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家致力于解决PPP争议的仲裁中心成立——约束政府行为保护民间资本


来自:中国贸易新闻     发表于:2017-05-25 15:02:43     浏览:377次
“一带一路”为PPP合作提供重机遇 

在近日举办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国家发改委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签署《谅解备忘录》,就建立健全PPP法律制度和框架体系、筛选 PPP 项目典型案例、建立“一带一路”PPP 国际专家库、建立“一带一路”PPP对话机制做了具体约定。双方表示,将充分发挥PPP模式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带一路’倡议将中国与60多个沿线国家联系起来,这些国家的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重为 62%,GDP 的占比也达到全球 GDP 的30%,已知能源储量占比为35%。”世界银行常务副行长杨少林表示,这一宝贵的机会,为 PPP 地区合作和互联互通提供重大发展机遇。 

业内人士认为,PPP 之所以对于“一带一路”建设如此重要,是因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主要集中在基建、交通、能源、电信等领域,这些项目的投资成本往往上千万甚至超亿元,如果仅靠政府财政投入,可能会给沿线原本经济就不发达的国家带来更大的资金压力,PPP 搭建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桥梁,既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压力,也为社会资本提供了更多投资机会。 

虽然PPP模式是舶来品,但PPP在我国并不是一个新生事物,上世纪 90 年代初,中国就诞生了大量BT、BOT等模式。 

“如今,PPP从政府的一种市场投融资手段拓展为一种市场化、社会化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管理方式,如今已成为创新发展的新引擎,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部分。”财政部PPP中心主任焦小平表示,3年多来,我国 PPP 已发展成项目规模庞大、政策体系相对完善的改革事业,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初步建立,统一大市场格局已初步形成。 

来自财政部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末,全国 PPP 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入库PPP项目已达12287个,项目总投资额14.6万亿元。其中,已签约落地项目共计1729个,项目总投资额2.9万亿元,落地率为34.5%。 

英德等国普遍采用仲裁方式解决PPP纠纷 

焦小平表示,当前,PPP改革总体仍处于探索阶段,PPP项目投资金额大、合作周期长、操作复杂、不可预见因素多,出现争议在所难免。加强法治建设,建立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是 PPP 改革健康有序发展,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信心、有保障的重要一环。

“仲裁相较于诉讼具有许多优点,如仲裁程序更具灵活性、专业性、保密性,在纠纷解决过程中所耗费的时间相对较短。”贸仲委仲裁员、品诚梅森律师合伙人陈希佳表示,在解决 PPP 项目合同中所产生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权益纠纷时,在达成仲裁协议的基础上,应鼓励采用仲裁这一争议解决方式,在英国、德国等国家和地区,这一纠纷解决方式已被普遍应用。 

王承杰表示,贸仲委成立 PPP仲裁中心,旨在更好地护航“一带一路”建设。PPP 仲裁中心有三大特点:

01

独立性

作为贸仲委内设机构,PPP 仲裁中心独立于行政机关,其办案不受行政机关的干涉。秉承贸仲委仲裁员队伍全国性和国际化的特点,处理相关争议的仲裁员,均不代表任何一方当事人,保持独立和公正。 

02

专业性

PPP仲裁中心依托贸仲委具备专业水平和能力的专家仲裁员队伍,保障 PPP 项目相关争议解决的专业性。PPP仲裁中心现有处理PPP、建筑及工程管理等纠纷的仲裁员专家近百名,其中外籍专家24名。 

03

高效性

PPP仲裁中心适用贸仲委《仲裁规则》,借助贸仲委多年处理特许经营争议形成的经验与人才的积累,高效推进程序管理。对于贸仲委PPP仲裁中心的成立,焦小平认为,将有效推动PPP争议解决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有利于约束政府和社会资本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和老百姓的利益。

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卢云华表示,PPP仲裁中心的设立,对我国经济事业和仲裁事业的发展都大有裨益,是PPP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接下来,PPP仲裁中心将组建PPP仲裁员专家库,加强PPP专业培训;集中业内专家资源,加强PPP相关法律和实践研究。”王承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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