保部连夜部署:从严从重处罚超排

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9月30日夜间至10月1日,京津冀区域部分城市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局部地区达到重度污染。10月2日凌晨,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紧急主持空气质量会商,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中国科学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有关专家,共同研判污染形势和发展趋势,部署应对工作。


据专家分析,本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主要原因是,近期持续多日的不利气象条件和长时间静稳天气,形成大气污染物累积所导致的。从9月26日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受均压场控制,风速小且主要为弱南风,没有明显的冷空气活动。同时高空的暖温区与地面辐射降温相配合,形成逆温层,水平和垂直对流方向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造成空气质量恶化。从污染物组分来看,PM10浓度高于往年同期五倍以上,说明各地量大面广的施工场地管理混乱无序,扬尘控制措施不到位。与以往同期污染过程相比,本次重污染过程影响面积相对较小,重点区域主要分布在太行山以东、燕山山脉以南,从石家庄、保定到北京一线的狭长地带。


此前,环境保护部已于9月29日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会商会,对国庆期间重污染天气过程进行预测预报,指导各地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目前,河北省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市分别于9月30日和10月1日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了黄色预警;北京市于10月2日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各地均按照应急预案,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管,加大重点道路清扫保洁强度,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


针对以往国庆前后秸秆露天焚烧严重的情况,各地已经提前部署禁烧工作,河北省保定市派出8个市级督导组赴县区督导,唐山市对前期发现的7起秸秆焚烧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河南省将秸秆禁烧工作与财政资金挂钩,对发现焚烧秸秆火点的县区扣除50万财政资金并扣减财政专项经费。山东省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做好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环境卫星遥感监测结果显示,9月30日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传输通道城市未发现秸秆焚烧火点。


专家会商结果表明,10月3日扩散条件维持不利,但受北部降水及近地面风速增大的共同影响,区域总体污染状况将维持现有水平,京津冀东部及北部部分地区空气质量略有好转。京津冀中南部以中至重度污染为主,部分地区可能出现严重污染;山东西部和河南北部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区域其它地区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10月4日,总体扩散条件仍然不利,但受夜间较强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自西向东开始逐渐改善。预计,京津冀中南部以中至重度污染为主;山东西部和河南北部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区域其它地区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主要为PM2.5。


根据会商结果,环境保护部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已经启动预警的城市,按照相应预警级别,切实落实应急措施。同时督促各地组织力量,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特别是超标排污行为,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罚。

(时间2016-10-2 来源:环境保护部网站)

 

环保部:前8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448件 罚款近5亿元

环境保护部今天(12日)向媒体通报了2016年1-8月各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以及与司法机关联动的情况,并对浙江、广东、福建等地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查环境违法案件表示肯定。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8月全国共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57件,罚款数额5118.9万元;查封、扣押案件820件;限产、停产案件315件;移送行政拘留352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68件。


1-8月,全国实施五类案件总数9932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448件,罚款数额达48836.54万元;查封、扣押案件4456件;限产、停产案件1884件;移送行政拘留1972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172起。


田为勇表示,与2015年1-8月相比,各类案件数量均有所上升,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其中,按日计罚案件数量上升11%,查封、扣押案件数量上升86%,限产、停产案件数量上升24%,移送拘留案件数量上升77%,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上升14%。

(时间2016-10-12 来源:中国证券网)

 

环保部:立即停用未经许可的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

12日从环保部官网获悉,10月环保部对四川省环保厅作出《关于对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辐射安全管理相关问题的复函》(下文简称《复函》)。复函要求四川省环保厅严格执法,对未经许可违法生产、销售、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的单位,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确保公众安全。


环保部称,根据我国《射线装置分类办法》,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属“其它高于豁免水平的X射线机”范畴,为Ⅲ类射线装置。根据相关要求,生产、销售、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的辐射工作单位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取得省级环保部门(或其委托的市级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纳入辐射安全监管。


环保部表示,根据国家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的相关要求和国际辐射防护实践,不得采用电离辐射设备进行大规模人体相关普查性质的检测,因此使用单位应确定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的正当性并严格限定其使用范围和对象,不得在公共场所对公众大规模使用。


环保部强调,四川省环保厅应严格执法,对未经许可违法生产、销售、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的单位,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确保公众安全。


