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运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形成良性投资循环


来自:山西省PPP促进会     发表于:2017-07-11 09:27:37     浏览:619次
山西省PPP促进会

“山西公共服务与社会资本合作促进会”2016年经山西省财政厅批准,由山西煤炭清洁利用投资有限公司发起成立。旨在团结金融机构、招投标代理机构、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建筑企业及社会团体、专家等各方面的力量,在山西打造一个规范PPP市场、挖掘PPP项目价值、推进PPP项目落地的政策执行平台、政策宣传平台、行业自律平台、项目信息发布平台和咨询服务平台,多渠道、多形式的推动我省PPP事业的健康发展,拉动基础设施投资的增长,全力促进我省经济的振兴崛起。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快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地方加快运用PPP模式、规范有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那么,为什么要推动运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有何重要意义?对地方开展存量资产盘活工作有哪些具体要求?针对上述问题,新华社记者独家专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韩志峰副司长。

记者:新一轮PPP发展很迅速,落地的PPP项目也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为何还要提出推动运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

韩志峰: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推动运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贯要求。《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明确要求,“鼓励通过PPP方式盘活存量资源,变现资金要用于重点领域建设”,“政府可采用委托经营或转让—经营—转让(TOT)等方式,将已经建成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转交给社会资本运营管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也明确指出要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盘活存量资产,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更好地服务投资兴业”。今年7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拿出更多优质资产,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入各类投资,回收资金继续用于新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实现良性循环。因此,推动运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是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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