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实务】县级政府如何玩转ppp?


来自:招标采购经理人     发表于:2017-06-15 21:50:41     浏览:379次


1、县级政府能不能玩PPP?

 

县级政府能玩PPP。现在所有PPP的政策中,对于政府的层级要求就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含县政府的。

 

当然,各家银行的情况则不同。有的银行,对于县政府的项目比较谨慎,有的行还有准入名单。县级政府与银行合作需要了解一下各家银行的信贷政策。各金融机构也应该积极向县政府汇报上级行的政策,取得政府的理解和支持。

 

2、县政府有权审批PPP项目吗?

 

PPP项目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根据项目的金额、行业、用地、环保等情况,执行原有权限审批,与非PPP项目并无不同。

 

项目是否采用PPP模式、选谁做社会资本、是否列入预算等与PPP相关的事项,则本级政府就有决定权,不必获得上级政府的审批文件。

 

3、县政府同意搞PPP就行了吗?

 

不行。按照财金[2015]166号文件,原则上,各级政府拟实施PPP的项目信息,均应录入财政部PPP项目信息平台,经省财政厅审核列为储备项目。在通过物有所值论证、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后,列入执行项目。在执行库中能够查到,才能做PPP。

 

4、列入财政部信息平台执行项目的都是合规的吗?

 

列入执行项目的,表明其经过了省级财政部门的审核,适宜采取PPP模式,且已经完成了两个论证,其合规性相对较高,但并非100%合规。信息平台实行动态调整,已经有过入库项目又被调出去的情况。

 

5、没有入财政部的库,但是入了当地政府的库,这样的项目能做吗?

 

按照财金[2015]166号的要求,未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列入各地的PPP项目目录,原则上不得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支出责任。

各地的库可以看做招商引资的库,金融机构可以把它作为营销信息来源。

 

6、项目入发改委的库可以吗?

 

发改委的PPP项目库是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的一个模块,可以结合项目的核准、备案等情况一起了解。对于县级政府来说,入库有利于争取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可以了解项目信息,落实项目主体,避免重复融资。不过,要分析项目付费资金的落实情况,还是要上财政部的库。

 

7、金融机构喜欢什么样的县政府?

 

毫无疑问,金融机构喜欢财力雄厚、行政规范、信誉良好的县政府。全国百强县是他们的最爱。但是,百强县毕竟有限。作为县政府来说,只要你财政透明、具有支付能力、愿意配合金融机构提供必要的信用调查信息,都可以获得金融机构的青睐。

 

8、金融机构一般从哪些角度评估县政府的资信水平?

 

金融机构一般从地区经济环境、财政收入、偿债能力、治理水平四个方面去看县政府的资信。

其中,地区经济环境又看:

*国内生产总值

*人均GDP

*GDP增长率

*产业结构偏离度

*资源禀赋及战略地位

资源禀赋和战略地位对于判断一个县的财政潜力是很重要的。而产业结构偏离度则要辩证地看。过于集中于某个产业,或者产业分布过于分散,这两种情况各有利弊。要结合产业的特征、周期以及迁徙规律看。

 

9、金融机构如何了解县政府的财力?

 

 

除了政府网站公布的月度、季度、年度财政数据,以下来源的信息也可供参考:

 

1)《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及综合财力统计表》

2) 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 (区划分类三项债务余额)

3) 关于****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4)****年度财政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6)****年政府工作报告

 

如果当地融资平台发过债,一般网上关于该地财政分析的数据就比较多。你可以留意一下。

 

当然你若营销能力强,能拿到更详细的报表更好。详细到什么程度?最好是详细到每一个项目支出的。

 

对于县政府来说,规范透明地公布财务信息,不仅是上级政府的要求,也能获得金融机构的赞赏和信任。所以,选择你信任的金融机构和你信任的人,更多地提供信息,有利于更快获得融资。

 

10、如何分析县政府的财力?

 

取得数据后,可以根据:

 

GDP绝对额

人均GDP

财政收入总额

财政收入增长率

等数据,给县政府排名,选排名靠前的县政府。

 

其次,计算下列指标。后边的是警戒线,超过警戒线的县政府,最好不要跟它玩。

 

指标公式

警戒线

债务率=政府性债务余额/当年可支配财力    

100%

偿债率=当年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额/当年可支配财力

15%

债务依存度=当年债务收入/当年财政支出

10%

债务负担率=当年债务余额/当年GDP

20%

(其中,可支配财力=本级地方财政收入+上级的返还收入和补助收入-上解上级支出-对下级税收返还和补助下级支出)。

 

11、我怎么知道当地政府行政规范不规范啊?

 

多调查,了解当地的营商环境。

 

查询司法信息系统,看有没有涉及当地政府违约纠纷的讼诉。

 

再看当地政府的财政,是否已经按中央政府的要求,编制规范的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中长期财政规划。如果有,说明理念比较先进。

 

还可以通过访谈,了解当地政府人员对PPP的认识,特别是对PPP契约精神的认识。也可以多问问民间,问问跟县政府打交道比较多的企业,了解上述信息。

 

存在医院学校替政府融资、长期拖欠建筑商垫款、以其他方式补贴建筑商、招商引资政策不透明、随意性大等情况的县政府,规范性较差一些。

还有一些办法,比如,问问当地老干部,嘿嘿,故事很多。

 

12、县政府玩转PPP的困难在哪里?