近日,四川多地火车站、机场使用“弱光子人体安检仪”给旅客安检引发争议。这种仪器实质上就是X光照射,公众质疑这样的安检方式可能会影响身体健康。成都双流机场也在使用这一仪器。随后机场方面发布消息称,将采取五项措施整改。成都市环保局也明确,正在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此事。

(时间2016-10-12 来源:一财网) 

 

环保部公布处罚超标排放企业名单 多家上市公司上榜

近日,环保部网站同时公布了今年一、二季度内,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名单,以及对其的处理处罚情况和企业整改情况。记者梳理发现,在一季度和二季度的名单中,分别公布了95家和55家企业因此接受处罚的情况。其中,涉及上市公司及关联公司分别为15家和5家。


5家上市公司及关联公司一、二季度连续上榜

在环保部网站公布的《2016年第二季度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及处理处置情况》的名单列表中,可以看到,在被处罚的共计55家企业中,出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鞍钢集团矿业公司齐大山铁矿、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连云港碱厂、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和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身影。


其中,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因按日计罚,共计受罚850万元,同时,在“目前整改情况”一栏中,仍可看到企业“正在整改”中。从处罚金额来看,位列第二的是中石化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连云港碱厂,被处290万元罚款,该企业整改已于7月29日达标。二季度,同样已整改达标的还有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8月30日达标,罚金40万元),和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7月27日达标,限制生产未有罚款)。另外,鞍钢集团矿业公司齐大山铁矿仍在整改中(处罚15万)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5家上市公司或关联企业也同时是一季度处罚名单中的企业,部分企业的罚金在一季度罚款数目的基础上,在二季度继续增加。


10家上市公司及关联公司一季度已整改

能源企业仍成为因环境问题而被整治的重点。


除上述在二季度名单中出现的5家企业外,在《2016年第一季度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及处理处置情况》名单中,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秦皇岛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责任公司)、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热电厂、平煤集团开封市兴化精细化工厂、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朝川焦化有限公司均已整治后达标。另有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动力一厂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仍在整改之中。


中石油下属企业受严惩

仅从罚款金额来看,严惩集中在中石油旗下企业。


比如,一季度接受处罚的上市公司及关联企业中,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以按日计罚被罚款590万元,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动力一厂受罚506万元,中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热电厂被罚130万元。此外,中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虽然未被现金处罚,但也受到“加强监管”的处理。


而二季度的处罚情况列表显示,一季度被处以590万元罚款的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在二季度继续受到260万元的按日计罚,最终共被处罚850万元,也因此成为两个季度中受罚的15家上市公司及关联企业中,被处罚金最高的一家。


除中石油的多家下属企业外,两个季度里,罚金达到百万级别的企业还包括有中石化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连云港碱厂(罚款290万元),和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罚款220万元)

(时间2016-10-13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低价竞标成风重伤环保产业 未来两三年或死掉一批企业

貌似“夕阳产业”的房地产价格都快涨疯了,而传说中的“朝阳产业”环保项目的报价却只能一路下探。


近日,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预中标大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发电二期工程BOT项目,23元/吨的价格创造了国内垃圾焚烧行业的第二低价。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低价竞标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环保BOT项目已经再没有机会溢价了。


与此同时,环境监管却越来越严,如今这些低价中标的企业,运营时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未来2-3年,环保产业或许会“死掉一批企业”。


低价竞标成常态


据了解,大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发电二期工程BOT项目的总投资约为11.58亿元,日处理生活垃圾2250吨。项目合作期限为27年,其中建设期2年,正式商业运营期25年。


2015年来,垃圾处理领域屡次出现超低价中标事件。去年6月,新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报出48元/吨;8月,蚌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报价26.8元/吨;10月,高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报价26.5元/吨;12月,浙江绍兴项目以18元/吨的报价再度刷新了行业底线。仅仅数月间,中标价从48元/吨骤降至18元/吨,降幅达到62%。


“垃圾处理费目前正在低位徘徊,利润已经很薄了。”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发电分会秘书长郭云高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关于垃圾发电项目的成本,根据E20研究院发布的《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成本测算及分析报告》显示,在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为8%,垃圾焚烧热值6500 KJ/kg,建设投资为4.5亿元的条件下,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约为65元/吨。若考虑应收账款周转期的财务成本,垃圾处理服务费初始单价将上浮至68元/吨。


