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融资租赁的具体形式


来自:郝升金融顾问     发表于:2017-06-21 11:58:00     浏览:371次

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8号)提出了“支持融资租赁创新发展,探索融资租赁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模式相结合”,融资租赁参与PPP项目正式拉开序幕。融资租赁其实是一种金融工具,融资为主要目的,租赁为工具手段,设备为载体,适合设备投资占较高比例的PPP项目。

 

资金来源:融资租赁公司自有资金、银行等机构资金。

资金成本:资金成本较高,一般为同期银行利率的两倍左右,8%-10%。

资金期限:直接参与时,可覆盖全周期;间接参与时,多为3-5年。

 

优点:

1.对借款人的要求较低,一般不会要求借款人自有资金与贷款资金的合理配比;

2.审核流程较为简单,程序相对简便。

 

缺点:

1.资金成本较高,一般为同期银行利率的两倍左右;

2.借款人对融资物没有所有权,仅有使用权;

3.融资租赁公司获取低价资金的能力较差,只能作为一种融资补充。

 

具体形式

融资租赁参与PPP项目时,主要有作为社会资本方直接参与和与PPP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提供签订融资租赁合同间接参与两种模式。

 

1. 融资租赁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

融资租赁公司直接参与PPP项目时,一般是与其他社会资本方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如在四川达州至宣汉快速通道PPP项目中,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都建设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和重庆扬子江和远融资租赁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项目总规模24.33亿元,初步确定政府投入资金1.2165亿元,占股权比例20%,社会资本方投入资金为4.866亿元,占股权比例为80%,项目建设资金缺口部分约为18.2475亿元,由社会资本方负责融资解决,运作方式为BOT,合作期限为23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20年,项目为非经营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无直接收入来源,采用政府付费方式。

 

2. 融资租赁公司与PPP项目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间接参与PPP项目的主要交易模式为PPP项目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协议,通过直接融资租赁或售后回租等形式,借助设备载体为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1)直接融资租赁


直租常见于对设备需求量较大的新建项目,由融资租赁公司出资购置设备,签订租赁协议后,租赁期内项目公司定期向租赁公司支付一定的租金,从而获得设备的使用权。

2)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多见于存量项目,当项目公司现金流紧张时,项目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将设备卖给融资租赁公司融通资金,并签订回租合同,定期支付融资租赁公司一定的租金,从而获得设备的使用权,期满后,融资租赁公司将资产所有权以名义价格转回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向政府方移交资产。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新NewPPP平台所有,新NEWPPP平台小编欢迎大家分享本文,您的收藏是对我们的信任,newPPP谢谢大家支持!

上一篇:干货转载:PPP项目涉税业务节点分析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