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融资困境及应对分析


来自:惠农金融联盟     发表于:2017-08-11 16:39:14     浏览:423次

由于我国规范的PPP实践尚处于起步阶段,PPP项目的商业模式还不成熟,配套的市场环境、政策规章等体系尚不完善,导致了项目长期合作过程中的风险难以把控、项目公司基于项目资产和未来现金流的独立融资能力有限,很难满足金融机构相关融资要求,使得我国目前项目融资工具参与PPP的步伐缓慢。

1.PPP项目风险难以预测和控制,这也是目前制约金融机构参与PPP项目融资的最主要原因

虽然说PPP项目的风险应根据风险可控和分配优化等原则适当转移给社会资本,以发挥其风险管理和控制的优势,但由于PPP项目实施可长达二三十年,这其中小到原材料价格上涨、消费者偏好变化,大到项目技术工艺改革、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变化,尤其是目前社会资本最担心的政府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等风险,都会对项目的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产生影响。

2.PPP项目公司独立进行项目融资的能力有限

社会资本大多会设立独立的项目公司建设运营PPP项目,由于项目公司成立时间较短,一般都存在资产规模较小、现金流尚未实现等问题,无论是基于融资的可得性还是成本的最低化,往往都需要实力雄厚的股东等进行担保。且我国大部分经济效益良好的PPP付费项目已经落地甚至市场化,目前推进的项目中大部分现金流并不清晰,甚至主要依赖于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贴,也制约了项目公司的资本市场融资能力。

3.金融机构谨慎对待PPP项目融资。

虽然说各类金融机构正积极参与各地示范项目的融资,但更多还是基于“头啖汤”的象征意义和政府对示范项目的高度重视。由于PPP项目风险难以预测且缺乏足够的增信手段,因此往往无法满足相关融资要求,即使商业银行的一线营销单位积极参与PPP项目的贷款融资,也会受制于上级风控审贷等部门的要求而难以落地。社保、保险等机构则更为谨慎,对项目融资的增信要求比商业银行更为苛刻。对于信托、券商等机构的其他融资产品,如缺少强有力的担保等增信措施,融资可得性低、且融资成本也会较高,故也限制了相关机构参与PPP项目融资的热情。

1.PPP项目资产价值较高

PPP项目多为基础设施项目,如在财政部公布的206个、总投资6589亿的第二批示范项目中,交通类项目37个,总投资3889亿元,18个项目投资在50亿元以上、最高单体项目投资近500亿元;市政项目59个,总投资1027亿元,单体投资10亿元以上的就有26个;水务项目50个,总投资907亿元,单体项目投资多在10亿以上。这三类项目个数占第二批示范项目总数的71%,投资额更是超过88%。这些基础设施项目的排他性和自然垄断、以及大量的前期固定资产投资等,决定了项目本身的资产价值较高。

2.PPP项目将会具有稳定可靠的收益预期

3.国内资金面持续宽松但有效融资需求不足

从货币供给角度来看,资金面将持续宽松,信贷增速持续高于GDP增速,央行除了传统的降准降息外,还通过各种政策工具引导利率走低和货币宽松。从融资需求角度来看,以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升级为核心的新常态下,社会融资需求放缓、有效融资需求不足。创新和技术进步将在经济增长中逐步发挥核心作用,而社会融资因素在创新驱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将会下降;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房地产、重工业等大规模资金需求部门扩张趋缓,而服务业对社会融资的吸纳能力相对有限。同时,受经济增速放缓影响,企业信用风险攀升,出于对资产质量下滑的担忧,银行信贷投放趋于谨慎,尤其是政府平台贷款不再享受政府担保纳入政府债务,商业银行将失去部分原有优质的、几乎无风险的贷款需求,有效匹配金融机构信贷要求的投放渠道更加难寻。

4.资本市场上PPP项目的融资需求不可或缺

作为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PPP模式既可以提升规划管理水平,还可以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预计42万亿元的总投资中,主要的将来自于社会资本,其中会有大部分将转化为具体的PPP合作项目。而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供给,也一直被地方政府视作稳增长的利器,但融资平台公司剥离了政府融资职能、且地方政府举债规模相对有限,PPP模式将成为地方政府融资的主要渠道。PPP模式缓解地方政府融资缺口、扩大有效投资的功能也为各级政府所重视,并调动了各地推进PPP的热情,目前各省市陆续推出的PPP项目大约为1800多个、总投资达到3.4万亿,将在近年陆续落地。所以说,PPP项目有能力吸纳大量的金融市场沉淀资金,各类金融机构也必将尽力去匹配PPP项目融资特征和要求。


鉴于PPP项目融资成败对于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甚至可以说是根本性的决定作用,融资成本高低也直接决定了项目实施的成本和物有所值(VFM)的衡量,因此在PPP推进过程中,应多渠道化解PPP项目融资难,并为社会资本提供多元化、规范化、市场化的获利和退出渠道,进而调动社会资本参与PPP的积极性。

1.强化PPP制度约束和保障

作为推进PPP的牵头部门,财政部正着力完善“法律规范+政策指导+实施细则”的框架,以《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为统领,配套发布了PPP项目操作指南、合同管理、政府采购、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文件,尤其突出了PPP的依法合规、重诺履约、公开透明等基本原则,重申了合作伙伴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等要求,强调了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等财政管理制度,以从社会资本的选择、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平等协商立约、政府履约等方面,给产业和金融资本一颗“定心丸”,保障PPP模式持续发展。

2.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多渠道参与

作为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金融机构对PPP项目的认识和态度决定了项目的可融资规模,因此监管部门应引导金融机构正确识别、计量和控制风险,地方政府应加大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引导扶持力度,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PPP项目融资。

商业银行的项目贷款还将继续作为PPP项目融资的主要资金来源,应综合考虑PPP项目的稳定性和公益性、及政府在PPP合作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创新符合PPP模式特点的金融服务,实施精细化、差别化的分类管理,积极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供便利融资支持。

                                                                                                             选自PPP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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