不过,郭云高表示,垃圾发电企业的收入由“电价收入”和“垃圾处理费”两大块组成。以一家日处理能力500吨的企业为例,一年处理量约为16万吨,电价收入=160000×(280×0.65+20×0.4)=3040万元;垃圾处理费按照18元/吨计算,则为160000×18=288万元。垃圾处理费只占总收入的8.66%左右,比例很低。


即便如此,低价中标的企业要想盈利,也需要加强管理,降低融资成本,缩短建设周期,实现规模效应,尽可能地降低成本。


薛涛表示,低价竞标现在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因为政府方的预期已经降低。未来,流域治理、地下管廊等新生事物还有可能出现高收费的情况,而传统的污水、垃圾处理等BOT项目已经再没有机会溢价了。


济邦咨询公司副总经理李竞一也表示,前段时间厦门有一个综合管廊项目,为了限制低价竞标,推出了履约保证金制度。如果某一企业的报价低于平均报价一定程度,政府就要履约保证金,而且是现金、无息。即便如此也无法挡住投资人低价竞标的热情,最后中标企业缴纳了4亿元履约保证金,而该项目的投资额只有2亿元。


“钱多项目少”

企业为什么要低价竞标?薛涛感觉,很多是“拿了项目以后还有谈的机会”,未来政策一旦变化,项目发生变动,企业就可以重新跟政府谈,那时候就变成“一对一”了,企业就会比较主动。


“很多低价中标的,后面都会加个特许经营条件:今后新项目、新标准……必须调价。”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谁也不傻,不会一直亏本给别人服务。”


郭云高也表示,企业会和政府谈一些边界条件,总体算一个“大账”。例如,政府如果要求企业必须对污水进行处理、循环使用,成本就会比较高;如果允许企业把污水通过管网排到污水处理厂去,由它们处理,成本就能降低不少。


在他看来,低价竞标成为常态,与地方政府的导向有很大关系。企业其实也不希望报低价,但政府作为招标主体的导向就是低价中标,使得整个行业被迫胁从,企业也很无奈。


明知道低价,企业为什么还参与?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未上市的公司是为了上市,上了市的则是为了炒作。”


李竞一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如今大环境是“钱多项目少”,好的项目大家都会抢,你不做别人就去做了。


明年矛盾爆发?

不过,目前环保项目的外部条件已经发生变化。在今年7月的2016中国环保产业高峰论坛上,桑德集团董事长文一波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当前环保部门的监管力度越来越严,环保企业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做得不好不但收不到费,还有可能遭到惩罚。


例如,中国几乎所有的垃圾发电厂中飞灰都没有作为危险废弃物处理,有的会做一点水泥固化,有的连水泥固化都没做就埋掉了。过去大家都习以为常,但万一哪天开始抓了,抓一个就足以让企业“倾家荡产”。


薛涛也表示,监管严了,同时低价还在持续,中间这段时间环保企业就会很难受,有些甚至会“死掉”。只有产生惨痛教训的时候,下一阶段的投标才会更理性,慢慢地不敢再报低价了。


“现在情况才刚刚开始,还没有真正爆发,估计明年就该出现了。”他说。

文一波也表示:“在国外,垃圾处理费每吨要200欧元,而我们才20元人民币。未来,中国的垃圾处理费一定会恢复正常,可能比国外便宜,但不会像现在这样只有20元人民币。这个过程中,一定会死掉一批企业,会有企业破产,然后大家觉得这样搞不下去了,才会回到100块钱、200块钱。”


郭云高说,从市场竞争的角度看,具有规模和竞争优势的企业通过降价让利可以迫使没有能力的企业不能进入或者被迫退出,促使行业的净化和进化,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正面意义。


而对于那些中小企业,薛涛建议,要么进行技术研发、更新换代,要么降低自己的制造成本,要么寻求转型,只有这样才能逃出被兼并的命运。

(时间2016-10-15 来源:华夏时报)

 

环保部审议通过 《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

19日,记者从环境保护部了解到,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近日主持召开环保部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和《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办法(修订草案)》。


环保部介绍,现行《水污染防治法》施行以来,水污染防治标准规划、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等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及水环境保护压力的日益加大,现行《水污染防治法》在立法理念、防治思路、手段措施等方面已难以适应新常态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有必要进行修订。


