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风采】天津首个国家PPP示范项目落地新区


来自:看滨海     发表于:2017-07-26 18:35:20     浏览:334次


       记者昨日从高新区管委会获悉,天津市首个国家PPP示范项目——天津滨海光热发电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建设PPP项目已完成采购程序,正式落地实施。项目总投资额20.22亿元,建安费达12.58亿元。


  据了解,项目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将短期债务转变为长期支付,有效减轻政府财政负担。PPP合作期为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将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

  据高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目建成后,将吸引一大批太阳能光热发电技术研发及设备生产企业入驻高新区,成为中国首个年产能200兆瓦规模、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太阳能光热发电技术研发及设备制造基地。


【延伸阅读】

什么是PPP?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的是政府与社会资本通过合作来提供公共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

      广义的PPP是指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具体可分为外包、特许经营和私有化三类。狭义PPP仅指政府与私营部门以合资组建公司的形式展开合作,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我国推广的PPP项目运作形式包括O&M,MC,BOT,TOT,ROT,BOO等多种类型,可见我国官方的PPP应为广义PPP。

      PPP通常以政府和社会资本签订合同的形式来实现,按照社会资本承担的风险大小和介入的程度高低,合同类型可分为服务合同、管理合同、租赁合同、特许经营权合同等。特许经营权合同中,社会资本在合同期内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等大部分工作,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我国目前大力推广的PPP模式正是以基于特许经营权合同为主。


PPP在中国有怎样的发展历程?

        PPP在中国并非新鲜事物,但此次推广也并非“往事重提”,而是“旧瓶装新酒”。改革开放至今,PPP在我国已经历了5个阶段和3波高潮。

       第二阶段:小规模试点阶段(1994-2002)。与探索阶段无政府部门牵头状况不同的是,该阶段试点工作由国家计委(现“发改委”)有组织地推进,也掀起了第一波PPP高潮。国家计委选取了5个BOT试点项目:合肥王小郢污水TOT项目、兰州自来水股权转让项目、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北京亦庄燃气BOT项目、北京房山长阳新城项目,其中来宾B电厂项目也被认为是我国第一个PPP试点项目。

       第三阶段:推广试点阶段(2003-2008)。02年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让民营资本进入公共领域,04年建设部(现“住建部”)出台《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为PPP项目开展确立法律法规依据。政策东风下,各地推出大批PPP试点项目,掀起了PPP第二波高潮。该阶段外企、民企、国企等社会资本均积极参与,污水处理项目较多,也有自来水、地铁、新城、开发区、燃气、路桥项目。第一个被官方广泛推广的PPP项目——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也于这一阶段诞生。

       第四阶段:短暂停滞阶段(2009-2012)。随着四万亿经济刺激政策的推出,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高速增长,城镇化程度大幅提高,但PPP模式在此阶段却停滞不前,主要原因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展壮大,平台贷款、城投债等规模激增为地方政府提供了充足的资金,PPP发展进入短暂的停滞阶段。

       第五阶段:发展新阶段(2013年至今)。十八大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13年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PPP作专题报告,肯定PPP模式在改善国家治理、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城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14年以来,中央到地方均推出大量PPP项目,PPP进入了发展的新阶段,并掀起第三波高潮。以前的PPP更多以BT、BOT等为主,政府仍是主要的投资者和风险收益主体,此轮则强调社会资本与政府共享利益、共担风险,PPP立法有望很快推出,制度配套上也更为完善。


PPP项目的风险和回报机制如何?

       项目回报机制指的是项目收入的来源方式,主要包括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和政府付费等,由项目自身经营属性所决定。使用者付费是指最终由消费用户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一般适用于可市场化运作,收入能覆盖成本和合理回报的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经济补助;而政府付费则指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

       而对于项目的风险分担,《操作指南》规定项目的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而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


PPP项目有哪些运作方式?

       从我国官方文件中涉及到的PPP运作方式来看,发改委主要推广的有O&M、BOT、BOOT、BOO等;而财政部主要推广的有O&M、MC、BOT、BOOT、ROT、TOT、BOO等,财政部出于缓解存量项目资金压力的目的增加了ROT和TOT等方式。

       一般来说,从项目是否是存量项目来看,存量项目可采用委托运营O&M、MC、TOT、ROT等方式,而新建项目可采用BOT或BOO等方式。

       从项目盈利性角度来看,经营性项目可采用BOT、BOOT等方式,准经营性采用BOT、BOO等方式,而非经营性项目可采用BOO、O&M等方式推进。

       若期限较长或所有权不需转移给政府部门,社会资本承担的风险则较大。在BOOT和BOO形式中,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承担的风险也较高;而O&M、MC等形式中,社会资本参与度相对较低,承担风向也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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