 

1)知识储备和经验欠缺,不知道该怎么做;

2)财力较弱,付费和补贴能力有限;

3)招商引资渠道有限,吸引不到社会资本。

 

13、如何解决县政府经验欠缺、招商引资渠道有限的问题?

 

作为县政府来说,应该组织专业队伍、加强学习,包括网上的自我学习以及参加培训班、实地考察等;作为金融机构来说,可以运用自己全系统的咨询顾问能力以及客户资源,为县政府当好参谋、牵线搭桥。

 

一般来说,县政府对PPP的认识没有上级政府深入,所以,金融机构要学好PPP政策和知识,给县政府提供咨询和顾问,增加他们对你的依赖。

 

要把政策吃透。现在政府都怕违规,你要把政策吃透,拿着上级政府的文件,告诉县政府:怎么做合规,怎么不合规。

 

县政府招商引资比较困难,你若能通过本银行或其他关系,为县政府吸引社会资本,无疑能够增加你在政府的份量。

 

PPP是结合政府、社会资本以及金融机构的一项事业,有的培训班,如本文末所介绍的,参与者来自金融、企业、政府,各个行业,人脉资源强大,每期培训都有学员达成合作意向。参加这种培训,有助于融智融资。

 

14、如何解决县政府财力较弱、付费和补贴能力有限的问题?

 

一是争取上级政府的支持和优惠政策。现在中央对于农村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很大,包括农田基本建设、移民搬迁、水利环保、海绵城市、特色小镇、农村公路、旅游开发等等,各个部委都有一些专项资金,县政府要加强对这些政策的学习了解,积极配合,争取资金,所谓“从政策里看到钱”。

 

二是根据自己的资源禀赋、战略地位、产业结构,选择合适的PPP领域和项目以及操作模式,找到突破口,吸引社会资本,增加资金投入。

 

三是可以将一些运营和收入稳定的公共项目通过TOT、ROT改造,转让给社会资本运营,政府获得转让收入以便投资其他新建PPP项目。金融机构也可以帮助县政府设计资产证券化的方案以获得即期现金流入。这些做法都是中央政府鼓励的。

 

15、县政府的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项目能不能做?怎么做?

 

县域的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项目做得已经比较多了。国内有不少专业的机构,国企民企都有,项目技术和运作比较成熟。此类项目的优势是,项目的业务处理量比较稳定,收入比较容易测算;缺点是,PPP协议的内容条款比较复杂,而且,县域内一般只有一个同类项目,县政府没有经验,不知道跟社会资本怎么谈、怎么签协议。这个时候正可发挥金融机构的参谋顾问能力,是你的机会。

 

 

16、我怎么知道项目已经列入了预算啊?

 

按照中央的要求,财政支持PPP项目的情况应该是公开透明的,但在县政府层级做得还不够好。你可以研究预算编制的程序,以人大通过的预算报告为终点,一步一步回溯预算编制的过程,看在哪个环节能拿到明细单。如有部门能出具”人大通过的预算报告某项下XX金额的预算中包含某某项目XX元“,也是一个办法。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查询财政部的PPP项目信息平台,如果项目已经进入了执行库,也可以当作预算有保证的一个佐证。

 

一般来说,县域的PPP项目在当地都算是比较大的项目,人大常委会或人大全会就本项目出付费出一个决议是有可能的。但是要注意,政府可以对项目公司出具文书,不能向金融机构出具;可以就项目付费做出承诺,不能就还本付息做出承诺。否则就是违规的。

 

附:PPP基本名词解释

 

1.全生命周期(Whole Life Cycle),是指项目从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至终止移交的完整周期。

 

2.产出说明(Output Specification),是指项目建成后项目资产所应达到的经济、技术标准,以及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交付范围、标准和绩效水平等。

 

3.物有所值(Value for Money, VFM),是指一个组织运用其可利用资源所能获得的长期最大利益。VFM评价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种评价传统上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否可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评估体系,旨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利用效率最优化。

 

4.公共部门比较值(Public Sector Comparator, PSC),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政府采用传统采购模式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全部成本的现值,主要包括建设运营净成本、可转移风险承担成本、自留风险承担成本和竞争性中立调整成本等。

 

5.使用者付费(User Charge),是指由最终消费用户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

 

6.可行性缺口补助(Viability Gap Funding),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经济补助。

 

7.政府付费(Government Payment),是指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可用性付费(Availability Payment)、使用量付费(Usage Payment)和绩效付费(Performance Payment)。

政府付费的依据主要是设施可用性、产品和服务使用量和质量等要素。

 

8.委托运营(Operations & Maintenance,O&M),是指政府将存量公共资产的运营维护职责委托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不负责用户服务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运作方式。政府保留资产所有权,只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支付委托运营费。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

 

9.管理合同(Management Contract,MC),是指政府将存量公共资产的运营、维护及用户服务职责授权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项目运作方式。政府保留资产所有权,只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支付管理费。管理合同通常作为转让-运营-移交的过渡方式,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10.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是指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合同期限一般为20-30年。

 

11. 建设-拥有-运营(Build-Own-Operate,BOO),由BOT方式演变而来,二者区别主要是BOO方式下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拥有项目所有权,但必须在合同中注明保证公益性的约束条款,一般不涉及项目期满移交。

 

12.转让-运营-移交(Transfer-Operate-Transfer,TOT),是指政府将存量资产所有权有偿转让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并由其负责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合同期满后资产及其所有权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合同期限一般为20-30年。

 

13.改建-运营-移交(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ROT),是指政府在TOT模式的基础上,增加改扩建内容的项目运作方式。合同期限一般为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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