据悉,针对现行《水污染防治法》,此次具体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夯实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基础、强化水污染源头预防、完善水污染防治监管制度体系、建立从源头到龙头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切实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等方面,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和饮用水安全等。

(时间2016-10-20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财政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近日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财政部门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工作要求,规范财政部门履职行为,保障合作各方合法权益。


《暂行办法》强调,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PPP项目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项目运行质量,严禁以PPP项目名义举借政府债务


《暂行办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国有资产等各类公共资产和资源与社会资本开展平等互惠的PPP项目合作,切实履行项目识别论证、政府采购、预算收支与绩效管理、资产负债管理、信息披露与监督检查等职责,保证项目全生命周期规范实施、高效运营。


《暂行办法》明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优先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竞争性方式采购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充分竞争。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和建设运营需求,综合考虑专业资质、技术能力、管理经验和财务实力等因素合理设置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保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平等参与。


《暂行办法》强化了PPP项目的财政预算管理,规定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将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保障政府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履约能力。

(时间2016-10-20 来源:财政部)

 

PPP项目加速落地 21家环保公司前三季业绩增长

数据显示,截至10月24日,已有34家环保上市公司发布三季报或三季报业绩预告,净利润平均增速为35%。其中,21家公司业绩略增或预增,占比超过六成。


分析人士称,受益于PPP行业的快速发展,水处理与水务、固废板块增速较快,平均增速分别为40%和41%。大气治理板块治理高峰期已过,板块平均增速显著低于其他细分领域。PPP项目加速落地将成为环保投资的一大主题。


固废水处理公司抢眼

上述34家上市公司中,21家业绩略增或预增,1家续盈,1家扭亏,3家首亏或续亏,7家略减或预减,1家不确定。


从净利润增速看,3家公司增速达100%以上,分别是兴源环境三聚环保中金环境;增速为50%-80%的有8家,分别为国祯环保巴安水务聚光科技铁汉生态三维丝碧水源博世科蒙草生态;另有15家增速在50%以下。


水处理与水务板块平均增速为40%,增速较高有兴源环境(145%)、中金环境(105%)、国祯环保(80%)等。


兴源环境预计,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324.29万-16192.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0%-160%。公司表示,疏浚业务和污水治理业务增长较快,产业协同进一步增强,助推业绩较大幅度增长;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业绩有较大贡献。


“土十条”落地带动行业订单释放,固废板块中增速较高的为博世科(55%)和雪浪环境15%)等。同时,多地于近期相继受环保督查组巡视,危废排放与污染物达标情况严格控制执行。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监管趋严,危废治理行业景气度将逐步提升。


PPP景气有望持续

10月中旬,财政部确定第三批PPP示范项目,总量约1.2万亿元。


国泰君安分析指出,与PPP联系最为紧密的水务龙头企业及水务运营类公司将持续受益。同时,海绵城市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投资金额中排名第二,投资金额巨大,PPP行情未来将有望持续。


在水处理子行业,9家发布三季报业绩预告的公司中,7家预增,2家预减。碧水源预计,前三季实现盈利36684.62万-43009.5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增幅45%-70%。公司表示,在国家大力实施环境治理“水十条”及PPP投融资等政策背景下,公司较好地抓住了机遇,保持持续增长的发展态势。公司膜技术应用市场不断扩大,使得前三季度销售收入保持了良好的增势。


申万宏源研报分析指出,水处理与水务运营快速增长,主要因为“水十条”落地带来的万亿元级别的行业投资大潮,以及国家PPP政策的推行。


至于大气处理行业,传统脱硫脱硝行业至衰退期,企业分化加剧,该细分行业整体增速为-11%。不过,拥有新兴近零排放技术的清新环境业绩增速达30%。


监测设备子行业高速增长。前三季度监测细分行业的平均增速为40%。《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9月发布,智慧环保、物联网建设预计将提速。

(时间2016-10-25 来源:中国证券报)

 

全国污染源普查明年开展 环保产业再获增长动力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定于明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历时约三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展开,意味着环保产业再获新增长力,前景持续看好。


开展全国污染源普查,旨在了解污染排放的的真实情况,以便于制定实施针对性的环保政策、规划。经过环境普查后,将使得环境治理不再无的放矢。


据悉,此次普查分为三个阶段,今年四季度至明年年底,为前期准备的第一阶段;到2018年底是第二季度,完成普查并建设数据库;第三阶段在2019年,对普查验收、数据汇总和结果发布。


