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神咨询作为致力于服务开发园区的专业咨询机构,已为多个开发园区提供了咨询,分别就园区规划调整、重大项目策划与招引、投融资对接等提供了专项服务。如神咨询运营的“中国开发区服务网”和期刊《开发区发展研究》,为开发园区提供了最具专业性和最具创新性的讯息。
起初,科技园区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一应事宜基本由政府包揽,园区以管委会作为政府授权的派出机构,加挂开发建设公司牌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开发初期由政府注入少量启动资金, 后期由开发建设公司负债进行分期滚动开发。
政府主导模式(图)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逐渐显现了弊端:
1、政府短期内将面临巨大资金缺口的压力;
2、创新创业型园区与一般产业园区相比,有一定公益性,现金流有限;
3、需要筹建工程管理团队及专业运营团队,费时费力。
于是便有了社会资本(开发商)加入进来。开发商先行开发,再以租赁、转让或合资等方式对项目进行经营理、获取利润,也叫BT模式。
BT模式(图)
在该模式下,双方基于特点的产业培育目标形成合作关系。政府一般负责制定产业规划和发展政策, 开发商负责土地出让、建设实施和园区运营。
随着BT模式的成熟,还衍生出了利润分成模式。土地开发商在接受政府委托完成园区开发后移交给政府,政府通过公开的招拍挂方式进行土地交易,所得的土地出让金除去土地开发成本即为土地开发所得的收益, 并按照一定比例在政府和开发商之间进行收益分配。通常情况下, 当土地出让金入不敷出时, 政府会向开发商承诺相应的保底收益。
开发商的加盟,能够弥补资金不足、运营能力差等诸多不足。但是在实际中,受投资风险不能有效分散的约束,科技地产商开发规模受限,特别是对于地区条件较差、短期内见效慢的项目,科技地产商缺乏投资热情。
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大力推崇把PPP模式应用到园区建设中。在PPP模式中, 政府和社会资本是平等主体, 各方秉承 “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理念:政府把园区的硬件” (基础设施以及公用服务设施投资建设等)和“软件” (招商引资、产业运营等)作为“单一项目”进行打包立项。社会资本经过政府的一次性授权程序取得园区的总体开发、建设和运营权,在授权范围内对基础设施及公用服务设施进行投资、建设, 并对园区进行整体运营。
在PPP模式下,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组成PPP项目公司 ( SPV) ,给园区提供设计、投资、建设、开发、运营一体化服务。(如图)
在项目建设期,政府负责整个园区的开发建设的管理监督工作, 建设完成后,政府设定相应的绩效考核、激励约束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保证公众的社会福利。社会资本负责投入资金,全面协助政府方进行园区的开发建设及管理工作。
一般来说,社会资本可以获得较长时间的特许经营权,政府基于园区各单体项目的盈利性特点,可适当进行可行性缺口补助或者政府付费,使社会资本内在的合理回报要求能够得到保证且盈利相对稳定,一定程度上破解了园区建设短期效益差的问题。
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再将园区内的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机构。而社会资本(项目公司) 获得收入的方式一般可分三类:使用者付费方式、政府付费方式和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VGF)。
使用者付费:
通常用于经营性系数较高、财务效益良好、直接向终端用户提供服务的基础设施项目, 如市政供水、城市管道燃气等。
政府付费:
通常用于不直接向终端用户提供服务的基础设施项目, 如市政污水处理厂等,或者不具备收益性的基础设施项目, 如市政道路、河道治理等。
VGF:
是指用户付费不足部分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他优惠政策形式,给予社会资本经济补助。该方式通常用于可经营性系数较低、直接向终端用户收费但无法覆盖投资和回报的基础设施项目, 如医院、 学校、 文化及体育场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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