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0日首批4个PPP资产证券化项目落地,分别是上交所批准发行的中信证券-首创股份污水处理PPP项目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5.3亿元)、华夏幸福固安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PPP项目供热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7.06亿元)与中信建投-网鑫建投庆春路隧道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11亿元),以及深交所批准发行的广发恒进-广晟东江环保虎门绿源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3.2亿元),都是以未来的收益权(污水处理费、供暖费、过桥费、污水处理费等)作为基础资产进行证券化。
其中,华夏幸福固安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PPP项目供热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是首单落地的园区PPP资产证券化项目,曾入选国家发改委和中国证监会首批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资产证券化融资项目。
固安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PPP项目供热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利于开拓公司融资渠道,盘活 PPP 项目存量资产,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增强现金流的稳定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但是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仍然存在较多的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健全
该专项计划主要是根据2016年12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成立,在遴选、设立、审核和备案等过程历时不到3个月。根据发文,只要PPP项目运营符合要求,理论上两年后,就有可能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盘活PPP项目存量资产。但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始终没有完善的法律保障,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受理、审核及备案的相关机制尚不完善,许多问题还没有明确。
其中该专项计划是以供暖费的收益权为基础资产,收益权转移至资产证券化特殊目的载体,但经营权根据现行框架并不能转移。收益权与经营权的转让问题就会就产生真实出售及破产隔离的问题。
项目期限规模不匹配
该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存续期限为5年,发行规模7.06亿元,但是PPP项目的经营周期为30年,远超过证券化产品,同时规模也远超产品的发行规模。该产品无法覆盖固安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PPP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如果在以PPP项目收益权为基础资产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期满后,再开展另外的资产证券化,不仅程序繁琐,也会增加融资成本。
除了PPP项目本身的问题导致资产证券化面临的问题外,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二级市场交易机制不完善也就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形成限制,如不能开展标准券质押式回购等,在PPP项目投资中,社会资本很难通过资产证券化实现真正的退出。
虽然当前阶段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仍存在较多问题,但是其发行对于PPP项目本身以及资本市场都具有重要意义。
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重要意义
PPP项目本身具有投资期限长,收益率偏低,流动性差、回报缓慢的特点,再加上信用体系不完善、PPP经验不成熟、缺乏系统配套支撑、社会资本缺乏有效的退出途径,因此,极大限制了社会资本的投资积极性。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正是解决PPP中社会资本退出这一难题的一种“完美”的组合,而且可推动政府及社会资本合作方降低金融杠杆,对于防范金融风险也具有深远意义。
对于资产证券化而言,通过与PPP项目的对接,可提升资本市场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的能力;同时,PPP项目有稳定的现金流,是资产证券化较为理想的标的,可以丰富资产证券化品种,并满足不同风险和收益偏好的投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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