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每隔10年会开展一次,上一次普查是在2006年至2009年。在第一次全国污染普查工作完成后,对近10年的环保产业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目前,从公开的各项政策来看,对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在明显加大,此次普查就是其中之一。预计在“十五年”时期,环保产业全社会总投资将达17万亿。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便迎来迅猛腾飞,但也付出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代价,环境治理刻不容缓。为此,近十年来,我国不断扶持环保产业,以满足庞大的环保治理需求。


随着政策红利持续释放,环保产业得到明显增长,水污染、大气污染有了很大改善。尽管增长迅猛,但仍有近七成环保治理需求未能满足,未来仍有相当大的可增长空间。


按照规划目标,到2020年,环保产业产值将达2.8万亿元,产值过百亿的企业50家以上,并逐渐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


庞大的市场空间,吸引了众多市场参与者。现有的环保企业也不再拘泥于单一细分市场,而是不断拓展其他相关业务,以抢食更多的环保大蛋糕。


除了原有环保企业积极延伸,很多上市企业亦跨界抢食,通过通过并购方式切入环保产业。例如,盈峰环境中再资环普邦园林中电环保等上市企业在不断加大环保领域的布局。


值得一提的是,环保产业有着投资额大、回报周期长的特点,跨界抢食的上市企业可能会因底蕴不足而栽跟头。未来要发展壮大,还需靠自身实力,而不是依赖政策红利。

(时间2016-10-27 来源:前瞻网)

 

环保PPP项目入库额达1.18万亿 落地率远超均值

近日,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发布了今年的第四份季报。季报显示,截止9月末,财政部入库PPP项目达12.46万亿元,共计1.05万个。今年2至9月,新增项目投资额4.35万亿,新增项目数3474个。相当于每月平均新增5400多亿元的项目入库。


环保PPP项目入库额达1.18万亿,占比9.4%。我们统计了环保相关领域的项目投资,三季度末入库金额达1.18万亿元,较二季度末增长20%,第三季度新增环保PPP项目投资额约2000亿元。今年2至9月,新增环保项目投资额4200亿元,折合月均增加额530亿元。


环保行业PPP投资集中在5大领域,合计占比达94%,分别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占比50%,污水处理占比17%,供水占比12%,海绵城市占比9%,垃圾处理占比6%。10月初,财政部提出,有现金流、能运营、市场化程度高的行业,要推行两个“强制”PPP试点,未来以环保为代表的公用事业项目采用PPP模式,将会成为行业主流。这一趋势也印证了我们此前的判断:PPP对环保最大的意义在于打开行业空间,让政府以时间换空间、撬动引导全社会资源,去施展环保作为。


环保项目落地率远高于平均水平。截至9月末,财政部全部入库项目落地率为26%;其中,第一批/第二批示范项目的落地率分别为76%/56%。在环保领域投资额占比过半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板块,示范项目落地率高居榜首,达86%,远超PPP项目的平均水平。我们认为,一方面是因为环保项目投资体量小(市政类环保项目规模约3亿元,生态类约10亿元),有利于民营主体参与,提高了项目实施效率;另一方面,环保项目有运营条件和现金流,天然适合PPP模式。故在刺激民间投资、稳定经济增长的背景下,继续看好环保PPP快速落地,转化为产业利润。

(时间2016-10-28 来源:投资快报)

 

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 PPP项目工作导则发布

发改委27日印发《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简称《工作导则》),该《工作导则》适用于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传统基础设施领域采用PPP模式的项目。


《工作导则》指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基础上,建立各地区各行业传统基础设施PPP项目库,并统一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传统基础设施PPP项目库,建立贯通各地区各部门的传统基础设施PPP项目信息平台。入库情况将作为安排政府投资、确定与调整价格、发行企业债券及享受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专项政策的重要依据。


《工作导则》指出,列入各地区各行业传统基础设施PPP项目库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实施、分批推进。对于需要当年推进实施的PPP项目,应纳入各地区各行业PPP项目年度实施计划。需要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的传统基础设施PPP项目,应当纳入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

(时间2016-10-29 来源:凤凰网)

 

环保部:年底前完成环评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工作

记者31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环保部日前印发《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提出各省级环保部门要加大“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工作的力度,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确保2016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清理工作。


