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央行、证监会重磅发文:力推PPP资产证券化!
财政部网站6月19日发出重磅消息,近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旨在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工作。
1、重点支持四大国家级战略:符合雄安新区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
2、探索PPP未来收益权ABS:积极探索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期依托PPP合同约定的未来收益权,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3、探索盘活存量资产:除PPP合同对项目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质押等权利有限制性约定外,在项目建成运营2年后,项目公司的股东可以以能够带来现金流的股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其中,控股股东发行规模不得超过股权带来现金流现值的50%,其他股东发行规模不得超过股权带来现金流现值的70%。
4、项目公司其他相关主体也可以发行资产证券化:在项目运营阶段,为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支持的各类债权人,以及为项目公司提供建设支持的承包商等企业作为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可以合同债权、收益权等作为基础资产,按监管规定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5、要切实做好风险隔离安排:坚持真实出售、破产隔离原则,在基础资产与发起人(原始权益人)资产之间做好风险隔离;不得通过资产证券化改变控股股东对PPP项目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和项目运营责任,实现变相“退出”。
6、切实防范刚性兑付风险: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偿付责任,由特殊目的载体(SPV)以其持有的基础资产和增信安排承担,不得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偿付责任转嫁给政府或公众。
PPP资产证券化的起点始于2016年12月26日,发改委、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这是国务院部委首次发文启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此文也意味着中国PPP开始迈向一个崭新的蓬勃发展阶段——二级市场的萌生与繁荣。
PPP项目经过资产证券化后,将凝固的资产转化为流动资本,使项目资产活化并市场化,缓解了政府的资金压力,同时铺设了一条社会投资可进可退的通道,只要PPP项目运营符合要求,理论上两年后,社会资本方就有可能提前收回投资,这将大幅提高社会资本的资金使用效率,可提升社会资本的投资热情,成为PPP项目发展的重要引擎。而且资产证券化融资具有表外融资的显著特点,有独立的风险隔离功能,证券化后的PPP项目资产在资本市场流动,具有可交易性,能够更好地发挥基础资产的融资作用,达到融资的最大化。同时,也不会增加项目公司的负债,不会挤占项目公司的融资额度和空间。
财政部此文跟上之后,园区PPP资产证券化有望破冰。此前的2月15日,华夏幸福发布公告称,将分别发行基于固安工业园区的园区PPP资产支持证券和供热收费收益权ABS。这是华夏幸福很有策略和技巧的在分层次尝试叩响园区资产证券化的大门。
目前,供热收费收益权ABS已经发行完毕,但真正的更为复杂的园区PPP资产证券化仍未有下文,充满了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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