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PPP实施意见出台,聚焦六个重点领域


来自:广东华昊农业技术开发研究院     发表于:2017-06-15 11:48:12     浏览:304次

财政部、农业部6月6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改善农业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作出部署。

意见明确,重点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以下领域农业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

  农业绿色发展。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旧农膜回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支持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

  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与培肥、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工程建设,支持耕地治理修复。

  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通过“生产+加工+科技”,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体制机制的现代农业产业园。

田园综合体。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

 

农产品物流与交易平台、“互联网+”现代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等)也被列为重点支持领域。

 

意见指出,各地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要严格筛选项目、合理分担风险、保障合理回报、确保公平竞争、严格债务管理、强化信息公开、严格绩效监管。

意见明确,为保障政府知情权,政府可以参股项目公司,但应保障项目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风险隔离功能,不得干预企业日常经营决策,不得兜底项目建设运营风险。相关部门要加强辖区内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统计和超限预警,严禁通过政府回购安排、承诺固定回报等方式进行变相举债,严禁项目公司债务向政府转移。

 

在政策保障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要强化组织领导责任;优化资金投入方式,探索创新农业公共服务领域资金投入机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拓宽金融支持渠道,充分发挥中国PPP基金和各地PPP基金的引导作用,带动更多金融机构、保险资金加大对农业PPP项目的融资支持;完善定价调价机制,积极推进农业农村公共服务领域价格改革,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在当地土地使用中长期规划中全面考虑农业PPP项目建设需求,并给予优先倾斜,为项目用地提供有效保障等。

意见还要求相关地区和部门结合实际和工作重点,分阶段、分类型、分步骤推进农业领域PPP工作,鼓励试点先行,完善相关政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合作模式。

 

财政部与农业部将联合组织开展国家农业PPP示范区创建工作。各省份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择优选择1个农业产业特点突出、PPP模式推广条件成熟的县级地区作为农业PPP示范区向财政部、农业部推荐。财政部、农业部将从中择优确定“国家农业PPP示范区”。

专家认为,PPP模式适用于具有公共服务属性、政府无法独立承担、期限较长又具有微利的项目,农业产业建设与PPP模式的特点不谋而合,且市场规模巨大。

  “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是下一步三农工作的重点,因为目前农业投资的主体是财政,未来必须以财政作为杠杆撬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资农业,这也是国家正在推行的政策方向。”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可以由国家通过财政注入资金成立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如果社会资本投入后出现风险,这类政策性的担保、保险公司可以赔付一部分,这样可以把银行、金融等各方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吸引更多资本投资农业。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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