根据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对“未批先建”项目,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久拖不验”的项目,要研究制定措施予以解决,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项目,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拒不执行的要依法实施“按日计罚”。


通知提出,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

(时间2016-10-31 来源:新华网)


行业相关上市公司动态

科林环保002499):前三季度业绩同比降逾三成

科林环保10月10日晚间披露三季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3亿元,同比减少17.10%;净利润1806.54万元,同比减少33.51%。


同时,公司预计2016年全年实现净利润1796.20万元至2763.39万元,同比减少35%至0%。公司表示,主要为上年同期投资收益变化所致。

 

远达环保600292):前三季度业绩预减65%左右

远达环保600292) 10月10日晚间发布2016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减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6年前三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65%左右。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35.65万元。


公司表示,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一)由于公司上年同期减持西南证券745万股,而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该事项,导致本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减少,占公司业绩下降比例的63%左右。(二)受火力发电平均利用小时数持续下滑影响,公司脱硫脱硝特许经营电价收入大幅下滑,导致特许经营业务本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减少,占公司业绩下降比例的30%左右。(三)公司脱硝催化剂销售受市场因素影响,销量与销价持续低迷,导致催化剂业务本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减少,占公司业绩下降比例的8%左右。

 

东江环保002672):引国资控股落地开启混改新征程

东江环保002672)10月11日下午召开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监事、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等事项。经股东选举,广晟公司推荐的5名董事候选人当选。


同日,东江环保新一届董事会完成了董事长、副董事长选举及部分高管的聘任。东江环保还宣布,实际控制人正式变更为广东省国资委,广晟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原控股股东张维仰获聘为公司高级顾问,将发挥其多年深耕环保行业的影响力继续支持公司发展。


东江环保有关负责人认为,广晟公司作为广东省属大型国有企业,经过10多年的改革发展,现已成多元化跨国集团,其国有资本优势及政府资源将与东江环保高效运作的市场化机制和技术创新能力相融合,积极推动公司的快速发展,强化公司行业龙头地位,正式开启混合所有制的新征程。


根据东江环保公告,今年7月,广晟公司通过受让张维仰持有的公司6068.29万股股份及6103.06万股表决权,成为可实际支配公司最大单一表决权的股东。此次股东大会后,广晟公司提名的5名董事当选,获得董事会多数席位,东江环保的实际控制人正式变更为广晟公司。


据介绍,新任董事长刘韧曾担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本运营部部长、投资发展部部长。刘韧长期在大型国企和证券机构任职并担任高层,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和资本运营经验。


东江环保表示,引入广晟公司是为搭建更广阔的平台,进一步增强了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两者强势融合不仅能充分发挥国企和民企的优势,将有助于东江环保打造综合环境服务平台,向环境工程运营、市政、环境修复等综合环境服务业务拓展。


此外,东江环保当日的股东大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拟发行10亿绿色债券,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绿色项目的投资运营及偿还绿色项目相关的银行贷款。旨在公司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加快项目的建设和投入运营,把握未来行业整合的发展机会。


绿色债券作为创新的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工具,已经成为国家调整产业结构、撬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新支点,是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


据介绍,相关监管部门对绿色债券审核设立了专门的“绿色通道”,以提高审核效率。东江环保发行绿色公司债一方面顺应了国家政策号召,加大绿色产业的投入,为项目所在地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也是公司进一步夯实主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需求。


东江环保股东大会还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涵盖公司高管以及核心骨干员工在内的343人。


东江环保表示,人才是公司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将有利于稳定现有经营团队,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为公司在更大平台的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后盾。

 

科林环保(002499):15.6亿元转让控股权给东诚瑞业 转让价溢价60%

科林环保10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宋七棣及其控制的江苏科林集团、以及其他多位公司股东,与东诚瑞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流通股35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


同日,甲乙双方还签署了《投票权委托协议》,约定宋七棣等股东将其持有的上述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


17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投票权委托给东诚瑞业行使。


如上述协议最终实施并完成,东诚瑞业在公司拥有投票权的股份比例将达到28%,成为公司拥有单一投票权比例最大的股东,东诚瑞业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黎东将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甲、乙双方约定标的股份转让价格:43.4618元/股,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560,713,238.00 元。该股今日收盘股价26.65元/股,由此计算,此次转让价溢价63.5%左右。

