鏖战PPP市场,社会资本能否主动出击?


来自:建设行业合作平台     发表于:2017-07-19 14:17:41     浏览:527次

大多数社会资本冲击PPP市场的时候,普遍面临一个问题:如何发现及甄别优质项目并参与其中。既然难找、难选、难入局,那么是不是可以变被动为主动,由社会资本方主动发起PPP项目呢?答案自然是肯定的。那么社会资本方发起PPP项目存在哪些利弊、有何依据、又当如何执行呢?

虽然根据相关规定,PPP项目以政府发起为主,并且实践当中主要也是政府发起,但同样可以由社会资本方主动发起。

政府发起之痛

目前随着诸多项目的同时推进,政府方面临以下三个痛点:第一,就是政府发起过程中,前期工作的费用负担较大,工作较为繁琐;第二,随着项目的铺开,政府方人手有限,精力不能顾及;第三,政府发起的项目,往往前期咨询公司制作的方案和条件过于苛刻,造成后期招投标及合同签署耗时过长,出现流标、合同谈判旷日持久等情况,项目落地效率较低。

社会资本之长

社会资本发起项目,通常由社会资本组建专业的团队,进行项目的策划论证,并自行承担相关前期费用,聘请专业咨询公司及律师团队,制作项目的方案和论证。从根本上解决了政府方发起项目遇到的难题,对于政府方而言,主要的工作,就是审查社会资本前期的策划方案和论证文件。

同时,对于社会资本而言,社会资本发起,还有以下优势:社会资本发起项目,能够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专业优势,能够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主动发起PPP项目,向政府方主动提议进行投资,可以较早地介入PPP项目,社会资本方主动发起PPP项目,改变了传统寻找项目的被动,变成了主动,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提升业绩的主动权。社会资本方作为发起人,可以掌握项目的基本信息以及项目的最新资料,有利于PPP项目采购阶段的投标。同时社会资本发起,可以展示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的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形象,扩大企业在地区的影响力及知名度。

政策导向之利

关于社会资本方发起PPP项目的规定,散见于各部委及各地发布的文件中,这些规定构成了社会资本方发起PPP项目的政策依据,主要规定如下:

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财金〔2014〕113号)第六条规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由政府或社会资本发起。

财政部《财政部PPP项目合同指南》(财金〔2014〕156号)第七条规定:如果PPP项目由社会资本发起,则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产出说明由社会资本方完成。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市政公用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29号)规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公用)、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多层次推介工作,积极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市政公用领域专项规划中遴选潜在项目,及时筛选评估社会资本发起PPP项目建议,推进市政公用领域PPP工作。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等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财建〔2015〕90号)规定:各级环境保护、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多层次推介工作,积极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水污染防治领域专项规划等既定规划中遴选潜在项目,及时筛选评估社会资本发起PPP项目建议,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PPP工作。


社会资本发起PPP项目的操作流程

01

项目发起

由社会资本方编制项目建议书,向财政部门(PPP中心)推荐PPP项目。

在社会资本方发起时,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就某具体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并提交给当地财政部门(PPP中心),表明投资意向,推荐采用PPP模式实施该具体项目。上述项目建议书,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主要论证项目建议的必要性,项目建设方案与项目估算较为粗糙。

02

项目初步筛选

财政部门对潜在项目进行评估筛选后将项目列入开发计划。

财政部门在收到社会资本方提交的项目建议书后,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潜在PPP项目进行评估筛选,确定备选项目。财政部门根据筛选结果将项目列入项目年度和中期开发计划,着手下一步工作。

03

项目资料准备

社会资本方向财政部门提交材料。

社会资本方按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成本、运营成本初步预计、项目产出说明、初步实施方案,并提交给财政部门(社会资本方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协助)。

04

评价与论证

财政部门进行项目论证与测算。

一般情况下,财政部门根据《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规定,对项目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形成《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对于社会资本方发起的PPP项目,通常由社会资本组建专业的团队,进行项目的策划论证,并自行承担相关前期费用,聘请专业咨询公司及律师团队,制作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05

方案实施编制

项目实施机构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一般包括:项目概况、风险分担与收益共享、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合同体系以及监管架构等。项目实施机构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等相关规定,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经本级政府授权后,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并报本级政府审批(对于社会资本方发起的项目通常由社会资本组建专业的团队,进行项目的策划论证,并自行承担相关的前期费用)。

06

资格预审

对采购人进行资格预审。

项目实施机构作为采购人,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资格预审,验证项目能否获得社会资本响应和实现充分竞争,并将资格预审的评审报告提交财政部门备案(在PPP项目中,无论采取5中采购方式中的哪一种,均应由评审小组进行资格预审,评议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资格预审公告和采购文件规定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资格预审和独立评审)。

07

项目采购 

采购人进行项目采购。

采购人按照《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采购文件以及确定的采购方式,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选择社会资本合作方,待PPP项目采购评审结束后,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组,对采购结果确认谈判。

08

签署PPP项目合同

签署谈判备忘录、合同公示及其他。

选定社会资本方后,项目实施机构应与中选社会资本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并将采购结果和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补遗文件和确认谈判备忘录拟定的合同文本进行公示,并最终签署。 

09

项目执行

PPP项目合同签署后,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共同实施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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