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动PPP】在希望的田野上:“高大上”的PPP也要“接地气”


来自:PPP知乎     发表于:2017-06-13 15:09:29     浏览:336次

2017年初的中央1号文件为农业发展定了主基调,后续利好政策便接连不断,特别是最近,一波新文件发布,奏响“发展农村新业态三部曲”。

第一曲,2017年5月2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2017]29号)(“《试点通知》”),通知将在部分地区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这也迈出了将中央1号文件“田园综合体”设想逐步变为现实的第一步。《试点通知》提出,田园综合体建设要遵循“以农为本”、“共同发展”、“市场主导”、“循序渐进”四大原则,明确试点项目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功能定位准确、基础条件较优、生态环境友好、政策措施有力、投融资机制明确、带动作用显著、运行管理顺畅。项目申报正在进行中,后续进展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第二曲,2017年5月25日,农业部印发《关于推动落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政策的通知》(农办加[2017]15号)(“《通知》”),这也是对2015年以来的中央1号文件“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要求的具体细化。除在用地政策、金融政策、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通知》更是要求在财政政策上“鼓励利用PPP模式、众筹模式、互联网+模式、发行私募债券等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第三曲,2017年5月31日,财政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布《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财金[2017]50号)(“《意见》”),《意见》指出,要重点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等六大领域农业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同时重点强调对债务风险的把控,要求地方政府“严格债务管理”。相较于2016年《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6]2574号),《意见》更加强调拓宽金融支持渠道,发挥PPP基金的引导作用以及保险资金对农业PPP项目的融资支持作用。


一是建设用地问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不断推进,可能对农村建设用地的现有规模和用地方式产生巨大冲击。从现状来看,农村土地整理、村庄整治出来的建设用地,大多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进了城,农村有地却没有用地指标。农业PPP项目要在农村落地,首先要有土地供应的保障。

二是盈利模式问题,农业生产周期长影响投资回报周期,社会资本未必有足够的耐心和承受力等待未来的资金回报。仅仅依靠政府付费对社会资本而言缺乏吸引力,对政府方而言也将是不小的财政负担,因此需要根据各PPP项目的独特性,将盈利性项目捆绑非盈利性项目,并考虑加入有收益的非农业项目,将收益的“蛋糕”做大。

三是金融支持问题,主要体现为,社会资本投资农业,缺少抵押物或者抵押物不符合金融机构的要求,难以通过贷款审批;农业保险的品种少、覆盖面窄,PPP项目经营风险较大等。应当加快农村金融创新,通过制定政策释放更多鼓励信号,让金融机构更有动力为农业PPP项目提供金融支持。在这方面,《意见》已经指明了方向,但是还未来需要更明确、细化的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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