 

三聚环保300072):2016年前三季度净利12.15亿元 同比增长108%

三聚环保300072)10月18日晚间公布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293,366,646.1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8.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5,458,756.3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8.15%。


公司以能源净化产品、工艺和工程化技术为基础,为石油炼化、煤化工、化工化肥等领域客户转型升级和产业延伸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及项目实施。内蒙古家景镁业有限公司焦炭制气生产30万吨/年甲醇项目、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路线与动力结构调整改造项目、山东桦超化工有限公司异丁烷脱氢项目、七台河勃盛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焦化升级改造生产化工产品项目、七台河泓泰兴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焦化升级改造生产化工产品项目、七台河市隆鹏煤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升级改造生产清洁化学品项目二期、七台河市隆鹏煤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升级改造生产清洁化学品项目三期等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营业收入459,370.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32%

 

三聚环保300072):1300万元参与设立合资公司

三聚环保300072)10月18日晚发布公告称,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南京农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农资产”)签署了《关于设立“南京三聚生物质绿色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公司与南农资产拟共同投资设立“南京三聚生物质绿色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2,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320万元,以货币现金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6%;南农资产认缴出资人民币680万元,以经评估的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4%。

 

盛运环保300090):与枣庄市政府签署17.6亿元BOT项目

盛运环保300090)10月20日晚间公告,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与公司签订了《枣庄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及城乡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协议商定由乙方以BOT特许经营方式投资建设枣庄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及以PPP方式投资运营城乡收运一体化项目事宜,项目总投资11.1亿元。同时,双方还签订了《枣庄市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协议》,项目投资总额约6.5亿元人民币。


公告显示,公告显示,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投资规模为10.8亿元,具体项目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调峰热源项目和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城乡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投资规模为3000万元,双方以PPP特许经营方式进行投资运营,具体项目包括垃圾收集及中转站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及人员配置;垃圾转运车辆的投资、运营及人员配置;餐厨和污泥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及车辆的投资、建设、运营及人员配置;智慧环卫系统的投资及管理。


盛运环保表示,该投资协议的签署,将对公司未来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同时拓展了以PPP特许经营方式进入城市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的运作。城市污泥、餐厨垃圾、生物质发电都是固废处理领域的新热点,公司建设综合性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和环卫收运项目,进入了新的固废处理领域,对公司开拓新的盈利点及未来经营业绩存在积极的影响。从长期看,项目的成功建设将为公司在固废领域开拓新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增加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综合竞争实力。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在固废领域积累更多的丰富经验,占领更为广阔的市场。

 

永清环保300187):3060万加元收购原位热修复公司

永清环保24日早间公告,10月21日,公司与McMillan-McGee Corp (以下简称:MC2或“标的公司”)主要股东签订股权收购意向书,公司拟收购MC2公司51%的股权。


据公告,McMillan-McGee Corp 是一家为客户提供原位热修复设备和服务的工程技术公司,是ET-DSPTM技术的发明者和拥有者,拥有独家免版税制造权,并在全球范围内使用原位热修复技术的权利。通过ET-DSPTM这一独特而创新的热修复技术, MC2在北美,南美以及欧洲开展环球土壤修复项目,典型项目包括世界上已完成的最大电加热原理土壤修复项目美国北卡州道达尔#1760场地污染修复项目、格兰特超级基金修复项目以及杨-雷尼STAR中心场地污染修复项目等。目前MC2公司计划在迅速崛起的中国修复产业中开拓ET-DSPTM技术。


公告称,按照国际原则和公认的用于类似私人公司估值的做法,并考虑MC2公司技术的市场空间和未来财务业绩和运营目标, MC2整个企业价值初步定为6000万加元,收购MC2公司51%的股权的交易价格总计初步确定为30,60万加元(包括基于MC2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表现的额外对价9,00万加元,具体的财务业绩要求将在后续正式购买协议中明确)。本次交易的最终价格需经尽职调查后协商确定。


公司表示,有机物的原位热修复技术具有极大的工程应用前景,针对该技术的掌握和应用,目前国内基本还处于空白阶段。本次公司拟收购MC2公司51%的股权,引进ET-DSPTM这一独特而创新的热修复技术,将极大地提升公司有机物污染原位修复的技术能力,持续增强公司在工业场地治理修复领域的核心竞争力,解决国内原位修复技术缺乏的问题。


本次交易最终交易协议能否签订以及最终完成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尚无法就本次交易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作出判断。


行业并购动态

 

收购方

时间

并购标的

事件

上实控股

2016年10月

龙江环保

上海实业控股(00363)发布公告,于2016年10月18日,该公司3家附属公司信远投资、金谊投资及上实环境深圳作为买方与卖方同方投资、同方公司及常州伟润订立收购协议,收购龙江环保合共约约47.89%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12.26亿元。

 于该公告日期,该公司透过其附属公司信远投资、以及上实环境透过其附属公司金谊投资及展亚国际,共同持有龙江环保约42.1094%股权。

 据悉,所有收购事项完成后,该公司将持有龙江环保合共约90%股权,龙江环保将成为该公司的附属公司。

  公告称,龙江环保集团主要从事环保方面的项目开发运营以及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业务。龙江环保直接或间接控股21家附属公司及参股4家公司,持有41个与其业务相关的项目及废水项目。龙江环保设计处理总量约为每日355万吨、污泥处理设计量为每日1330吨。

全信股份

2016年10月

常康环保

全信股份(300447)21日晚公告,公司拟以7.26亿元的价格购买常康环保100%股权。其中,现金对价由公司募集配套资金进行支付,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71亿元,股份支付部分由公司向交易对方以35.88元/股发行1295万股支付。

公告披露,常康环保是国内领先的国防军工用海水淡化解决方案供应商。常康环保目前积累了大量的行业经验和知名度,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行业竞争力。常康环保为我国军队研制生产的海水淡化装置适用于水下、水面中小型及大型舰船平台,在部队舰船用反渗透海水淡化设备方面已占据主要的市场份额。目前部队新装和换装各类舰船(艇)海水淡化装置主要由公司研制、生产提供。由于终端客户相同,在巩固原有业务的基础上,通过双方的业务整合,可以进一步提高客户粘性,抓住军民融合的历史性发展契机,开拓市场,扩大上市公司销售规模。

国祯环保

2016年10月

即墨污水

国祯环保10月21日晚间披露,公司与即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即发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决定以1.1亿元收购即发集团持有的即墨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60%的股权。

  标的公司依法享有即墨市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及收费权益。即墨市污水处理厂采用 BOT方式建设运营,项目总投资3.08亿元,目前运营规模为20万吨/日,无保底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1.62元/吨,特许经营期限20年(201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进水含有部分印染废水(占比30%左右),其余为生活污水。出水标准为一级A标准,COD和氨氮执行地表四类水标准。

  经评估,即墨污水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经营、缺少流通等假设前提下的市场价值为13,360.0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9,621.45万元,增值率为257.36%。

维尔利

2016年10月

汉风科技、都乐制冷

维尔利10月27日晚公告,公司拟收购汉风科技100%股权及都乐制冷100%股权,两家公司分别作价6亿元、2.5亿元。交易完成后,公司拟向汉风科技增资2亿元,用于支持汉风科技业务发展;对都乐制冷补缴注册资本5001万元。此次交易有望加码公司在环保产业的布局。

  公告披露,汉风科技是国内领先的工业节能服务企业,尤其在高压电机节能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知名度。汉风科技通过变频节能领域持续的技术研究,实现“精细化”电机节能管理,提升了电机节电效果。公司提供的节能服务具有节电效率高、运行稳定等特点,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都乐制冷在国内油气回收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自行研发的冷凝吸附法油气回收技术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都乐制冷拥有包括油气回收系统在内的八项发明专利、四十五项实用新型专利。

  上市公司维尔利主营业务包括垃圾渗滤液处理、污水处理、餐厨垃圾处理、烟气净化等,本次交易具备协同效应。

  同时,交易对方承诺汉风科技2016年度至2019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和11800万元。都乐制冷2016年度至2019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000万元、2000万元、3100万元和4400万元。此次收购有望提升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

  根据方案,公司拟向交易对方以15.90元/股发行4403万股,并支付现金1.5亿元,以支付交易对价。

  同时,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7亿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和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及相关税费等。

环保指数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新NewPPP平台所有,新NEWPPP平台小编欢迎大家分享本文,您的收藏是对我们的信任,newPPP谢谢大家支持!

上一篇:PPP项目几大疑难问题:项目资本金、两标合并、股权转让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